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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房管局:地面车位无产权开发商无权出售

来源:时间:2013-12-17

太原市房管局:地面车位无产权开发商无权出售。

《物权法》实施6年,却依然未能解决关于小区内停车位的权属争议。小区业主与开发商因出售停车位而产生的纠纷事件,都反映出这样一个事实:小区内部停车位由于法律不明使得权属难以界定,也使得作为弱势方的业主在以停车位为核心的利益博弈中总是处于下风。

小区业主:卖地面车位有违当初承诺

“11月份有一次停电一停就是四天四夜,冰箱里冻着的西红柿都变成了水,而开发商却找不到导致停电的原因,逼得很多人没办法都到外面住宾馆和投亲靠友。现在又在小区的地面划了车位出售,开发商凭什么在地上随便划几道线就要卖钱?”12月13日,家住省城针织街富佳苑二期小区的居民们仍然在为开发商出售小区的地面车位而感到忿忿不平。

据小区业主刘先生介绍,当初居民们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小区会实行人车分流,地面不停车,汽车全部停在地下车库,结果现在地面上的公共用地却被划成停车位。“本来小区的路就不宽,现在划了停车位以后,汽车就占据了大半幅道路,用于通行的道路更窄了。”在该小区记者见到,从入口进入小区,沿道路一侧已经划好的车位上停满了小车,本来七八米宽的道路已经变成了三米多的宽度,不时有人车混行于其间。“这么窄的路上汽车来来往往,很让人为老人与小孩的出行安全感到担忧。”小区居民说。

而最让小区居民不满的是,原本开发商说的人车分流不但未能兑现,而且小区地面被划上车位以后被用于出售,而且所有车位只售不租。“一个车位10万元,打折后也要8.5万元,我们刚付了房款,哪有那么多钱买这么贵的车位啊!再说小区的地面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凭什么在业主的公共土地上划上几条线就用于出售和赚钱?”该小区业主告诉记者,由于开发商出售车位引发业主不满,早在12月1日就有一百多名业主集体去位于坞城南路的售楼部“讨说法”。“出售车位也可以,但必须拿出合法的产权手续,但事实上开发商什么手续都没给我们看过,只是说车位是经过规划的,规划难道就能代替产权吗?”小区业主说。

图说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