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红星美凯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及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有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太原红星美凯龙家具生活广场建设项目是由山西万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11日,经山西省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根据太原市城乡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并规设字[2010]376号和太原市城乡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并规条[2012]第0167号,山西万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84782.99万元开发太原红星美凯龙家具生活广场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太原城市小店区,长风街以北,西四路以西,规划路以东,与城市的交通联系良好,交通便利,且供电、供水、排水、燃气供暖可由长风街市政管网接入,市政的基础设施建设条件便利。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7879.41m2(项目建设用地分为两个规划地块,北地块净用地 13387.4m2,南地块净用地 4492.01m2)。建设内容为:建设1栋地下3层,地上主体34层裙楼7层的综合型建筑。地下1层为商业,地下2层、3层为车库;地上1—7层为商业,8—19层为公寓,20—34层为办公。地上1-7层商业建筑面积为37038m2,8-19层公寓建筑面积为22213m2,20-34层办公楼建筑面积为27435m2,地下一层商业建筑面积为14079m2,地下2-3层停车场建筑面积为25461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1)废气:主要为道路扬尘、施工扬尘、生活营地废气;2)废水:施工过程冲洗车辆废水及施工人员少量生活污水等;3)噪声:施工过程受各建设阶段施工机械过程影响,将有施工噪声产生;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废弃的土方、建筑材料及施工人员少量生活垃圾。
2、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1)环境空气:主要为地下停车库的汽车尾气及中水处理站臭气;2)水环境:主要是商业、公寓及办公楼建筑设施排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3)固体废物:主要是办公写字楼、商业及公寓产生的生活垃圾及中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4)声环境:主要来源于换热站、水泵、空调和冷却塔等产生的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1、项目施工期主要环保对策和措施
1)废气: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严格的抑尘措施,车辆要求限速行驶,并随时保持路面清洁,同时适当洒水,可有效减少汽车扬尘;施工边界设围挡,本项目工地物料堆场进行覆盖。
2)废水:本次评价要求施工期设一座沉淀池,将各类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可做为施工场地的抑尘洒水回用。
3)噪声: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从噪声的源头上控制;采取安装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动力机械、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间、夜间等严禁高噪设备施工。
4)固体废物:弃方运往太原市环卫处渣土办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运营期主要环保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冬季取暖采用集中供热,停车场尾气经加强绿化,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境影响较小;中水处理站位于地下二层,在中水处理设施顶部设排气口,配备活性炭吸附除臭,采取以上措施后,中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本项目商业、公寓及办公楼优质杂排水经处理后作为冲厕用水和道路洒水回用,其余污水排入化粪池,然后进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杨家堡污水处理厂。
3)固体废物:办公写字楼、商业及公寓产生的生活垃圾置于就近设置的垃圾筒内,经物业管理部门委托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中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后,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妥善处理。
4)声环境:本项目产噪设备均置于室内,同时选用低噪音设备,在设备基础采用隔震处理,管道支架采用弹性支吊架,经建筑隔声后,对环境影响很小。本报告要求建设单位对商业办公区进出车辆和宣传活动进行管理,减轻交通噪声及社会噪声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在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符合清洁生产的基本原则;在落实环评规定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后,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后,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并且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公众参与没有反对意见;工程选址可行。因此,评价认为本工程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到山西万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索取,也可以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索取报告书简本以及索取补充信息。
(2)建设单位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9号 电话号码:13834579985 武经理(3)评价单位名称:太原理工大学
联系电话:0351-6010437 牛老师
(4)查阅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选址是否合理;本项目建设对周围公众生活质量的影响;本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设计、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当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厂址周围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取公告、发放调查表格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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