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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改革路上的通气会:七点回应厘清政策取向

来源:时间:2014-01-20

注册制改革路上的通气会:七点回应厘清政策取向。

1月17日下午,证监会新闻发布厅迎来一场新股发行改革的专项新闻通气会。会上,发行部门负责人刚从一场会议的空隙中赶过来。

这种节奏的背后,其实是新股发行改革步入事中监管后的监管层现状,针对眼下新股发行改革涌现出来的新问题,如何在此前已既定的放松事前管制的市场化基础上,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回应市场疑惑,并做进一步政策“微调”,是监管层的要务。

“52家公司陆续在下周进入上市的环节,我们也在研究后续改革如何推进,如何进一步地做相关政策微调,希望大家多分析,多提建议。”发行部门负责人以这句话结束近50分钟的通气会。之后,他还要赶回原来会议的现场。

这50分钟的交流信息量颇大,证监会几乎回应了从2013年12月31日至今52只新股发行涌现的新问题。有些抛向监管层的问题很尖锐:奥赛康(300361.SZ)暂缓发行是否意味着坚持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方向动摇?证监会是否调控发行价和行政干预?

而这也是市场关于IPO舆论漩涡的核心,证监会经过一周的事中监管,选择这个时点全面回应各种舆论,亮明态度,无疑是迈向注册制的新股发行改革中对于市场化改革方向转向担忧的最好选择。

“任何一项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解决所有问题。改革的成效,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相关各方的市场博弈才能体现,需要放在一个较长时期观察和检验。改革措施当然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证监会对存在的问题正抓紧研究,不断完善相关规则,提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解决方法。”17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指出。

只有清晰的政策取向、及时的情况说明、良性的观念沟通,才可以抚慰眼下市场对于注册制方向改革的焦虑。

七回应厘清政策取向

17日的专项新闻通气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用七个回答基本覆盖眼下的市场疑惑。

首先抛向证监会的是一个尖锐的问题,2013年12月31日至今,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共有9家公司暂缓发行,其后有5家公司陆续恢复发行,截至目前还有4家公司处在暂缓发行状态。其中有无公司发行被证监会叫停的情况?

证监会的回应很坦白:“上述9家公司暂缓发行的原因不尽相同,有证监会要求暂缓的,也有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主动提出暂缓的。”

其中奥赛康源于市场议论空前,因此证监会便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沟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暂缓发行。而慈铭体检(002710.SZ)是在发行过程中被证监会调阅路演推介材料发现问题而叫停。晶方科技(603005.SH)和石英股份(603688.SH),则是发行过程中证监会接到有关信访材料,对公司信息披露提出异议,按既有规定被叫停。

下一个问题也不好回答,奥赛康暂缓发行是否意味着坚持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有所动摇?

张晓军指出,“奥赛康的股票发行在报价、询价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我会正在进行现场检查,现在还没有结论”。

但其指出,奥赛康的31亿元老股转让引起的市场质疑,“值得重视”。“我们认为,作为新发行上市的公司,筹资应当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如果在一级市场发行大部分资金被老股东拿走,显然有违IPO初衷。同时,控股股东是公司信息的优势者,IPO时过多减持,容易引起投资者对控股股东行为及其影响的种种猜疑。”

这个不好回答的问题,实际上是对于改革涌现的新问题的动态监管理念探讨。至少,从证监会回应看,目前的动态监管标准在于“市场化改革和保护投资者这条主线”,奥赛康的暂缓发行有利于保护投资者,也符合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要求。“我会强调,新股发行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化改革,这个方向不会改变。”张晓军指出。

另两个问题,都与行政监管边界有关,包括低报价背后是否有行政调控发行价,1月12日的新措施与询价检查是否行政干预,及前文提及的应对涌现新问题的监管思路。

证监会回应指出,这是新股改革意见中既定过程监管措施的具体落实,并非所谓“新政”。

发行部门负责人随后也指出,“12日出台的措施和15日公布的核查工作,在《意见》发布时已经做好部署。”

除上述五个回应外,还涉及一些现象的监管态度,如“如何看待由老股转让问题引发的股东套现行为?”“如何看待网上申购与市值挂钩。”

对前者,证监会坦承目前的老股转让背后的实际原因,以及把新股发行数量与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量直接强制挂钩不尽合理。至于后者,则用数据说话,解疑目前市值配售的制度设计需要。

坦承政策“微调”

“这背后其实是大量实际在做的工作。”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指出。

七个回应背后,已指明监管层正在做的一些政策“微调”,这对市场参与者而言尤为关键。

首先是对于新股发行数量与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量直接强制机制的研究。“我们正在研究改进措施。公司发行融资应以满足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为原则,合理确定募资用途。同时,要加大募资用途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并按国办发[2013]110号要求充分揭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措施。首发股票应主要考虑公司发展需要,对老股转让在公开发行股份中占比应有限制。”张晓军指出。

对此,一位券商投行人士即指出这证明监管层很清楚问题所在,希望能尽快看到改进措施。

但这种微调并不轻松。

发行部门负责人坦承,“以什么方式做限制?什么比例合适?任何政策出台,都会是双刃剑。打个比方,按首批已确定发行数量的公司老股转让占发行总量平均比例38%,假定比例定为38%,是否出现本不需转股的企业,会由此把价格提高达到38%的比例?最后会否出现这种情形?各方会如何评价?”

监管层多个问号背后,是改革在进行过程中政策“微调”的难点所在。在这点上,证监会的态度或是在市场共识中寻求微调平衡点,“政策制定上,我们希望通过各方的理性博弈进行,当然该出手时,我们绝不会手软。”上述负责人指出。

未来,或许还有后续改革的多方推进。

“眼下是迈向注册制改革的关键时刻,这次对于发行过程、询价定价过程的监管,是整个改革过程的一个细节工作,后续改革还会陆续推出。”发行部负责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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