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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实 :缩小分配鸿沟重在政治决心

来源:时间:2013-02-27

李实 :缩小分配鸿沟重在政治决心。

现有收入分配体制积弊甚深,分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如何填补以往制度形成的鸿沟成为社会各界瞩目的焦点。

在北师大的办公室,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接受《中国民商》

专访时强调,首先要厘清公众对收入分配的认识误区--"当前舆论对收入差距关注过多,而对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形成根源有所忽视。"在李实看来,解决收入差距和收入分配不公的关键在政治决心。"政治决心至关重要。比如灰色收入问题,决策层都很清楚。问题在于政府有没有决心。如果有决心,那么技术层面的很多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多重因素加大收入鸿沟

就在《中国民商》采访李实教授前几天,国家统计局悄然重启公布基尼系数,而且一次性推出十年相关数据。尽管自 2009 年起该系数呈逐年回落态势,但仍在 0.47 以上。此前更有民间机构曾公布过更高数据。李实认为,官方公布的数据表明我国收入差距问题比较严重,加快收入分配改革不能有丝毫放松。

收入分配鸿沟形成原因何在?在李实看来,这存在着诸多的历史和体制因素,不能简单将收入差距扩大归结为市场化改革所造成的结果。

"中国是转型国家,也是发展中国家。体制转型和经济发展都会对收入分配产生很大影响。"李实表示,改革开放初期,就存在城乡收入差距和东西部地区收入差距的问题,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忽视。

改革开放之后,在引入市场机制的同时,由于没有及时破除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体制障碍,因此问题才会在积累日久之后集中凸显。

比如户籍制度,城乡户籍差别让很多农民丧失了不少就业、教育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机会,加剧了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

"在改革的过程中,因为体制改革不到位甚至走了弯路,很多负面制度因素得到进一步强化。最明显的就是不同所有制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李实表示,国有企业改革没有打破市场垄断,再加上政府对这些部门的一些特殊保护政策,最后形成了一些比较大的国有垄断部门,它们收入明显高于一般竞争部门。

李实认为,收入分配本身就是个全局性问题。如果想让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合理,那就不只是要解决一个分配问题。比如灰色收入问题,它就可能和政治体制有关系,和人事制度有关系,和各种行政管制有关系。他强调说,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没有相应的政治体制改革作为配套,在整个市场化进程中,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越来越多。对资源分配的过多干预和支配,造成了一些政府部门官员在市场中谋取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加上我国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土地市场等要素市场不健全,很多资源向一些部门、个人倾斜,这又造成了一些机会的不平衡。

"在要素市场存在机会不均等、导致分配收入不均等的时候,我国的二次分配或者收入再分配制度和政策相对非常薄弱,没有有效地对此加以矫正,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收入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李实说。

要更多关注分配不公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可能是对社会稳定最大的威胁。"李实表示,收入分配存在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收入差距,二是收入分配不公。"绝大多数民众对于收入分配制度、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都有一个认同度,关键在认同度是多少。收入差距虽然很大,但老百姓能够认同这个结果,就不会带来太多社会问题。问题在于老百姓是否认同收入分配制度本身。

关于收入分配不公,李实提醒说,需要关注以下几个层面:一是现在人们反映比较强烈的垄断部门收入过高,以及垄断部门相较其他竞争性部门机会不公平的问题。"垄断部门往往有很高的进入门槛,在人事制度任免等方面都有很多的不公平。此外垄断企业的利润来自于垄断价格,这本身对老百姓也是一种伤害。"第二个层面是,各种灰色收入、非法收入和腐败收入问题,这是收入分配不公的一个很重要的表现。"这部分收入到底对收入差距产生了多大的影响,很难得出准确的数据。如何消除这种收入,是改善收入分配不公很重要的方面。"第三个层面是市场机制不健全。比如户籍制度,根据不同的身份,对人加以歧视、区别对待。李实举例说,"现在经常收到很多企业退休人员的来信,他们在信中抱怨退休金太低,和之前做公务员的同学的退休金相比相差三四倍,这是制度不公平所带来的问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在社会保障、养老金制度等方面加快推进改革,建立一个相对公平的制度才能解决,这应该成为收入分配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不仅是一个收入再分配的问题,而且涉及到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各个层面。"李实强调,收入分配改革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它不仅牵涉收入再分配政策,还涉及到一系列权利和利益的重新调整和安排。

他指出,在市场经济面前,如何建立人人俱有的公平的政治、社会和经济权利,是一个转轨国家必须要面对的问题。而实现权利和机会的平等会涉及到财政体制、社会保障体制、就业制度、教育体制、医疗卫生体制等多方面的改革。"只有将改革深入到社会和政治领域,才能从根本上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

增加直接税减少间接税

在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讨论中,有人认为在现有政策框架之下,二次分配中的财税制度对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效果不大。李实表示认同这种说法。他甚至认为,"一些税收不仅没有起到缩小差距的作用,反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是扩大了收入差距。"

他说,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设得相对较高,造成该税制几乎是名存实亡。因为那时候的主要税收是农业税,大部分城市居民都不用交税,这种税制格局不仅没能缩小收入差距,反而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直到 2006 年取消农业税之后,才解决了这个问题。

随着城市居民收入的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征缴数量虽然在不断增加,但它仍然是一个累进税,特别是起征点提高到 3500 元之后,覆盖的人群比重已经非常少。另一方面,真正的高收入人群,比如企业高管,都把自己工资定得很低,通过其他的方式获得收入,实现避税。

因此,个人所得税对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已经变得非常有限。据李实估计,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差距的调节额度,可能不到总收入差距基尼系数的一个百分点。

"这主要和我国的税收体制有关。"李实表示,我国的税收主要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这些间接税为主。它们对收入差距的实际作用是扩大差距,而不是缩小差距。因为这些税是根据消费的多少来征税,由于低收入者消费倾向和其所占收入比重要高于高收入者,相对而言低收入者缴纳的税率要高,这对他们是不利的,所以间接税起到了扩大收入差距的作用。

据了解,当前我国税收中间接税所占的比例高达 70% 以上,这种失衡的税收结构加重了企业和普通消费者的税负。因此,改变目前的税收结构,增加直接税、减少间接税,使税收能够更多地发挥调节收入分配作用。

李实认为,在增加直接税方面,征收财产税可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我国的财产分配差别比收入差距还要大,增收财产税不仅能有效地调节收入分配差距,而且是改变中央和地方税收关系的一个有效手段。"现在很多地方土地收入越来越少,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又有限,地方财政收入锐减,只好靠增加罚款增加收入。

从这个角度来看,财产税应该成为地方税收的一个稳定来源。"不过,目前推出财产税仍然面临很大的阻力。李实表示,最大的问题在于财产的认定和公开,这是征收财产税的基础条件,但是,"有的人特别是一些官员,一些房子来历不明,在这种情况下这个税收制度一旦施行起来,所有的财产都要公开化,这不是他们所愿意的。""理论上讲,作为二次分配的税收制度往往更加直接,短期内的效果比较好,但现行税收体制中的一些问题造成了调节效应的弱化。"因此李实表示,要更加重视初次分配改革。这包括前面讲到的市场制度建设等方面,尽管这是一个比较慢的过程,但它是最根本的东西,不会在短期内马上完成。而一旦做好之后,对收入分配方面的积极作用意义深远。

民企不能当"替罪羊"

不久前,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发布了一份《中国家庭收入不平等报告》。这份报告指出"基尼系数高并非垄断行业导致",从而将垄断国企与收入差距扩大之间的关系切割得一干二净。而一些为国企辩护的专家甚至借此放言,垄断国企对收入分配差距影响微乎其微,私有经济的相对过度发展则是形成基尼系数过高的主要原因。

对此,李实曾撰文进行反驳。他说,国企对收入差距的扩大实际上负有很大的责任。最明显的有三条理由:调查表明,国企收入明显要比一般企业要高 ;其二,在垄断企业内部,企业高管收入明显偏高,并且内部存在编制内职工和劳务工、派遣工之间同工不同酬,这也会造成收入差距;第三,国企拥有垄断定价权,造成价格偏高,让消费者买单,明显对低收入人群不利,同时加大了收入差距。与此同时,"虽然民企老板和员工之间的收入差别很大,但私企老板之间收入差别也很大。不是所有的老板都是千万富翁,而且很多小老板收入其实并不高,而且他们还承担了巨大的创业风险,创业失败而背负债务的十分常见。"

李实认为,之所以有人混淆视听说民营企业是收入差距扩大的推手,这是因为他们片面展示一些私企老板高收入的问题,有意忽略了私营企业为缩小收入差距所作出的贡献。他解释说,一个社会收入差距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和失业有很大的关系。当一个社会失业率很高,往往收入差距就很高。目前中国民营经济提供了 80% 的城镇就业岗位和 90% 的新增就业岗位,民营企业正是通过增加就业在相当程度上缓解了整个社会的收入差距。

图说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