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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子女家族企业传承之道

来源:时间:2014-08-25

多子女家族企业传承之道。

多子女传承是家族企业传承中的大难题。传得好,家族和睦,事业兴旺;传不好,争股权、争权力、争利益的矛盾就可能上演,甚至会出现兄弟反目、父子对立的现象。谈到这个话题,我认为有以下几个问题必须重视:

首先是股权的安排。

在父母亲来看,儿女手心手背都是肉,但企业要传承,还要把股权安排与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结合起来看。实际上股权最容易引起纠纷,连台湾最伟大的企业家王永庆也难以处理这样的纠纷。他一去世,10个子女就对簿公堂;澳门赌王何鸿燊重病期间,四房太太、17 个子女也为各种利益问题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闹得不可开交。

所以,家族企业多子女传承,股权安排是关键,我有两个观点供参考:

一是接班人控股。有三大理由:第一,可以消除兄弟纷争的隐患,一切接班人说了算;第二,这是对接班人最大的激励,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接班人的多种优势;第三,从长远来看,中国的家族企业大多还处于初级阶段,过早地稀释股权,对要做百年老店的企业来说,可能会出现很多摩擦和阻力。

二是口袋理论。我在10年前就提出了口袋理论,有两层意思:第一,家族内部股权一定要清晰;第二,子女若都是强人,最好分开经营,变成两个口袋。至于股份的安排,可以因子女参与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这里我举三个案例,来进一步说明家族成员股份的安排。

第一个例子:某企业老爸创业,三个儿子陆续进企业。老爸的股权安排是:自己 30%,老妈 10%,大儿子 21%,二儿子 20%,小儿子 19%。这种安排的好处是:既考虑平分原则,又考虑责任原则。老爸明确地说,自己 30% 股权将来分配的原则是:15% 给选定的接班人,还有 15% 给另两个兄弟各 7.5%。老妈的股份由老妈自己安排。

第二个例子:某企业老爸创业,大儿子高中毕业后就进了企业,现任常务副总;二女儿是公务员;小儿子刚大学毕业进企业。老爸认为必须立即将股份安排好:老爸自己 30%,老妈 10%,大儿子 30%,二女儿 10%,小儿子 20%。他这样安排的道理是:大儿子贡献股为 30%,小儿子平分股为 20%,二女儿是公务员,又不在企业,属于照顾股 10%。

第三个例子:某企业老爸创业,两个儿子先后进了公司。股权分配是:老爸 40%,老妈 10%,大儿子25%,小儿子 25%。老爸退了,把自己的股份平分给两个儿子,现只剩下老妈股份 10%。老妈说,以后谁待她好,这 10% 就给谁。

其次,关于交接班模式的选择,我有以下几种思考供参考:

第一,分立经营,相互参股。

子女都是强人,必然会产生利益、权力和观念上的分歧,不可能放在一起经营,可以分出几摊,让几个子女独自去管理,董事长、总经理的头衔全交给他(她),股权也是他(她)控股,而兄弟姐妹之间、老爸与子女之间也相互参股。

这种方式有两个好处:一是既保证了接班人的控制权,也可以凝聚家族的力量,组成一个集团公司,相互支持;二是清晰了家族的股权,可以防止兄弟姐妹之间闹矛盾。

第二,分权共治,逐步分立。

有的企业,每一个项目差异性太大,现状与前景均有很大差异。新项目风险大、前景不明,几个子女都不愿意去啃硬骨头,抢着要传承主业,毕竟主业经营稳健、利润较好。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老爸在分立经营之前先走了“分权共治”这步棋,这样既防止项目间的差异风险,子女之间不平衡,又能尽全家之力去帮扶小项目,待几个项目都有一定成效了,再彻底分立经营。

有一个企业正面临三个子女接班的问题,正好有三个项目,先将这三个项目全部单列,成立公司,经过协商安排之后让三个子女去分管一摊,但都属于集团公司。

第一年子公司利润的 70% 全部上交集团,自留30% 利润作为原始积累;第二年,上交 50% 利润,留 50% 给子公司;第三年上交 30% 利润,70% 留给子公司。在这三年里,各子公司独立运营,正常流动资金可向总公司借贷,但要付银行贷款利息。

到了第四年,老爸又走了两步棋。第一步,老爸将总公司资产只留 10%,其余通过审计,分成三份交给三个子女;第二步,三个子女成为各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法人代表,子女之间相互参股,但各子公司每年净利润的 10% 仍然要上交总公司,总公司逐渐成为家族共有资产,并把所积累资金作为家族基金,可用来投资,也可用来对子公司的帮扶,或者研发新项目、新产品。

第三,传给一人,其他退出。

兄弟姐妹当中,有的能干也愿意干,有的不能干也不愿干,那么就必须有一个筛选机制,选出最合适的接班人。而既然确定了接班人,就应该在经营权和股权上保证接班人的话语权,防止股权纷争。有两种方式,一是非接班人彻底退出,股权按份额平分,但由接班人收购;二是非接班人部分退出,比如有三个子女,由一个孩子接班,要保证其占有 51% 或 70%以上股份,还有两个兄弟姐妹可占有少数股份,既可防止股权分散,也可保证接班人的话语权。

第四,集体接班,共同管理。

集体接班在中国往往比较难,中国传统文化是树大分枝,但在欧美,集体接班的还比较多。美国有一家公司,老爸去世后老妈任董事长,所有高层职务由8 个兄弟姐妹自己把任,股权平分。并且规定媳妇和女婿不准进入企业,总裁由集体选举,但必须 60 岁退休。第三代要进入企业,必须大学毕业,从底层做起。

集体接班之所以很难,是因为它有几个前提:一是家规要很严格,家文化与亲情文化深入人心;二是企业制度要很完善,决策机制明确有效;三是兄弟姐妹的素质普遍较好,能够互补互融。

第五,基金信托,委托代理。

这种模式在中国还比较少,市场上还没有成熟的基金信托管理机制,也缺少优秀可靠的公司,但在欧美已经有了。大致是股权集中到信托基金,兄弟姐妹享有均等股份,只能在家族内部出售,家族股权以一个整体控股公司,公司由职业经理人负责经营。这样既保持了家族控股的原则,又能够使这个公司长期经营下去,如果到了某一代,又出了一个能人,企业仍然可以保证家族控股。

最后我还要谈一个观点:我认为企业传承和家产分家完全是不同的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作为父母亲,一定要考虑好几个原则:

从企业传承的角度,一是择优选择接班人的原则;二是遵循接班人控股原则。

从家产分家的角度,一是要注重公平公正的原则;二是要考虑贡献差异原则。

当然,传承和分家,光靠老爸老妈是摆不平的。过去老娘舅来做中间人,现在已经可以找专业机构来审计咨询了。专业咨询既能够在传承方案设计上做好参考,也可以在法律事务上做好安排,能够平和又不失原则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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