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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民:创投环境正发生变化 VC/PE呼唤服务型政府

来源:时间:2013-10-28

李爱民:创投环境正发生变化 VC/PE呼唤服务型政府。

不管是在科技部当处长,还是转身做创投人,李爱民的心中不忘一句话:了解行业疾苦,促进问题解决,推动行业发展。

8月23日下午,他在目前供职的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总部接受记者采访时首先表明:“我平时思考问题大多紧紧围绕现实,包括现在找问题、挑毛病,也都是为了维护行业利益。”

他称,2013年中国证监会和发改委密集出台相关法规和金融政策,创投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作为早期参与创投政策制定的核心成员之一,看到行业从无到有发展到今天,感到非常地欣慰。但是,前一段时间,两个政府部门之间为了基金归口管理发生争执,现在虽已明确共同管理,但这依然让业内人士无所适从。在他看来,从源头上放松管制,制定出更具竞争力并能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创新战略才是最重要的。

“有钱人明白谁能帮他管好钱,政府没必要过多行政干预”

李爱民现任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高级副总裁、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董事长。1985年,他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专业,曾担任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处长十余年,其间还曾出任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科技领事。1997年从美国Duke大学进修创业投资回国后,他成为中国创投政策的早期制定者之一,并经常作为嘉宾出席各种论坛、研讨会和电视节目,宣传相关政策,普及相关知识。

采访当天,谈及当下行业发展问题,李爱民一针见血地表示:“政府不应该对VC行业给予过多管制。”他告诉记者,自己在做政府官员时始终强调,政府更应该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而不是设置一些条条框框进行约束。正是由于对这一理念以及由此而生的一些管理思路的坚持,后来他退出了VC政策制定的圈子。

李爱民介绍说,美国对风险投资行业基本不实行监管。他回忆起一段自己的亲身经历:“美国各州都会借大选的机会,针对选民关注的一些问题进行公投。上世纪90年代是美国VC飞速发展的时期,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VC变现撤出后,其投资企业的股票价格开始下滑等。1996年,我正在美国做访问学者。据我的老师介绍,当时加州准备就是否应当对该地区的VC制定某些约束性规则举行公投,但是在VC机构和企业家的游说下,这一设想最后没有通过。1998年,我带领一个中国代表团到美国创业投资协会考察。当时印象最深刻的是,这个协会的工作职责除了包括培训、信息统计等等,居然还有一个专项职责是游说国会不要出台任何与VC有关的法律,别对它们进行约束。”

李爱民指出,美国政府的VC管理理念之所以偏于市场化,是由于在政府眼里,VC需要不断地创新,而有约束就会对创新有所限制,且VC的资金主要来自机构投资者和富裕个人,即使出现风险,其影响程度也较小。因此,不论是美国的联邦政府还是州政府,都没有出台专门针对VC的法律,而是让市场自行约束、自我调节。

反观我国的现状,李爱民认为,国内的创投机构同样不需要太多管制和约束,它们需要的是政府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他指出,与美国“让民做主”的行政理念截然不同,中国官员的传统思想一直是“为民做主”,在其行政管理指导思想中,十分强调以“管”字当头,生怕一放就乱。其实,政府大大低估了市场的能力。因为客观上,国内私募基金的资金大多是从有钱人那里募集来的,这些商界精英肯定比政府官员更加懂得如何判断基金管理团队的能力,同时也更加懂得如何保证自己资金的安全性。因此,在创投这个领域,政府不宜做什么约束。

“企业生存环境不尽人意,需要政府努力改善”

采访中,对于VC机构目前遇到哪些政策障碍的问题,李爱民颇有些无奈地告诉记者,其实VC面临的政策问题与其他行业大同小异,只不过作为投资机构,VC机构投资的企业多,地域分布广,遇到问题的概率和频率自然会比其他企业更高,有时也更无奈。

他说,最近各级政府都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想了解企业的疾苦,其实不必鞍马劳顿,与VC从业者交流一下就能窥见一斑,因为企业遇到的问题真是不胜枚举:

首先,政策朝令夕改。最典型的例子,就是IPO突然中止。李爱民直言:“没有任何征兆,更没有征求社会和市场的意见,新股发行就突然中止了,而且什么时候恢复发行也不得而知,让市场根本无所适从。”他提醒,一个缺乏契约精神的社会和政府,会给市场特别是VC行业带来很大的伤害。

其次,司法不公正。李爱民指出,这是令所有业内同行十分头疼的问题。他举例说,通常情况下VC机构不会控股,更倾向于重点发挥大股东和管理团队的作用。但是这样一来对企业的控制就相对较弱,一旦出现问题而协商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可能就需要对簿公堂。如果VC机构运气不佳,遇到品行较差的实际控制人鲸吞公司财产,只能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可打官司又谈何容易,因为某些地区的地方保护主义非常严重。同样一个案子,不同地方的判决结果可能截然不同。在企业所在地起诉,VC机构胜诉的可能性会大打折扣。因为当地政府和法院往往更关心和照顾本地企业,而且VC机构投资的企业通常都是当地相对优质的企业,其实际控制人一般在当地都拥有雄厚的人脉资源,而VC机构在当地则毫无根基,所以胜诉很难,即便勉强胜诉,在执行过程中也会遇到重重障碍。因此,“公平公正”这一司法环境的不足,使得VC从业者在投资时缺乏足够的安全感。

第三,政府的一些潜规则让企业束手无策。李爱民表示,由于指向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政府出台的一些政策给实际工作带来了一些磕磕绊绊。但与之相比,那些没有明文规定的“潜规则”对市场的影响更糟糕。他说,企业迁址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初创企业为了节约费用,通常会选择位置比较偏远、地价较为便宜的区域开始自己的事业。企业成功后为了改善自身形象,就希望搬到繁华地段,但这往往只能成为幻想。李爱民所在的公司曾投资过一家企业,创办时在北京的远郊进行了注册,后来业务发展得非常好,两年前计划搬迁到距市区相对较近的亦庄。当时,工商注册变更手续很快办好了,但税务局那边的手续怎么也办不下来,企业因此被逼到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如果执意要搬走,当地税务局就会想办法来折腾你,查你的帐,找你的岔子,罚你没商量。如果不搬迁,又会出现注册地和实际办公地不一致的违法问题。最后不得已,企业又把注册地改回到了原地。”后来据知情人士透露,对于上缴税收超过50万元以上的企业,每一个区县政府都会重点关注。现在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很大,谁也不会轻易放走一个纳税较多的企业。尽管法律上没有规定企业不能迁址,但实际执行中想要做到几乎是不可能。类似于这样的潜规则还有很多,让企业苦不堪言。

“各部委支持的项目,希望VC/PE行业可以分享”

李爱民告诉记者,VC是一个非常市场化的行业,因此对服务型政府特别渴望。多年来,政府也一直希望树立服务型政府的新形象,但是由于缺乏足够的经验和明确的考核指标而进展迟缓,等于是说易行难。

他称,现在很多所谓的行业优惠政策听起来挺有诱惑力,但是在操作层面很难落实。企业需要的是真正可以落到实处的东西,这就要求政府在细节上下功夫,常言道“细节决定成败”。

比如,对于每一个VC机构来讲,寻找优质投资项目都是头等大事,好项目难找是大家面临的共同难题。多年来,国家大力支持了很多项目,比如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以及一些行业主管部门每年支持的科技项目,投入的财政资金总量达上千亿元,如果加上各省区市政府对于科技项目的财政支持,这个数字还会更大。据李爱民提供的一份权威统计资料显示,2006年至2011年,全国财政在科技方面累计支出18625.7亿元。仅2012年一年,全国财政用于支持科学研究活动,即支持研究与发展的经费就超过3000亿元人民币。“这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但这些项目的信息政府很少向社会公开,而投资人则对这些信息充满期待。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是,除了少部分涉密项目以外,政府为什么就不能将这些项目的信息向社会公开呢?”李爱民指出,相比之下,欧美国家的政府在信息服务方面就做得非常好,既公开透明又真实准确。只要是政府公开支持的非涉密内容,任何信息都可以在部门网站上查到。

为此,李爱民呼吁,希望政府部门能够搭建网上平台,将支持的项目向社会公开。这样不仅可以使VC/PE投资机构直接了解优质项目信息,拓展项目资源,同时还可以使社会资源实现利用价值的最大化。

他说,在前期,民间资本通常不敢进入,此时政府用财政资金无偿资助研发项目,就能够解决早期创新的问题;在后期,如果投资机构能从政府支持的项目中筛选到好苗子,给予投资并从多个方面进行支持,就会大大推进项目产业化的进程。而这一阶段,政府的作用往往难以有效发挥。所以说,搭建一个网上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对于全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非常有好处。反之,不仅会造成资源的浪费,还可能给个别机构和个人提供寻租条件。李爱民指出,现在有一些机构对外兜售的信息,其中一部分就是政府掌握但又暂不对外公开的信息。在此,本来应当公开的信息变成了特殊资源,被这些机构拿来获取不正当利益。

李爱民还指出,当下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搞项目对接活动,但实际上,这种对接活动的做秀成分更多一些,很难取得实际效果。领导热情邀请,不去不合适,投资人往往只能碍于情面参加活动,但也就是捧个场、站个台而已。车马劳顿一番,走马观花一圈过后,并不会有太多的实际效果和作用。但这样的活动看起来热热闹闹,更能吸引眼球,于是一些政府部门乐此不疲。与之相比,搭建平台向社会公开已支持项目的信息,不会有什么声响,更不会有领导光临、来宾鼓掌,所以也就被冷落到了一边。但市场需要的恰恰是搭建平台这种“润物细无声”的细致服务。

李爱民表示,作为从业人员,他很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尽早公开所支持的项目信息,从而方便投资机构投资。在他看来,VC/PE行业迫切需要这样的信息平台。

“引导基金应该更加多样化和市场化”

在李爱民看来,服务型政府提供的服务不仅要细致,还要有创造性。据李爱民介绍,目前各级政府引导基金有40家以上,其中发改委系统最多,科技部系统次之,还有少量属于工信部系统。李爱民认为,引导基金政策的出台对于缓解VC/PE融资压力,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一些做法不尽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引导基金引导作用的更好发挥。

他举例说,有的国家级引导基金对参与设立的基金要求越分越细、专业许可范围越收越窄,无形中给GP募资设置了障碍。而相当多地方政府设立的引导基金,则会坚持其参与设立的基金要将较高比例的资金投在当地,目前普遍的要求是70%。李爱民表示,地方级引导基金的资金来自财政,要求有一定比例投资用在当地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比例过高就会对GP产生较多限制。

他进一步举例指出,某个人口规模不大、经济规模有限的中等城市计划设立规模为2亿元的引导基金,提出在每只基金中参股比例不超过20%,同时要求每只基金在当地的投资额不少于70%。按照这样的设想,当地政府引导基金参与设立的基金总规模将在10亿元以上,其中投资在当地的资金将达到7亿元以上,而一个经济总量十分有限的城市,要在几年之内消化7亿元的投资是比较困难的。事实上,在实际操作中,这只引导基金的运作也并不理想。

李爱民认为,政策雷同是困扰当前引导基金更好发挥作用的核心问题之一。他指出,几乎所有的引导基金特别是地方政府设立的引导基金,其操作方式和基本要求都一样,并没有针对本地特点,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规划,创造性地设计出具有鲜明特点的实施方案。比如,现在的很多投资基金还主要关注成熟阶段的项目,对早期投资非常谨慎。对此李爱民表示,要想改变这一现状,政府设计一些专门针对早期投资的引导基金,可能会收到很好的效果,而常规的引导基金也可以适度提高对专注早期项目的创投基金的出资比例,并在其中多承担一部分风险。李爱民说,一旦政府能够在这些方面做些尝试,投资人的投资意愿和积极性就会更高。

他还称:“有了这些宽松又优惠的政策,LP和GP就都乐意参与了,这对引导基金的顺畅运行将有很大帮助:一方面,可以从战略上更加明确政府的意志;另一方面,市场化的运行规则也可以保障资本与市场高效结合。”

李爱民同时建议,政府最好还能在引导基金投资行业的选择上更市场化一些,建立更加市场化的激励机制,以获取社会资本对本地项目的广泛支持。应当充分发挥投资人自己的判断力,而不是让政府来判断,由政府强行划定投资界限。

“PE基金民间融资越来越难,公开发行或许可以缓解压力”

令李爱民及其同行更为揪心的是,去年以来,PE行业深陷募资难的困境,投资严重受阻,大家都在各种场合讨论如何破解这一难题。他分析指出,目前全球金融危机仍在蔓延,国内经济形势尚未转好,国内企业家都在勒紧腰带过日子,这为广大PE募资增加了难度,原因是:第一,企业经营出现困难,企业家手上确实没钱了;第二,企业家的主业现在还可以,但对未来预期并不乐观,需要收缩战线过紧日子;第三,前两年“PE能一夜暴富”的神话已经破灭,大众更加懂得理性看待投资。要想让这种募资形势出现逆转,尝试有条件地放开PE基金的发行方式,是一个比较现实的选择。

李爱民称,美国在这方面现已率先展开了实践。他介绍说,2013年7月10日,美国证监会修改了《1933年证券法》之“D条例”下的“506规则”(Rule 506),正式放开PE发行渠道,允许私募基金公开募集资金,由此摒弃了奉行数十年的私募不得向不特定公众兜售或公开兜售的发行准则。他认为,这一“变法”是值得业内关注的政策动向,“事实上,这一准则中国也正在尝试突破。”

据李爱民介绍,去年12月30日中国证监会网站上发布的《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基金业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和第二条,已经明确了这方面的规定。其中第二条提到,有三种机构,即证券公司、保险(放心保)资产管理公司和专门从事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机构,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开展公募业务。

李爱民解释,这一征求意见稿本身是根据《证券法》、《保险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所以PE基金完全适用这一法规。尽管这些实操标准的确立对VC难有实际作用,但是对PE无疑是一种利好,有助于PE探索新的发展空间,开拓新的募资渠道。

“PE一旦走上公募之路,行业中就有可能出现谁的业绩好,谁就会在募资中占据优势的势头。多年以来,私募基金往往凭借种种私人关系募集资金,而公募就不一样了,公募可以更多地依靠公开透明的业绩来赢得投资人的信赖。”李爱民认为,从这个意义来看,依法放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行方式,将更加有利于市场繁荣。

不过,今年3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又明确规定“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发放贷款”属于违规行为。

对于发改委与证监会在实操指导意见方面存在的分歧,李爱民表示:“这种矛盾恰恰反映了我们的担心:政府干预过多,特别是不同政府部门之间同时干预,各自的主张有有所不同,这会让业内人士无所适从,左右为难,导致投资机构面临的潜在风险比较大。政府出台政策的动机有时比较复杂,特别是涉及多头管理的时候。它们彼此间为了本部门的利益不断角力,结果将使行业发展受到影响。所以我们真心希望这种情况不要发生。”

“政府勇于放开管制,创投行业的未来才会充满活力 ”

目前企业在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上市时,都有一条不知从何而来的规定:拟上市公司的出资人信息披露必须直接追溯到每一个自然人。李爱民直言,这一要求太过严苛了。比如,一只基金投资的公司要上市,就需要披露这只基金的所有出资人是谁,如果出资人是法人就会很麻烦,因为要层层剥离一直追溯到自然人,操作起来非常麻烦,而如果某个自然人不在国内就更麻烦了。这无疑大大增加了基金管理人员的工作量。

李爱民告诉记者,欧美国家为了避免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往往会采取重罚制度。一旦发现并查明存在违法行为,会进行无比严厉的惩罚,有的违法者甚至被罚得倾家荡产。而在国内,事前的监管将人折腾半天,后续的处罚力度却跟不上,导致监管目的最终落空的同时,还让大家为一堆小问题跑断腿。

从1996年开始参与中国创投的政策研究,到1999年参与制定由科技部、发改委、财政部、经贸委、工商局、税务总局、人民银行七部委联合颁布的中国第一个关于风险投资的指导意见,再到2000年在科技部当处长并于2011年受邀到中国风投公司工作至今,李爱民表示,自己从事创投工作这17年来最看重的,就是能够帮助行业做一些事情。

“早些时候,中国还没有关于VC/PE的政策,我就和大家一起想办法制定政策让行业规范化,让它能持续做下去。解决了可以做的问题后,我们就想着如何让它更好地发展下去。”他笑称,直到今天,他总是在呼吁放开各种行政管制、共享政府项目信息,这都是为了帮助行业尽早解决发展瓶颈的问题。如果政府能够勇于放开管制,切实加强实用信息服务,创投行业的未来一定会更加充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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