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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安全过冬 受灾群众住房改造可获政府救助

来源:时间:2013-09-24

确保安全过冬 受灾群众住房改造可获政府救助。

我省财政通过支持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已经对1.2万户受灾群众住房进行了改造。昨日,记者了解到,根据省政府安排,各级政府将根据受灾群众住房受损情况分类进行救助,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受灾群众住房改造,确保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今年7月份以来,全省出现了大范围强降雨天气,大量城乡居民住房因灾倒塌或损坏,直接影响到受灾群众的住房安全。对受灾群众住房进行改造是应急救灾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我省将加快实施改造步伐。受灾群众住房改造范围是,今年7月份以来,在强降雨及其引发的自然灾害中受到损坏,经排查确定为危房的城市和农村住房。

各级政府将按受灾群众住房受损情况分类进行救助。对住房倒塌的受灾农户,符合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农村住房抗震改建试点等政策,列入2013年计划的,按相应政策优先给予补助;符合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政策,未列入2013年计划的,纳入2014年计划,今年先行启动实施,提前下达补助资金;不符合上述政策的,省政府每户补助1万元。对严重受损和一般受损的受灾农户,分别由市、县政府根据灾情实际安排补助资金。各类补助不应重复使用。对城市受灾户,符合城镇保障性住房安置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的,按照受灾程度优先给予安置或补贴。

图说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