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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相应责任 新建市政工程须设永久标识牌

来源:时间:2014-08-21

明确相应责任 新建市政工程须设永久标识牌。

有一句话叫“建筑质量,百年大计”。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涉及百姓的切身利益。昨日从市住建委获悉,今后,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在竣工工程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标识牌,统一刻上竣工时间,项目有关负责人姓名,以明确相应责任。日后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将会在其永久性标牌上找到相关责任人,追究其责任。

市住建委介绍,将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实行终身负责制。所谓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图审、检测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要按各自职责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负终身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建筑工程在使用年限内“未老先衰”,质量出了问题,该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人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被追究责任。

此前,市住建委开展了全市在建工程项目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的宣传。据悉,永久性标识牌由建设单位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安装,注明工程名称、设计使用年限、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并在工程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前安装到位。凡未设置标识牌的竣工项目,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市住建部门不予进行竣工备案。

今后,一旦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对质量事故负有责任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被分别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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