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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发展报告:人口流动

来源:时间:2013-12-03

中国民生发展报告:人口流动。

人口流动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重要的社会现象之一。

流动人口规模由1982 年的657 万人,增加到2010 年的2.21 亿,已占全国总人口的16.5%。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 年全国人户分离人口为2.79 亿人,其中流动人口为2.36 亿人,占当年全国总人口的17.4%,比上年末增加669 万人,提高了0.9 个百分点。

流动人口规模的增加速度(即年均增长率)亦在不断提高。我国流动人口,特别是省际流动人口的流入地,多倾向于选择东部沿海的特大或大城市,从而使北京、上海等城市中的流动人口占常住居民的40% 之多;而东莞、深圳、中山等城市的流入人口数量已占常住居民的一半以上。

规模如此巨大、增速如此之快的流动人口不仅对流动人口其自身与家庭,而且对流出地与流入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等各个方面,都产了重要的影响。人口流动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大问题。

《中国民生发展报告:人口流动》对我国流动人口作了初步分析,在估计流动人口比例、利用跟踪调查数据的基础上,试图回答以下两个问题:一、谁是流动人口;二、人口流动是否有助于提高流动人口的福祉。

谁是流动人口?

我国户籍制度的存在使“人口迁移”的定义不同于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

目前国内对人口迁移的定义首先按照“户口登记地是否改变”而分为“迁移人口”与“流动人口”两大类。前者系指户口登记地伴随居住地改变而发生改变的人口;后者则是户口登记地不发生变化的人口,即事实的“人户分离人口”。

由于研究视角不同,流动人口的称呼与定义也不尽相同。据不完全统计,迄今与流动人口有关的概念至少包括以下近十种:流动人口、外来人口、流入人口、外来流动人口、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暂住人口、自发迁移人口、自流人口、外来暂住人口、短期迁移人口、暂时性迁移人口、流迁人口、民工、农民工、民工潮、盲流、人户分离人口等。其中,被社会学广泛运用的则是“农民工”这一概念。

我们通过比较跟踪调查数据中被访者在2010 年与2012 年两次调查之间的差异来了解新增与返迁流动人口的情况,具体结果请见下表(表1)。表1 2010~2012 两年调查期间新增与返迁的流动人口

在所有可匹配的样本(32906 人)中,新增流动人口302 人,占0.9% ;返迁人口1042人,占3.2%;其中,省际返迁人口为130 人,占0.4% ;省内返迁人口为912 人,占2.9%。

如果考察未匹配的样本,则可以发现,其中搬迁户共计351 户,1111 人次;全家外出户共计388 户,1274 人次。在流动规模的估计上,若只将全家外出户默认为是流动原因造成的外出,则2012 年的流动人口比例为12.6% ;若将全家外出和搬迁户都纳入流动原因造成的外出,则流动人口比例约为14.6%。

比较全国统计报表数据,自六普至2012年年末,流动人口规模增加了1526 万人(其中,2010 年六普时的流动人口规模为2.2 亿人;2012 年末的流动人口规模为2.4 亿人),占2012 年年末总人口的1.1%。与此相比,本数据估计的新增流动人口规模占总样本的比例为0.9%,二者仅相差0.2%,对新增流动人口规模的估算相差260 万左右。应该说,这种估计的差异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小的。

随人口流动而产生的是大量留守儿童;但更早先被各界关注的是规模巨大的流动儿童,它产生于人口流迁的模式由个体流动向家庭流动的转变。尽管已有大量研究讨论了流动与留守儿童的问题,以及人口流迁(包括父母亲的流动与儿童自身的流动)对儿童发展的影响,但首要的是了解清楚留守与流动儿童的基本规模与分布情况。

表2 给出了利用2012 年跟踪调查数据结合父母亲的流动情况判断的流动与留守儿童的规模。父母亲均为非流动且儿童也是非流动的共有4837 人,占全部儿童的83% ;儿童为非流动但父母一方或双方均为流动的(即通常意义上的留守儿童)为552 人,占全部儿童的9.5% ;而跟随父母亲流动的流动儿童比例则为6.9%。

根据2010 年普查的结果,0~14 岁的流动儿童共为2453 万人,占全部儿童(2.2 亿)的11.1% ;其中有38.3% 是县内跨乡的流动儿童。为了保证普查数据与本数据之间的可比性,需要将这批县内跨乡镇街道的流动儿童扣除,则剩余的省际和省内跨区县的流动儿童规模为1514.7 万人左右,占全部儿童的6.8%。这一比例与本次调查所估计得到的结果(6.9%) 极为接近。

流动人口的人口学特征

基于中国数据的研究表明,个体迁移的可能性受一些标准的人力资本因素的影响,如年龄、工作经历、受教育水平、婚姻状况及技术等;同时也受到了各种家庭因素,特别是家庭收入的影响,因为这可能影响到迁移的净回报。

1、从性别来看,男性人口更容易进行长距离的省际流动

性别是考察群体特征最基本的维度之一。各种类型的流动人口的性别比见表3。

2012 年调查数据中,全部样本的性别比为101.0,即男性与女性基本均衡。其中,本地人口的性别比为101.4 ;省内流动人口的性别比为87.1 ;省际流动人口的性别比为100.8。如果与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相比较,不论是本地人口,还是省内与省际流动人口,本调查的性别比均偏低。如六普时,省内流动人口的性别比为108.1 ;而省际流动人口的性别比则高达128.9,远高于本调查的结果。

当然,造成本数据中较低性别比的原因既可能来自于样本或调查的基本单位(即本调查以家庭户为基本调查单位,而其内部的性别比基本平衡),也有可能来自于女性流动人口的应答率较高,还有可能来自于人口流动模式由个体向家庭的转变。正如学者对性别比趋于平衡的分析:“一方面是源于越来越多的妇女加入到流动劳动力大军之中;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更多的流动人口为了实现家庭团聚而以举家流动的方式出现。”

2、从年龄来看,青壮年更容易流动

流动人口的年龄结构一般都集中于青壮年。从本次调查数据来看,2012 年调查的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为28.6 岁,其中,0~14 岁人口占流动人口的25.6%,15~64 岁人口占69.9%。2010 年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为33.7岁, 其中,0~14 岁人口占流动人口的19.8%,15~64 岁人口占72.9%。相比而言,2012 年调查中流动人口规模增加的同时,处于劳动力年龄的流动人口比例有所下降,而少儿流动人口的比例则有所上升,从而使平均年龄有所下降。

2010 年和2012 年两轮调查中流动人口的年龄结构,比较明显的特点是:首先,女性在劳动力年龄人口中的比例(特别是20~24岁和25~29 岁)相对较高;其次,低年龄组中,除5~9 岁组外,其他年龄组的比例在2012 年中都有所上升:再次,在14 岁到50 岁的人口中,与2010 年相比,男性人口的比例在2012 年都有所上升,而女性人口的比例则在40~44 岁组及以上的年龄组有所下降。

总体来说,2012 年比2010 年人口结构更加年轻。

3、从婚姻状况来看,未婚者更容易进行远距离的流动

婚姻状态一般被划分为五种类型:未婚、在婚、同居、离婚、丧偶。由于后三者的比2013.11.55例较小,且我们较关心的是流动人口是否在婚,因此我们仅考察流动人口未婚和已婚的比例。

从2012 年的数据来看,本地人口中未婚人口占15.4%,已婚人口占71.3%。不论是省内流动人口还是省际流动人口,其未婚人口的比例均高于本地人口。省内流动人口的未婚人口比例为20.9%,省际流动人口的未婚比例为21.9% ;且省内与省际流动人口在未婚比例上相差0.9%。

不同流动状态的人口在婚姻状况上的差异可能是年龄造成的。流动人口和本地人口的年龄结构存在显著差异,而且省内流动人口的年龄结构比省际流动人口的年龄结构更加年轻。控制了年龄结构以后,省际流动的未婚比例仍然比省内流动和本地人口高。因此,可以认为未婚者更容易进行远距离的流动。

2010 年的调查结果分布与2012 年类似,省际流动者的未婚比例最高,其次是省内流动者,最后是本地人口。结合两轮调查的数据可以发现,相对于2010 年,2012 年调查未婚的比例还有大幅度增加,再次表明了未婚人口更容易流动的事实。

本调查的婚姻状况选项还包括了同居,我们发现本地人口的同居比例非常低,而流动人口的同居比例相对较高,且随时间递增。这可能表明随着社会环境与思想观念的变化,流动人口倾向于选择同居以共同抵御生活压力。

总的来说,已有婚姻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人口的流动;未婚人口更容易流动,且更可能进行远距离的流动。即使是在控制了年龄结构的前提下,这种区别依然存在。

4、从受教育状况来看,受教育水平能够正向激励人口迁移与流动

首先来看平均受教育年限。从2012 年的跟踪调查数据来看,流动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3 年,略高于初中毕业的水平;其平均水平远高于本地人口(仅为6.8 年)。

如果将省内与省际流动划分开,则仍然可以看到,省内流动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6 年,省际流动人口的受教育年限为8.9年,两者均远高于本地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

区分城乡还使我们发现,无论流入地是城市还是乡村,省内流动者的受教育水平都要略高于省际流动者。如2012 年城市省际流动人口的教育年限为9.4 年,比省内流动人口低0.4 年;农村省际流动人口的教育年限为8.4 年,比省内流动人口低0.9 年。

其次来看流动与非流动人口在各类受教育水平上分布的差异。显然,以初中为界,流动人口中受教育水平相对较高的人群所占的比例更大,如高中受教育水平的流动人口比例达17.9%,而本地人口的比例仅为14.2% ;大专受教育水平的流动人口比例为14.1%,本科受教育水平的流动人口比例为9.1%,两个比例均远高于本地人口所对应的5.9% 和1.8%。同时,流动人口中文盲与小学受教育水平的比例则远低于本地人口:

流动人口中文盲的比例仅仅为9.9%,远低于本地人口的20.6% ;小学流动人口比例为16.2%,亦低于本地的25.5%。

本数据结果表明,受教育水平对于人口迁移与流动存在着正向的影响作用。这与人口普查的数据结果是一致的。

5、流动人口还是农民工?

农民工一词在社会学中通常被用来代表流动人口。那么,这批迁移与流动的人,到底是“流动人口”,还是“农民工”呢?

这首先得看农民工的定义:一种定义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村流动人口”论,即把“农民工”主要看做是在城乡之间以及农与非农之间具有流动性的原农村居民;另一种定义是中国特殊的有着“农业户口”的“非农居民”,但他们不享受非农人口的权利与待遇,这种观点把具有农业或农村户籍而在非农领域或城镇生活与就业的人看做是“农民工”。由于本数据暂时无法提供流动人口的原职业性质,因此,本报告将按照后一种狭义的“农民工” 定义来进行比较。

调查数据表明, 当前的流动人口中,有61.3% 的人是农业户口;与本地人口中75.0% 的比例相比显得相对较低。如果按省际与省内划分流动人口,可以看到,具有农业户口的省内流动人口的比例仅占54.5%,远低于在本地人口与所有流动人口中的相应比例;而在省际流动人口中,具有农业户口的比例则高达69.1%。因此,从户口类型来看,流动人口以农业户口为主。

尽管这一比例之高似乎说明可以用“农民工”来代替流动人口的称呼,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两个问题:其一,本样本中具有农业户口的人口所占比例较高(占75.0%);其二,即便在以农业户口占较大比例的流动人口中,仍然存在大量的非农业户口的流动人口,因而以农民工统称全部的流动人口则可能会有失偏颇。更为重要的是,非农户口与农业户口的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各种诉求方面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农民工”称呼的运用似乎仍需谨慎,尽管其更具有社会含义。

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生活状况

人口迁移与流动行为对迁移与流动人口到底呈何种作用,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事实上,从异质性效应的角度来理解,迁移与流动行为对不同人群的影响作用肯定是不同的。本报告无意决然地肯定或否定某种答案,只希望通过具体数据,从经济收入、生活状况、儿童发展这三个角度来探讨这一问题。

1、 流动人口的收入高于本地人口

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收入及其与流入地本地人口的对比结果请见表4。

从全国样本来看,流动人口的收入要高于本地人口,其中县内流动人口的收入与省内流动和省际流动相比较低,而后两者差距不明显,省际流动人口收入略高。但是各省市子样本却呈现出与全国样本不一样的趋势。其中上海和辽宁两地的流动人口收入明显低于本地人口,尤其是上海,省际流动人口收入为本地人口的66%。即便如此,上海省际流动人口的收入与其他省市相比仍处于明显优势。广东省虽然流动人口收入高于本地人口,但是收入最高的集中在县内流动群体中。

河南和甘肃两省的数据说明不同类型的流动带来的收入差异明显。就河南而言,县内流动的收入要低于本地人口,而省内流动和省际流动带来的是与本地人口相比较高的收入优势。而甘肃省不仅县内流动没有带来与本地人口相比收入的增加,省内流动的情况也与县内流动类似,只有省际流动带来实质上的收入提升。

一般总是认为流动人口的经济收入相对较低,但上述结果却与以往的经验有所不同,这可能是受到工作时间长度的影响。计算结果表明,流动人口平均每月的工作时间(以小时计算)比本地人口高出13.8% ;而省际流动人口的工作时间甚至高出16.6%。这从某种程度上说明,流动人口的收入较高是以付出更长的工作时间为代价的。

2、 流动距离越远收入增加的比例越高

想要了解流动是否有助于收入的提高,就需要比较流动前后的经济状况。

首先来看新增流动人口的情况。数据表明,新增的县内流动人口在2012 年时的收入是2010 年时的1.20 倍,略低于本地人口收入增幅。如果将省内与省际流动人口合并,可以看到,新增省内和省际流动人口2012 年的收入是2010 年时收入的2.01 倍。相同时段内,省内流动人口收入的比值是1.60,省际流动人口收入的比值为3.83,这说明流动距离越远,收入增加的比例越高。

其次,再看返迁人口的情况。返迁人口系指2010 年为省内或省际的流动人口,而2012 年为本地或县内流动的人口。数据表明,返迁人口的收入同样也有提高,如原为省内流动的返迁人口,其2012 年收入是2010 年的1.24 倍;原为省际流动的返迁人口,其2012 年收入是2010 年的1.23 倍。返迁人口在两年间收入的提高比例与本地人口相差不大。

1) 身心越健康的人越有可能流动

从表5 的2012 年调查的数据来看,除省际流动人口在生活满意度上的得分较低外,流动人口在其他指标上的评价均高于本地人口。如省内流动人口的生活满意度自评分数为59.1,高于本地人口的57.6。在心理健康上,省内流动人口与省际流动人口的得分均高于本地人口,省内流动人口的心理健康状况却明显好于本地人口。在身体健康的评价方面,省际流动人口高于省内流动人口,且两类流动人口均高于本地人口。

尽管这种评价得分均表明流动人口的状况好于本地人口,但我们并不能将其归因于流动所导致的结果,因为流动本身可能具有选择性,即身心更加健康的人才有可能流动。

2) 流入地对流动儿童入学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2012 年的调查中,少年儿童的年龄范围界定在16 岁及以下,10~16 岁儿童身体和心理健康的主要特点是,母亲在身边的留守儿童健康状况比较好,跟随父亲一起外出的流动儿童康状况比较好。这种现象可能反映了父母在儿童成长过程中扮演的不同角色。

从就学状况上来看,虽然适学儿童的就学比例都比较高(90% 以上),但是相对而言,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比例处于较低的水平。

一般来说,流出地在经济发展和教育水平上相对落后,这会对留守儿童的入学产生不利影响。而跟随父母外出的流动儿童情况就要好一些,流人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设施都比流出地好,这会对孩子入学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人口流动具有选择性

不论是人口学特征,还是生活状况与身心健康,都表明了人口流动的选择性。即劳动力年龄较低、未婚、具有相对较高的受教育水平、身体与心理相对更为健康的人口更有可能进行迁移与流动。这与以往的研究结论基本上是一致的。

更为重要的是,本报告从生活状况、身体健康与心理健康等方面所揭示的新增或返迁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之间的差异,不仅说明了其流动与返迁的部分原因,而且进一步从以往未被关注的角度证明了选择性的存在。

尽管我们的发现还不足以证明因果关系,但人口迁移与流动对流动人口的影响存在异质性则是可以确定的。这种异质性不仅可以从迁移与流动对每个人都具有不同的作用这一角度去理解,而且也可以理解为迁移与流动对某一个人的不同方面具有不同的效应。

如人口迁移与流动有助于经济收入的提高,但却并不一定能够改善其生活状况或身心健康等其他方面。

根据以往的研究结果,农村人口的收入低于城市人口;而目前调查所得的流动人口的收入高于本地人口的平均水平,则足以证明流动人口的收入相对可能会更高于农村人口。

图说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