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园两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中央公园(A、C地块)建设项目A区位于龙城北街以北,体育路以西,紫园小区东南方,中央公园(A、C地块)建设项目C区位于龙城大街以北,龙城北街以南,体育路以东,规划道路以西。山西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委托山西省气象科学研究所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环评单位提出的环境影响分析和污染防治措施,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央公园(A、C地块)建设项目A区建设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38817.54m2,地上建筑面积为146377.95m2,其中住宅区建筑面积109758.41m2,公建区建筑面积为36619.564m2;地下总建筑面积为42882m2。设计总户数675户。项目容积率为3.77,建筑密度为35.41%,绿化率为35.2%。
项目主要建设3栋27层商住楼(含2层底商)、1栋酒店(含4层底商)以及1所12班幼儿园。设计地上停车位187辆,地下停车位805辆。
中央公园(A、C地块)建设项目C区建设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28706.29m2,地上建筑面积为135578.97m2,其中住宅区建筑面积24215.2m2,公建区建筑面积为113863.77m2;地下总建筑面积为58985m2。设计总户数305户。项目容积率为4.81,建筑密度为38.35%,绿化率为22.5%。
项目主要建设1栋19层办公楼(含2层底商)、1栋17层公寓(含2层底商)、2栋24层住宅楼(含2层底商)以及2栋19层办公楼(含4层商业)。设计地上停车位97辆,地下停车位869辆。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1)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
环境空气影响因素:主要为场地建筑拆迁、土建施工阶段以及材料运输产生的扬尘。
水环境影响因素:施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车辆和设备冲洗废水等。
声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来自于施工期内不同作业的机械产生的噪声以及土方和材料运输噪声。
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现有拆迁垃圾、废弃土方、建筑废弃料及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垃圾等。
2)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
环境空气影响因素: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源于厨房油烟以及汽车尾气。
水环境影响因素:运营期污水主要来源于公寓楼和商务楼等的生活污水。
声环境影响因素:项目本身噪声主要来源于给排水泵房、供暖换热泵、车库送风排风机设备等设备噪声及进出小区车辆噪声等。
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
三、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要点
1)施工期
(1)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污染防治,施工场地周围设置2.5m以上的围挡,施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及时清洗轮胎及车身,进入长风街后减速慢行,降低对道路和周边居民区的扬尘污染。
(2)水污染控制措施: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化粪池,再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吸外运。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作施工物料混合用水、降尘、喷洒等,不外排。
(3)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各类机械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合理布局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远离周边居民区等声环境保护目标。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土方优先考虑场内消纳、综合利用,剩余则和建筑垃圾一起送往太原市指定的渣土处置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运走。
2)运营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采暖采用集中供热,不产生废气;居民生活用气为管道煤气,气属于清洁能源污染物排放量极小,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置后由集中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停车场安装抽排风机进行强制性排放,设置独立的排风系统,通风机选用双速风机,排风竖井尽量设置在小区花园内(结合景观设置),避免靠近楼宇。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居民生活污水、幼儿园排污水、商业废水及酒店客房洗浴废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小区一体化集中污水处理装置。污水处理采用兼性污水处理方式。多余部分由化粪池截流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商场中央空调冷凝水和冷却循环水均属于清净下水,可以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设中水回用系统,冲厕、绿化、道路浇洒用水等采用中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水泵等强噪声设备布置于地下机房,采取隔声、减振措施。换热站位于项目区边界绿化带内,换热站循环泵、水泵设隔声、减振措施。商场中央空调冷却塔布置在商场顶端,设置隔声围挡,尽量远离敏感目标。此外评价考虑到周围交通噪声的影响,项目区边界应加强绿化,必要的部分安装隔声门窗。商业噪声主要由商家音响设备的使用和顾客嘈杂产生,通过严格控制商家铺外音响设备的使用,合理布局人流通道,来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区内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箱,生活和商业垃圾日产日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并做好固废分类、综合利用处理工作。
四、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及土地利用相关政策,项目选址与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相符,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选址合理,外围基础设施配套完全。在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污染控制对策和措施后,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可达标,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影响较小,可使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以及外环境对项目的影响达到相应环境标准。项目从建筑材料、布局、管理上采取节能措施,减少了污染物排放,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且项目建设有助于促进区域居民住房条件改善,提升城市的整体面貌。环评认为,该建设项目从环保角度评价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就以下几个方面征求公众的意见:
1)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认可该项目的建设;2)公众对于该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所持的意见;3)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六、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众意见收集时间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等形式向环评承担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收集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58号
电话:0351-7036118
联系人:李先生
环评单位:山西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地址:太原市新建路65号
电话:0351-4079893
联系人:秦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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