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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儿童医院新址规划方案公示

来源:时间:2013-10-19

山西省儿童医院新址规划方案公示。

规划范围

北起龙山大街,南至阳光地产地界,西起规划50米城市主干道,东至规划20米城市支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0.07公顷,净用地为16.19公顷。

建设用地控制

医院卫生用地面积为16.19公顷;

沿龙山大街及规划50米城市主干道分别设置宽度不小于15米和10米的道路绿化带,面积为0.85公顷;

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为3.03公顷。

道路系统规划

1. 城市主干道:规划50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50米);

2. 城市次干道:龙山大街(规划红线宽度30米);规划30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30米);

3. 城市支路:红线宽度为20米。

4. 道路红线内用地为道路及道路绿化专用,任何与道路交通无关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改建、扩建及新建均不得占用道路用地。

交叉口

1.将道路宽度30米及以上交叉口采用渠化交通的处理方式。

2.交叉口视距三角形内的各种设施与绿化不得阻挡交叉口视距三角形内的视线。

静态交通

1.所有建筑及设施应按《太原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配置停车位。

2.停车场的主出入口不宜设在主干路上,宜设在次干路或支路上,并远离交叉口;不得设在人行横道、公共交通停靠站以及桥梁隧道引道处。

公共交通车站的设置

在路段上,通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50米,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100米,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进方向迎向错开30米。

在道路平面交叉口和立体交叉口上设置的车站,换乘距离不宜大于150米,并不得大于200米。

机动车出入口设置

规划确定城市道路交叉口路缘线转角弧线切点向主干道方向延伸80-100米范围内,向次干道方向延伸60米范围内,向一般道路延伸20米范围内,为禁止开设机动车道出入口路段。如确需在上述路段内设置机动车道出入口,只能设置右转出口,出入口位置应保持距交叉路缘线切角弧线切点20米以上的距离。

配套市政基础设施

配套市政基础设施依据相关规范配置。

建筑后退要求

参照《太原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退界,并须同时满足消防及日照间距等相关规范要求。

交通出入口方位

允许地块在南侧、北侧、东侧开交通出入口。

规划实施措施

(一)项目建设应与其东侧20米规划路同步实施。

(二)实施前须进行地质条件勘察,根据需要采取必要的工程防护措施。

公 示 时 间:2013年10月18日-2013年11月18日

网 址:www.tygh.gov.cn

意见反馈电话:0351-4220770

意见反馈地址:太原市桃园二巷市政府四号楼一层、太原市城市规划展示大厅 030001

意见反馈邮箱:ghgsY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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