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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汽车买66亿理财产品被证监局责令整改

来源:时间:2014-09-17

金龙汽车买66亿理财产品被证监局责令整改。

本报记者 杨 萌

昨日晚间,金龙汽车发布了《关于收到厦门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书》(下简称《决定书》)的公告,根据公告内容显示,金龙汽车存在多种问题,包括委托理财审批和信息披露不规范;汽车按揭贷款担保不规范,以及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信息披露不完整等三项。

据公告显示,2013年金龙汽车的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汽车车身有限公司使用资金合计14.83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成交金额为66.5亿元,占金龙汽车2012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6%。上述委托理财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仅在2013年半年报和年报中披露。

而据记者了解,金龙汽车沉迷理财已有多年,在刚刚发布的2014年半年报中,公司委托理财一项中,涉及的委托理财发生额共计36亿元。其中,2014年上半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累计发生额为28亿元,而公司的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仅为24.38亿元。

翻阅公司过往年报发现,在2011年的年报中,金龙汽车无委托理财情况,从2012年开始,委托理财这一词汇频繁出现在公司的财务报告中。

据金龙汽车2012年年报显示,在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中就可以看出金龙汽车对理财的热衷。数据显示,委托理财日期多为一个月或者半年时间,委托理财金额合计20.9亿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的委托理财实际获得收益为513万元。

而2013年,公司委托理财的金额涨至66.5亿元,在当年的委托理财一项中,实际产生收益为3934万元,委托理财的日期多为半年或者三个月时间,部分甚至仅有一周时间。在2013年年报中,金龙汽车提到,截至2013年年底,公司货币资金的余额为75.31亿元。

此次,金龙汽车被责令改正的除了委托理财问题外,还有汽车按揭贷款担保不规范:截至2013年末,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为客户的汽车按揭消费贷款提供担保,余额高达25.68亿元,占金龙汽车2012年末净资产的122%。该事项未经金龙汽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未及时披露,仅在2013年半年报和年报中披露期末担保余额。

另外,在2013年财务报表附注中,金龙汽车未披露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海沧新阳工业区03-2、03-4地块和杏林区新阳工业区新光路159号地块(合计原值1706.17万元、净值1267.84万元)未办理产权变更的情况及其原因,未披露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湖里华光路地块(原值359.02万元、净值132.15万元)未办理产权的情况及其原因;未披露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位于海沧和湖里工业区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和仓库、食堂、整车停车场等建筑物(合计原值1.18亿元、净值6890.33万元)未办理产权的情况及其原因。

对于上述《决定书》中所指出的问题,公司表示,高度重视,对上述问题已经着手进行整改,公司将在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厦门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并及时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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