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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哈耶克遇上市场化改革

来源:时间:2014-08-27

当哈耶克遇上市场化改革。

在撒切尔铁娘子、里根老帅哥、小平设计师手里,哈哥、凯叔(凯恩斯比哈耶克年长16岁)从来不是教条戒律,而是运用自如的武器。即使在资本市场最成熟的美国立法者和监管者那里,近二十年“松-紧-松”修法轮回,助推市场螺旋发展,令人目眩神迷。但我们还是要搞清人家理论的“内涵”和“亮点”。不然,历史可整容,理论可装扮,原则可变通,处处便宜从事,改革就会节操尽碎,凌乱不堪。遥想七十年前《通向奴役之路》的心路历程,观照今朝市场化改革的泰囧坎途,聊以自嘲,为宽容与进步作铺垫。

手段与目标谁更重要

能否为达到高尚的目标而不择手段?似乎是人类永恒的话题。哈哥一生批判的对象——社会主义(集体主义),首先承认其目标是高大上的——“社会正义和平等”,但实现的手段——“废除私有企业,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创造计划经济体制”,却是一条“通往奴役之路”。哈哥感慨道,“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在个人主义伦理学看来是最不道德的。但在集体主义的伦理学那里,却成了最高准则。”

联想到市场化改革,如果哈哥操刀,一定不同意诉诸行政化手段。无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作用”的大目标,还是股票发行的“注册制”子目标,目标是星星和灯塔,看得见、摸不着,目标不可量化、难以考核。其意义,在于宣示和导向,而手段和过程,才是真刀真枪的现实。只有市场化的手段,市场化的过程,才能路径依赖地累积形成市场化的结果。如果以时不待我之心,或者出于应急处理的目的,相机抉择、因地制宜地时掩时开行政之窗,那么改革永远走不出管制的泥沼。最终“用通往天堂的美好愿望,铺设一个国家通向地狱之路。”

顺便一提,这里不想因对市场化的赞美,抹黑或淡化建国早期三十年,计划体制引领中国从落后农业国一举实现工业化和“两弹一星”的丰功伟绩。但宏伟的计划组织演变成专制,向奴役之路的宿命滑落,激情变成暴戾、牺牲之血白流,无数憧憬付诸一声叹息。如今市场决定资源配置作用的基调确立,在航行的深水区,只有坚持目标与手段并重,不能把改革的石头无休止的摸下去。

市场与计划能否混搭

“市场经济也有计划,计划经济也有市场。”是总设计师为冲出意识形态牢笼,打出的醒目广告语。三十年后,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像那满上的弓,射出的箭,是否还能容许改变力度、角度和方向?哈哥知道和稀泥的诱惑力,疾呼“计划可不是那种药剂,少量添加就可以达到全面应用的效果。” 如果计划和市场思维混搭,企图“在完全的竞争与集中管理之间找到某种中间道路”,结果将“反而比始终只取其一的情况还要糟糕”。真是苦口婆心,眼泪欲出。当然,兼听则明,也顺便提醒凯叔的回应,“你大大低估了中间路线的可行性。”

这让我想到1980年代铁娘子领导的市场化改革(打碎工会,私有化国企)陷入困境,她的一声狮吼,“要拐弯你们拐,本娘子不会掉头拐!”(You turn if you want to, the lady is not for turing。)当下克强经济学的改革情境,是否有几分相似?

设想在彻底的额度制时代,强有力的手,可以把BAT等互联网巨头推上A股市场,(当然,如果计划经济也就没有BAT)——不就是落实政策,配给额度嘛。目前步履维艰的部门协调问题,堰塞湖排队问题,“天上飘过五个字,这都不是事!”假如是彻底市场环境里的“注册制”,萝卜青菜各所爱,政府只管制定和维护市场规则、打击不法商贩,不管数量、质量和价格,BAT也必能被无形之手挑拣而出。

然而,就怕改革过程中市场与计划错配、混搭。监管标准和程序如同交规,经过反复博弈,基本明确稳定。一切交通问题都是人为问题。“西部优先”、“沪深分道”、“股指维稳”、“转板上市”,这些闪烁不定的指令灯,不时进行交通管制、变道超车、加塞待遇…逻辑失调,行为无预期,才是最不能承受之轻。就连用心良苦的支持互联网上市,也禁不住计划思维的诱惑:给“互联网”下定义(把小米手机拉进来,把淘宝小店排除在外?)、专设层次和通道、专设一套指标…无尽地操劳心里。

自由放任v.s.政府干预

人们乐意把哈哥、凯叔披上战袍,观看自由放任v.s.政府干预的尖峰对决。加上哈耶克曾引用老子《道德经》,“我无为也,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成为哈哥主张政府无为、放任自流的铁证。真实的哈哥,认为对市场经济主张的最大危害,“莫过于某些自由主义者单纯从经验主义出发的顽固态度,而尤以自由放任原则为甚。”他真正反对的,是政府运用行政权力直接干预、参与经济过程乃至进行国家垄断。

为避免被错划队列,在第三章末尾几乎是哀求读者牢记:“我们批评的计划,是指那种反对竞争的计划,取代竞争的计划”。在我们现今的资源配置环节,是否还存在“反对竞争,取代竞争”的计划呢?有朝一日,企业不用忙着科技立项、跑部钱进、讨好央视,不用把某某级别的荣誉证书、领导合影挂在会客室,这些琐碎繁杂的融资立项、信用背书,交给资本市场从VC/PE到二级市场的生态链,让它们熙熙攘攘、随波逐流、冷暖自知。政府集中做好环境、新能源等方面的基础战略管理。我们也许就可以说,上帝和凯撒不再勾肩搭背,除了天赋、勤奋和运气,没有什么能对企业和企业家决策作出影响和评价。

名词解释很重要——中国式“注册制”

读到一则糗事,哈哥为“自由”呐喊的时候,突然发现到处都是“自由”的旗号——计划经济阵营里,宣传“以新的自由替代旧的自由”;西方接纳“为自由而计划”思潮的观察家,也许诺“集体主义的自由”。难怪哈哥痛呼“真理的终结”、“字的原意被改成相反的意思”。感叹道,篡改词义的做法经年累月,有意无意地对民众洗脑,名词沦为空壳和工具,“既可以表示事物的正面,也可以表示它的反面。”

中国的“注册制”一词也颇值得玩味。“注册”源于对美国法典“regitration”的“硬译”,已不可考。《1933年证券法》,是蝙蝠侠富兰克林.罗斯福从华尔街及州政府夺权,加强联邦政府权力的产物。“公开发行证券必须注册,除非得到豁免。”这里“注册”就是“审核”,其对立面是“豁免”。走出证券圈,考察历史更为悠久的食品药品法律与监管领域,“注册”更是与“审批”、“批准”几乎同义。

在中国资本市场语境中,使用“注册”一词,正好反过来用,突出去行政化的色彩。在“注册”后面加上一个“制”,更是国人妙用。作为改革“立言”,向旧制度宣战的logo,这种名词创造,功在社稷。至于本源含义,倒也不必迂腐较真。但在执行层面,需要谨慎解释、明确落实“审不审”、“审什么”、“怎么审”,以免产生行动中的误导误用、无所适从和混乱预期。

一种流行说法,将招股比喻为相亲,不论美丑胖瘦有这项天赋权利,且相亲成功与否,政府无权”父爱式”干涉。这个比喻的错误,在于没有区分相亲行为是个体还是涉众。如果一对一,自然无关管理;但如果“累计超过两百人”(《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界定)的相亲,最起码在信息披露方面,涉及公权力介入。至于在双方“买者自负”与“买者自负”之间,加了一道把关程序,那是因为“非诚勿扰”节目组或湖南卫视选秀台不会放水,因为这是人家的品牌。(即:交易所作为精品店,有权制定上市标准并执行遴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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