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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布局PE进展缓慢:风险难控 专业团队是短板

来源:时间:2013-08-13

险资布局PE进展缓慢:风险难控 专业团队是短板。

综合目前市场各种因素,保险公司不会将PE投资作为最重要的一项业务,仅是一种可能的选择。保险行业在PE投资方面处于初级阶段,除了资金量,目前还没有其他优势。

保监会正式放开保险资金参与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投资3年以来,保险资金PE投资进展仍相对缓慢。究其原因,一方面,国内真正满足保险资金投资PE门槛的项目有限,仅占市场存量的1%;另一方面,专业人才及团队的缺乏是阻碍保险公司参与PE投资的一个主要瓶颈。

险资积极布局PE进展缓慢

从2010年9月中国保监会正式放开保险资金参与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PE)投资以来,虽然各保险机构积极布局,但实质上,保险资金PE投资进展仍相对缓慢。

根据中国保监会最新发布的数据,截至2013年上半年,保险机构资产总额达到78839.69亿元。按照相关规定,保险机构10%的总资产可用于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按照这一比例计算,将有接近8000亿元的保险资金可配置于股权投资。值得注意的是,在清科集团发布的研究报告中显示,截至2012年底,保险资金长期股权投资仅为约2151亿元,其中多为直接投资未上市企业,配置于PE基金的份额相对很少。

“PE属于保险公司尚不熟悉的另类投资领域,国内近2000家PE,真正满足保险资金投资PE门槛的,顶多20家,占比仅为1%。”一位大型保险资管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根据相关规定,保险作为出资人(LP)筛选管理机构的标准较高,如管理机构注册资本或认缴资本不低于1亿元,管理资产余额不低于30亿元,募集或认缴的基金规模不低于5亿元等,国内有资格满足险资投资条件的PE机构有限。

事实上,能够获得保险资金青睐的PE,屈指可数。2012年,弘毅投资成功完成二期基金募集,其中,中国人寿(601628)作为该基金最后一个出资人,出资16亿元,至此,弘毅投资也成为第一个获得保险公司注资的纯市场化PE基金。其后,中国平安(601318)集团宣布成立10亿元人民币“平安创新投资基金”,成为国内首家由综合金融集团以自有资金成立的企业创投基金cvC(CorporateVentureCapital)。重点投资于金融科技、消费、医疗健康、汽车、新媒体等行业的早期创新企业,重视移动、社会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的应用。

风险难控 专业团队是短板

究其原因,专业人才及团队的缺乏始终是阻碍保险公司参与PE投资的一个主要瓶颈。保险资金进入PE领域,规模优势明显,但不可避免地存在人才短板。采访中,保监会资金运用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私募股权投资的限制放开了,项目批了,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中没有几家能真正做出来,全行业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加起来也没有多少,没有足够的人才,这样的项目不容易做不出来。

按照相关规定,参与股权投资资格的保险公司,其资产管理部门拥有不少于5名专业人员,这些专业人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股权投资和相关经验。其中开展重大股权投资的保险公司,还应当拥有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专业人员。

据了解,目前只有中国平安和中国人寿等少数几家已经在旗下搭建了专门的股权投资平台,其他保险公司目前基本是以旗下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平台,组建股权投资团队。而保险公司现有投资人员中,很少是之前专门做PE投资的,大部分只有证券投资经验,或者直接从保险系统转过来,从保险行业跨到PE,基本上是不同的行业,理念上的差异也比较明显。即便保险公司花大价钱挖来专门的投资人才,但毕竟无法抵御PE市场吸引力,人才流失会比较严重。未来这种投入与产出问题将继续存在,也将继续阻挡保险资金PE投资的步伐。

同时,股权投资领域本身也风高浪急,投资风险以及相应的抗风险要求对保险资金而言同样比较陌生。上述大型保险资管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段时期以来,国内的股权投资市场波动大,竞争日益呈白热化,加上国内资本市场整体不好,股权投资的收获期较长,因此,股权投资蕴含的风险更难判断。

业内普遍认为,目前国内保险公司的PE投资团队在投资人才管理上的专业化分工明显不足。PE投资团队不仅应包含投资、财务、法律等各方面的人员,还需要专人评估PE投资与保险公司的负债风险结构、资产负债匹配、偿付能力之间的关系和相互影响,而保险行业专业的PE人才更是奇缺。

松绑后有望寻求新探索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监管部门进一步为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松绑。一系列新发布的保险资金投资新政中,去年7月发布的《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投资门槛要求、投资范围、投资额度上限等方面均作出调整,险资投资PE的门槛进一步降低,投资范围进一步扩大。此前,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和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等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而这一上限已经提高至10%。

据了解,保险公司投资PE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投资企业股权,主要指保险公司以出资人名义直接充当GP(普通出资人)的角色,投资未上市公司;二是间接投资,保险公司充当PE机构的LP(即PE基金出资人),通过投资PE机构发起的基金,间接地对PE机构进行投资。

直接投资股权方面,保险公司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可以自主确定投资方式,账面余额由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调整为10%。此前,直接投资股权需要上一会计年度盈利及净资产均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新政中不再执行上一会计年度盈利规定,上一会计年度净资产的基本要求则调整为1亿元人民币。

间接投资方面,保险资金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包括成长基金、并购基金、新兴战略产业基金和以上股权投资基金为投资标的母基金。新兴战略产业基金的投资标的,可以包括金融服务企业股权、养老企业股权、医疗企业股权、现代农业企业股权以及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廉租住房的企业股权。

分析人士认为,政策放宽也意味着风险越来越高,目前有保险公司开始更多地探索以基金管理者的角色参与PE投资,即保险公司作为GP发行股权投资产品(基金)。由于险资投资主要考虑风控,在目前PE估值水涨船高的情况下,间接投资可能会成为未来保险公司摆脱行业限制参与PE投资的更好选择。

综合目前市场各种因素,保险公司不会将PE投资作为最为重要的一项业务,仅是一种可能的选择。保险行业在PE投资方面还处于初级阶段,除了资金量,目前还没有其他优势。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去做LP、投基金等间接投资更合适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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