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人物 >

外资对中国风险投资的影响

来源:时间:2013-07-09

外资对中国风险投资的影响。

引进外资或国外风险投资公司参与我国的风险投资业,也是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在引进初期,我国可以建立国际风险投资准环境引进国际风险投资资本。内外资共举,发展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以后逐步完善与世界接轨。

按照国外风险投资的经验来看,一般风险投资的成功率都在1/10至2/10左右,甚至更小。这个成功率是指要有风险投资经验的专家来运作的业绩。而初期经验较弱者则难以达到这样的水准。若按这个比例,如若我们初期将风险投资资金的来源主要建立在内资,尤其是国资的基础上,在实践中就难免会遇到一些推进受阻的问题。现在国家资金比较紧张,国家组建几个亿的风险资本不是很容易的事。如果初期由于经验不足,这笔资金由操作者几下子风险掉了,如何向国家和公众交待?而介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角度考试,操作者过于谨小慎微,等时机成熟了再投,风险投资公司就容易变成高利贷公司,本身就失去了风险投资公司的意义。

因此站在稳妥推进的角度,建立国际风险投资准环境,引进外资是一种积极的解决办法。去年在新加坡与香港举办了两次亚洲风险投资年会,云集在那里的风险资本达上百亿美元。他们在中国的大门外徘徊,犹豫该不该进来。其实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进来,面对这样一笔庞大的资源不用,对我国这样一个资金短缺的国家是否太可惜?如果我国适应调整政策与环境对风险投资敞开大门,吸引部分国际风险资本入境,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就可以做到内外资交叉行动。初期我国应该吸收资金雄厚经验丰富的风险投资公司进入,同时以内资来进行辅助与参与,边学边干。这样既可以降低风险,又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风险投资管理经验,反而会加快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要引进国外风险资本,我国现在的环境离国际风险投资高的要求还有距离,但是并不太大。因为风险投资商毕竟最关心的是技术和人才,正如一个风险投资家所说的那样:“在不动产经营方面,关键上位置、位置、位置;对于风险资本来说,关键在于人、人。人”。这一方面国内还是有一定基础的。当然环境不可能一下子完全改变,但适当改一改是必要的。诸如,可否对风险投资公司在员工持股方面、风险投资公司股票、上市方面稍做政策松动或调整,初步满足国际风险投资商的一些基本要求。这既是一种与国际接轨的表现,也是一种我国吸引国际风险投资的诚意。

成功的高科技风险企业的示范效应对于一国发展风险投资业的初期显得格外重要。在美国,以苹果电脑公司为代表的众多风险企业,依靠先进的高科技和风险投资的支持,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就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其发展速度之快,投资收益率之高,是传统企业根本无法比拟的。苹果公司1977年创业,1980年的开始发行股票。几年后,风险投资家原先每一美元投资可获收益240美元。如此巨额的回报会使任何人都心动的。硅谷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汉布里奇特•奎斯特在70年代就开展了业务活动,投资的收益率为29.8%;第二家公司于1979年开始营业,在开业最初的两年里每年竟有599%的资本收益率。这些成功的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企业,给了有志于创办风险企业或进行风险投资的人们以巨大鼓舞,而更多风险企业的失败教训,也使风险投资人有了承担风险遭受损失的心理准备。人们能够坦然地面对成功和失败,是风险投资业稳步发展的必要的心理保障。

我国正处于风险投资业的开始阶段,我国的风险企业还缺乏示范作用。目前我国高技术企业平均利润率只有10%左右,加之对成功的风险企业和风险投资作用的宣传不够,它们还缺乏对投资人的吸引力。在这种看不见高收益的情况下,很难有很多人愿为其承担“高风险”。因此创办风险投资样板企业,搞试验田,酌情调整金融和产业政策,将是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有力措施之一。

目前,在我国国内,虽然有东方伟博、四通利方、亚信公司和新产业公司等几家公司在引进风险投资资金或从事风险投资运作,但是总的来讲,数量还是显得太少,难以形成气候,如果像类似的企业再搞上十几个甚至几十个,成功的机率就会更大一些。这些企业作为排头兵,是推进风险投资事业的重要一步。事实最有说服力,它们在实践中的经验、教训对今后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也将起着宝贵的借鉴作用,是我们初期制度相关政策的主要依据与资料、信息的来源之一。如果部分试点企业抓住了技术或市场机遇,获得了成功,就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和示范效应,并推动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向更大规模更高层次方向发展。

当然,要想吸引国际风险资本进入,要想使试点风险企业正常运转,我国需要对当前的科技和金融政策作适当的调整。拿职员个人股的问题而言,目前国家规定高科技企业的无形资产最多可以占到25%,但这25%无形资产只能是知识产权或专利技术。不承认管理股干股,这就无法充分调动风险投资企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职员的积极性。试想一个人在大公司里干得挺好的,为什么要跑到一个小企业里去挣很少的工资,还要承担那么大的风险,搞不好什么都没有了。这种心态肯定不利于风险投资企业长期发展。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可以考虑在少数风险投资试点企业适度放宽无形资产的比例,如允许管理层和职员持经营股(风险股)10一20%,这既是向国际风险投资业惯例靠扰,也可以作为对最早从事风险投资事业的企业各个人的一种优惠和鼓励。试点企业成功了,将对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完善规范有着重大的启示作用。试点企业即使不成功,也有利于政府及时总结教训,调整政策。

热门推荐

推荐阅读

图说财富

最新报道

热门阅读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