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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环保补贴掉进“黑洞”

来源:时间:2014-06-23

谨防环保补贴掉进“黑洞”。

近日,环保部对2013年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的19家企业予以处罚,这些企业存在不正常运行脱硫装置,或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监测数据造假、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等行为。华能、国电、华电、大唐、中电投五大电力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均上榜,华润电力旗下有3家企业每年享受的国家脱硫补贴超过1亿元,新华社记者到该企业采访发现,企业实际脱硫效率与国家指标相差甚远,交接班记录上甚至常有“停脱硫或退出脱硫运行”“未投入脱硫”等字样。

为治理环境污染,政府拿出巨资用于环保补贴,其中不少掉进了“黑洞”,有人采用各种手段把纳税人的钱给诈骗走了,并未投入到环保工程。纳税人为煤电企业每度电支付1.5分的补贴,不仅如此,纳税人还担负着风电、光伏、电动汽车等所谓“新能源”的补贴,但从政策执行效果看,这种形式的补贴并没有对环保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不少接受补贴的企业仍是污染大户,有的企业老板成了富豪,但企业炒作几年便倒闭了,不但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也糟蹋了纳税人的大量血汗钱。

我们出台了诸多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并为环保下了血本,可我们的环境质量并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善。环保部6月4日发布的《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3年,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仅海口、舟山、拉萨3个城市达标,达标率仅4.1%。去年全国平均雾霾天数为35.9天,比2012年增18.3天,为1961年以来最多。

我国不少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没有得到严格执行,这和环保及国土部门的失职渎职不无关系。从众多媒体报道来看,环保大多是被动执法,哪里的企业污染严重,造成附近居民多人死亡,或群发疾病,或引发群体抗议,这才对环保引起重视,采取一些强制措施,但也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平息事件,而不是根治污染。我国环保国土部门那么多公职人员,怎么会让一家企业轻而易举地骗走了1个亿的环保补贴?在对骗取环保补贴的企业和责任人做出惩罚的同时,环保国土部门是不是也该自查自纠,查办失职渎职官员?

4月17日,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耕地超标率为19.4%,82.8%的污染为镉、汞、砷、铜、铅、铬、锌、镍等无机物。环保部门估算,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高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

在允许土地私有的国家,他们的土地可以是个人财产,居民当然对自己的土地呵护备至,不容别人污染他的土地,一旦被污染,也会毫不犹豫的采取法律行动,让排放污染的企业对自己的放任行为付出巨大的代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这一土地制度意味着各级政府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土地的“监护人”,有义务保护土地免遭污染。如果土地没保护好,作为土地“监护人”的各级政府也就必然要承担责任。

总之,要想解决污染问题,必须加强环保执法检查力度,谨防环保补贴补到私人腰包或被挪作他用。同时,还要把环保责任到人,哪个地区出现当地居民不可接受的污染问题,除严惩排放污染的单位和企业法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外,还要追究环保国土部门的责任,惩办失职渎职的环保官员。否则,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箩筐,但缺乏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人们就不会敬畏这些政策和法律法规,重视环保也就只能停留在文件和口号上。

图说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