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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油管道上的打火机厂,就应该被有关部门“拖”黄?!

来源:时间:2014-07-16

输油管道上的打火机厂,就应该被有关部门“拖”黄?!。

地下是输油管道,地上是生产易燃易爆打火机的工厂,报纸有报道,央视有新闻,辽宁凯嘉五金塑料有限公司(龙发打火机厂)这样生产了20年,还要继续这样生产下去,可能吗?2014年6月27日,该打火机厂附近的村民反映,这个打火机厂又开始生产了,这是真的吗?当地政府同意吗?

现状:输油管道横穿企业依旧,企业可以继续生产?!

据该企业员工透露,此次生产是他们将生产线上的已有半成品生产完成,清理下线,部分生产是政府批准的。输油管道的安全隐患在去年被重提后,他们采取了一些整改措施,但主要隐患(输油管道横穿厂区)并没有消除,横穿他们厂区的石油管线从北侧围墙进入,横穿厂区后,在南侧围墙穿出,全长约270米,两侧分别为生产车间、办公室和一些生产、行政附属设施和建筑,包括危险等级非常高的丁烷气储罐,并且他们厂易燃易爆品使用单位,详见图一:企业现状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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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企业现状全图

合法企业在输油管道上生产了16年

该企业是在1997年办理了所有的审批手续后征地、建厂房的合法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也定期进行了安全现状评价并合格,因此该企业是合法企业。

整改:两次安全隐患整改,输油管道横穿厂区依旧?!

第一次整改:2006年5月7日,该企业因为输油管道横穿工厂的原因,被公安部列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企业,实施挂牌督办。2006年5月18日该企业与中石油管道大连输油气分公司签订了整改协议,协议签订后,该企业清理了部分生产设施,中石油管道大连输油气分公司加固了输油管道,然后验收合格,企业恢复生产。

随着2010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该企业存在输油管道横穿工厂的情况再次被曝光,并明确指出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第二次整改:2013年12月28日,当地市政府有关领导指示企业所在区政府主要领导,召集区属有关部门领导和企业负责人召开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会议,会议决定:

1.企业立即停产,相关人员撤离厂区;

2.研究企业整改方案,确定原地整改不可行后实施企业搬迁;

3.企业关停后,有关部门汇同企业立即确定损失和费用补偿方案。

2013年12月31日企业开始停产,并与政府领导密切配合研究整改方案。2014年2月11日,在“原地整改是否可行”上,双方发生意见分歧,并从2014年2月19日,当地政府主管领导与企业负责人沟通未果之后开始,便推翻前期的会议决定,不再理会此事,将所有责任和损失全部推给企业,时至今日,该企业已经濒临倒闭边缘。

该企业与当地政府发生的意见分歧主要为:

政府主管领导认为,面对现在的安全隐患的情况(见图一:企业现状全图),企业只要原地采取一些措施就可以了,至于再次违法的问题,由太子河区政府发文担保予以解决。另外,据有关领导私下透露,由于政府当前财政紧张,因此不可能拿出一大笔钱来给企业搬迁,那个领导也不想给自己“惹麻烦”。

该企业负责人则表示,面对当前输油管道横穿工厂的实际情况,经过两个月的咨询、研究和请有关专家的论证,已经表明,原地整改无论采取何种措施均不能消除当前的安全隐患(输油管道横穿工厂),并且原地整改还存在继续违法的事实,因此要想彻底地解决问题,只能是输油管道改线或者企业搬迁。对于存在再次违法的问题的“原地整改”,企业没有能力承受因违法所带来的后果。

再整改:娴熟的“足球技巧”之后是雾里看花。

经过5个月的“停产整改”,该企业濒临倒闭,无奈只好接受了政府要求的整改方案。

2014年5月13日,当地市政府领导联系该企业,继续要求该企业进行“原地整改”,但同时答应可以以补助的形式给企业适当补偿停产损失和整改费用。该企业迫于企业“倒闭”的压力,再加上主管市长答应由区政府承担整改后的法律责任的承诺,只好同意进行原地整改,并正式向当地市政府、安监局和所属区政府提出了进行原地整改的书面申请,准备进行整改。但区政府却告知该企业,市政府批示由区政府负责处理此事,但区政府没有理由承担相关费用,没有权利提供整改资源,并且安全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是企业,因此企业整改所需所有费用和企业停产的所有损失区政府不会出“一分钱”。

但事实是,2014年4月22日,辽宁省召开了“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在会上明确了“全省境内中央各直属输油气企业要承担起主体责任。”

结果:企业四处举报,政府无动于衷,这是为什么?

面对困境,从2014年2月24日开始,该企业先后向省、市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情况,相关部门和领导也几次做出了批示,但当地市、区两级政府依然没有任何动作,甚至到最后已经无人问津,该企业已经濒临倒闭。

截止到目前为止,该企业因停产造成的违约赔偿约140万美元,拖欠员工工资76万元人民币,拖欠员工保险费用约40万元人民币,部分资产被冻结、银行账户被冻结等等,160多名员工中有140多名下岗,生活没有了着落,有病住院医疗费无法报销……

无奈,企业员工四处上访,几次围堵企业法人和主要领导,但情况依然没有好转。

问题思考:

小编认为,上述企业的遭遇,在当前来说非常具有代表性,核心问题主要是:

1、政府需要“诚信”吗?

2、政府为什么不作为?是怕担责任吗?

3、政府是否有勇气承担因前任的过失所带来的责任?

4、依法执政,政府官员不懂法,何以执政?

上述四个个问题的答案如果明确了,那么其他所有的问题都可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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