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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药儿园”,扶持幼儿园

来源:时间:2014-03-26

监管“药儿园”,扶持幼儿园。

各地幼儿园的“病毒灵”风波,引发了人们对处方药使用和管理的关注。本应在医生处方指导下使用的处方药,却可以在无医生处方的情况下,轻而易举买到,就像买菜一样。

根据我国《药品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顾客到药品零售企业(药店)购买处方药时,必须持有医师、医生开具的处方;而药品批发企业在销售处方药时,只能销售给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组织,包括医疗机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不能销售给个人。但在实际执行中,这两个层面的“凭处方购药”都被打了折扣。对于处方药的乱象大家一点不陌生,很多老百姓习惯于“小病进药店,大病进医院”,凭经验自己买药按说明书服药,尤其在国人普遍依赖抗生素的现状下,这样的乱象一再被容忍,幼儿园变身“药儿园”便是这种氛围之下的产物。处方药通常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其他潜在影响,在用药方法和时间方面都有特殊要求,即使是生病的成人也须由具备一定资质的医生开具并在其指导下使用。健康的幼儿长期服用某种处方药,可能产生的后果肯定会让每一个家长不寒而栗,而且被喂药的都是一些尚未能很好表达自己思想的幼童,他们仰头吃药的一幕足以让整个社会胆战心惊。

“药儿园”接二连三地出现,让我们看到从源头开始加强管制的必要性。防止处方药被滥用,应从处方药的生产、经销和使用全过程加强监控。药物作为维护人类健康的特殊商品,尤其是处方药,在研制、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都有相应法规的严格控制,按照相关规定,必须是具有一定资质的组织机构或个人才能参与相应的环节,有关部门应负起责任加强监管。但是,从根源上说,之所以老百姓选择“小病进药店”,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购买药品,就是因为在医院所开出的药方要么过大、要么过贵,还未必能真正用到点子上。因此,药店处方药乱象根源不在于药店本身,而在于市场需求。

事实上,类似的给无病儿童服药的事件并不是第一次出现,而“被服药”,也只是幼儿园中存在安全隐患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各地幼儿园问题频出,校车安全事故、虐待儿童案件、猥亵儿童案件多有听闻。在当前的学前教育体系中,公办园难以满足需求,所以民办园占了幼教市场的大多数。而由于民办园享受政府财政投入很少,主要靠“以生养园”、“以生养师”,也同样由于经费投入不足,幼儿教师队伍不稳定,且素质良莠不齐,加之政府对其监管不到位,导致一些民办幼儿园乱象丛生。因此,对于学前教育的扶持与监管必须要加强。一种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新事物这些年在广州开始破冰,政府对民办园的资助不是用教育券形式实现,而是通过控制收费标准,规范幼儿园办学的质量水平等作为普惠园的认定因素。通过政府补贴成本,一方面普惠园的收费会比较实惠,另一方面其办学质量会提高,也增强了监管的力度。当然,民办园不可能全都朝着普惠这个方向发展,而是应根据社会需求多元发展。但归根结底,不论定位于哪种人群的民办园都应该受到统一而严格的监管,这才能让幼儿园能在规则下谨慎行事,而不是对幼儿的生命健康权视若无睹。

我们总说,儿童是社会的未来,然而事实表明,在有利可图的前提下,某些人连“未来”也是可以牺牲的。那么,对于学前教育的扶持与监管,恐怕没有任何借口可以忽视。

图说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