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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法官站在法治河流的源头

来源:时间:2014-09-30

江平:法官站在法治河流的源头。

法官不要污染法治的河流

四川法制报:说到制度反腐,我们就会想到司法改革。目前在上海等地方开始试点省级法院以下实现人、财、物统管,这被看作是法院直管、司法独立的有益探索。有人认为好,但也有人认为独立于地方政府,有些案件会不好执行了。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江平:这个我完全赞成。现在人、财、物统管只集中到省一级,但能够集中到省一级就已经很不简单了。人、财、物的权力都集中到省里,至少省以下很多部门要想来干预司法判决,作用就很小了。

最终能集中到最高法院这一级那就更好了,但现在中央和地方实行的是分税制,这个问题要随着财政改革一起进行。如果将来能做到所有的法官都由中央财政来开支当然最好。

四川法制报:那么,对于司法领域自身存在的腐败问题,你怎么看?

江平:西方有一种说法,一般人作出一个错误的决定,那可能只是一个违法,如果法官作出的判决违法了,那就等于从源头污染了法律,说这话的人是普通法系的法官。这与英美法系不一样,因为英美法系的判例法,是以后可以遵循的判法。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判例法源头出现了问题,当然就影响了以后。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句话是对的。

但在大陆法系国家,这说法并不完全准确。因为不是普通法、不是判例法,法官是按照法律来判。所以,我们现在也可以这样说,如果官员的贪污腐败是污染了一条河流,那么法官的腐败就是污染了这条河的源头。因为法官、法院是保证司法公正最根本的地方。

户籍改革推崇积分制

四川法制报:四川是一个农业大省,这些年开始推进城镇化。你曾经说,城镇化是解决户籍问题的一个好办法,但现在很多情况看来,农民进了城市,却成了贫民,是不是挺矛盾?

江平:城镇化和城镇户口一元化是两回事。城镇户口的一元化是指不要再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也就是农村人和城市人完全给予平等的原则。因为户口不一样,很多条件就不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就有歧视的问题。我们现在讲的城乡一体化是另外一个问题,指的是减少农村跟城市的居住方面的差异,所以很多地方就把农村的土地合并到城镇,容易带有一个缺点,具有强迫性质。我一直主张城镇化是方向,但城镇化的前提条件,不能剥夺农民的土地,要给予自愿的原则。

四川法制报:实现了城镇化,户籍问题解决了,但还面临城市之间发展差异的问题,人们可能还是往大城市跑?

江平:户籍制度应该是中国特有的一种情况,在其他很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都没有户籍制度。没有户籍制度也会产生一个问题,那就是很多人往大城市跑,大城市就会有很多贫民窟,比如印度。

那么中国现在就要防止这种贫民窟,提高进入大城市的门槛,可以采用“积分制”。

过去说调动、毕业分配,现在行不通了。但如果一个很有用的技术人才,也是大城市很需要的,那户口进来要用什么办法?那就是积分制度,你积分高,高到一定程度就允许你到这个城市落户,没有达到就不能办。但这种积分方法,应该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的竞争制度。

四川法制报:现在有一种说法,让大城市户籍含金量下降的办法,就是让各地经济都发展起来,也就是均衡发展,你认为这可能真正实现吗?

江平:这当然是很重要的方法。城乡发展的水平差不多了,就不存在这些问题了。你看美国现在很多人不愿意住大城市,都愿意住农村。农村生活非常舒服,他的设施条件,公共设备都很好,宁可住乡村,宁可在乡村买房,所以变成了贫民住城市,有钱的住乡村。照这样的话当然是最好的,这也是最治本的办法,城市发展都差不多,如果小城市的医疗、教育水平差不多,人们干嘛还要来大城市?但这是很漫长的一个过程,还只能是一个目标。

图说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