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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与社会抚养费脱钩是行政纠偏

来源:时间:2014-04-29

户口与社会抚养费脱钩是行政纠偏。

很多民间“痛点”强烈的问题,都可以被概括为行政部门越权行政。比如,民间诟病已久的出生婴儿报户口,却与征收社会抚养费挂钩,因为父母的过错,让孩子受株连,因为报不上户口,而无法享有公民应有的公平受教育等权利。

目前这种景况有望得到扭转。今年以来,山东省和江西省南昌市的户籍管理部门决定,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与征收社会抚养费实行“脱钩”。去年11月针对基层公安受理户籍登记工作时的“吃拿卡要”现象,国家公安部就曾明确办户口时刁难民众,一律停职追责。如今这一规定在山东、江西南昌两地形成“长尾效应”,让群众得到了改革红利,虽然这只是在户籍登记方面的微改革,却让相关民众得到了大实惠。

但是,这还不能说是户籍改革的全面突破,只能算是两地率先自除弊政,把长期以来见怪不怪的现象给改掉了。

按依法行政的原则,公安部门只负责户籍登记,征收社会抚养费是计生部门的责任,让公安部门在登记户口时审核抚养费征缴情况,那是越俎代庖,这谁都看得明白。但报户口时搭车征缴社会抚养费,还是延续了这么多年。

关键还是《行政许可法》自2003年已经施行11年,但该法明确的许可法定原则,未得到很好贯彻,眼见着还是各级部门随时随地搞“拍脑袋的发明”,任意发布禁令、设立行政许可的条件。比如,北京市于2004年《关于印发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中,就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既没有《户籍登记管理条例》,也没有《人口计划生育法》——凭空要求新生婴儿报户口时,计划内出生的出示“准生证”,计划外出生的要出具已缴社会抚养费证明。这是典型的行政部门自我授权,自抬行政审批门槛。

结果这就导致很多孩子沦为“黑户”,得不到基本教育、保健的保障,甚至多年之后还因为是“黑户”,无法升学、工作、结婚。这已经不只是一个行政便民的问题。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查到全国没有户口的人数,竟然高达1300多万! 其中大部分是超生而未缴清社会抚养费形成“黑户”。

这次山东公安机关要求户籍与抚养费脱钩的红头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把道理说得很明白了:出生登记是公民参与社会活动、行使法律赋予各项权利的前提和基础。报户口绝不允许随意设立任何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绝不允许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甚至拒绝受理,绝不允许造成“黑人、黑户”。

不让户籍与社会抚养费脱钩,就会制造天量的“黑户”,这背后孩子失去前途、滑向犯罪等等产生的“社会成本”,是远远高于欠缴的社会抚养费本身的。孰轻孰重,有关方面应有明确的权衡。同时,在李克强总理反复强调政府简政放权,严格按《行政许可法》规定重新评估行政审批合法性的当下,那些株连式的土政策,也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了。

图说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