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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新材终止股权转让 因溢价出让未谈拢

来源:时间:2019-01-23

回天新材终止股权转让 因溢价出让未谈拢。

因控股股东终止股权转让,回天新材再次受到监管部门关注。

1月22日早间,回天新材披露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深交所就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被终止事项进行问询。

该股权转让事项要追溯到去年11月,在大比例质押的压力下,回天新材控股股东决定向汉江控股转让所持公司的16.44%股份,以纾解质押压力。1月18日,回天新材发布公告称,鉴于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已经解除,股权转让事项即告终止。

回天新材称控股股东质押风险已经解除,然而记者发现,回其控股股东的质押比例仍旧较高。截至1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锋、刘鹏、吴正明、王争业、史襄桥、赵勇刚共持有公司股份1.15亿股,累计质押股份7899.73万股,质押率达68.61%。

对此,深交所也在关注函中表示,要求回天新材结合披露“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已经解除”的依据及其充分性,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其他资金流动性风险,未来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到期需偿还债务。

值得注意的是,深交所还对回天新材信披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回天新材2018年11月22日披露已与汉江控股和长江证券“达成一致”;12月6日却又公告称“目前股份转让条件尚不具备”,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两次公告表述存在矛盾的原因,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真实情形;同时要求说明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存在受控股股东或公司操纵的情形。

1月22日,记者就质押风险、股权转让终止的原因等问题采访了回天新材董秘章宏建。章宏建对记者表示,日前2.2亿元的纾困基金已经解决了控股股东的质押风险。此次的股权转让终止主要因为收购价格未谈拢。回天新材方认为,上市公司的股价存在“被低估”的情形,由此对汉江控股和长江证券提出了溢价收购的要求,但收购方表示,若要溢价收购则需要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双方在此问题上最终未能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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