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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成广东第二大跨境结算货币

来源:时间:2013-11-09

人民币成广东第二大跨境结算货币。

“我们分行的跨境办贴了一张世界地图,如果哪个国家发生了跨境人民币业务就插上一面红旗,我上午去看了下我们跨境办的那张地图,已经满满的红了一片。”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李思敏在广州召开的“跨境人民币发展学术报告会”上如是说。

据了解,截至2013年9月,广东已经与184个国家和地区发生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今年新增了22个国家和地区。

李思敏透露,在广东,跨境收支中有22.3%以人民币结算,人民币已经发展成为仅次于美元的第二大跨境收支货币。截至9月末,广东共有2189家银行总分支机构、21863万家企业办理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广东的人民币结算业务量一直稳居全国第一,自2009年7月启动到12月底结算量仅有15亿元,2010年达到2177亿元,2011年为6513亿元,2012年为11547亿元,今年前三季度达到了12172亿元,超过去年全年水平。

有专家分析,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发展进程将呈现出梯次发展形态,在市场因素和政策制度等共同推动作用下,中国香港将率先成为离岸人民币市场,未来伦敦、新加坡等有可能成为离岸人民币市场的第二梯队;法兰克福等欧、澳甚至北美等地有可能形成离岸人民币第三梯队。

“最近我接待了澳大利亚的一位官员,他也问我澳大利亚能否成为人民币离岸市场。”李思敏说,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最早是结算的概念,发展到现在已经有一部分国家主动提出来将人民币作为储备货币。

数据显示,境外人民币存量约1.3万亿元,其中,香港9000亿元(存款+CD)、中国澳门600亿元、中国台湾990亿元、伦敦1000亿元、新加坡1400亿元。

据了解,境外企业可以通过贸易、向中国境内结算银行申请人民币贸易融资、从境外参加银行购买或借入人民币、发行人民币债券融资和兑换的方式获取人民币。境外企业获得人民币后,可以用于贸易支付、到中国境内进行直接投资、在境外购买人民币债券或其他人民币金融产品、通过境外金融机构投资中国债券和股票市场。

如今,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政策取向也愈加开放,在经常项目下,企业申请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业务流程正在日趋简化,各个结算银行可在“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三原则的基础上,凭企业提交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直接办理跨境结算。

但同时也强化重点监管名单管理,也就是“负面清单”。包括重点监管企业不纳入简化业务流程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对重点监管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加强管理。

另外,李思敏透露,在经常项目下,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有望放开,最大限度满足个人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需求。“我们在试点做经常项下个人跨境汇款,原则是只要交易真实,我们都允许,我相信个人跨境汇款可以很快放开。”她说。

而在资本项下,李思敏说:“目前正在研讨合格个人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投资,广东也向国务院做了一个报告,所谓合格个人投资者是要满足一些条件,比如具有一定投资基础、要求最低金融资产、规定境外投资方向等,估计要做一些试点,力度可能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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