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地产 >

年后租房市场火爆 假房东也出来微笑“迎客”

来源:时间:2014-02-14

年后租房市场火爆 假房东也出来微笑“迎客”。

春节过后,随着返城人员增多、毕业生找工作的热潮到来,省城租房市场顿时火爆起来。节后租房容易遭遇怎样的骗局?该如何防范这些风险?2月13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典型案例

A假房东骗房租

刘某和苏某是一对情侣,2011年年初来到太原。由于两人好逸恶劳,手头不怎么宽裕,2011年3月份,刘某和苏某想出了一个转租房屋骗钱的法子。二人从网上搜到出租房屋的信息后,以租房为名将房东的身份证及房产证复印件骗到手。后来,两人伪造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又在网上以房东的名义发布出租信息。

不久,马某、赵某、梁某先后与刘某联系租房,刘某和苏某便将子虚乌有的房子重复出租给马某等3人,共诈骗租金2.5万余元。尝到甜头后,二人又先后流窜广州、成都等地,以同样的手法作案十余起,诈骗钱财30余万元。

无独有偶,太原男子小牛也遭遇了这样的骗局。2012年11月,小牛想租一套房子,为节省中介费,他上网与一名姓高的“房东”取得联系。签订了租房协议后,小牛交了半年租金及押金共计8000元。小牛搬进租来的房子没几天,真正的房东登门催收下个月的房租。小牛这才知道,与自己签订租房协议的高某并不是房东。原来,当月初,高某利用假身份证交给房东一个月租金及押金共3000元后,将租房信息发到网上,又伪造房产证将房子转租给了小牛。去年4月,高某被抓获。

B“二房东”转租

2013年7月,小许从老家来到太原工作。由于公司不提供住房,他只好一边在同学家借宿,一边通过中介和网络找房。

9月,小许通过网络联系到了小胡。小胡自称有一套三室二厅居室,家电齐备,离小许上班的地方只需10分钟路程。由于已经有两位房客,小许每月只需要支付租金500元。看完房,小许觉得十分满意。于是,两人签下一年的房屋租赁协议。按照合同,小许9月15日便搬进了新租的房子。半个月后,来了个中年男子,说他才是真正的房东。小胡的租期还有半年,在小许的一再追问下,小胡说他会将剩余的房租转交给房东。“二房东”转租房子,除了会伤害房客的利益,还会伤害房东的利益。去年7月,经朋友介绍,朱先生将自己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租给了李先生,双方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的租金为2000元,用途为居住使用。

过了半年,物业公司通知朱先生到现场配合检查天然气管道时,朱先生吃惊地发现自己房屋的租客已经易主了,原本整洁的房间被弄得一塌糊涂。朱先生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当时是碍于朋友的情面,并且李先生也一再声称自己是个讲卫生的人,朱先生才将房子租给了李先生。

朱先生询问后方得知,原来李先生将该房屋以2500元每月转租给了王某。朱先生要求王某立刻搬走并恢复房屋原状,王某以与李先生签订有租赁合同并且已经付清一年的房租为由予以拒绝。朱先生电话要求李先生解决此事,李先生声称当时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禁止转租,因此只有到期后才能要求王某搬出。

协商未果后,朱先生只得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搬出,而王某也一肚子苦水,已经交了一年的房租难道要打水漂不成?

○律师建议

留意细节辨别房东真伪

山西华坛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春华律师分析,未经房东同意,用假冒的身份,将房子转租他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刑事犯罪。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要立即报警。而在实际中,更多的案例是,“二房东”未经真房东同意,在原有的租赁期限内将房子转租他人,这类案件虽然没有构成刑事犯罪,但也构成违约,承担的是民事责任。

“不管哪种情况,真房东与第三承租人都是受害者。”李春华分析说,如果是刑事诈骗,公安机关通常会直接要求第三承租人将房子归还给房东,随后再展开侦查以及对嫌疑人的追逃。这期间,嫌疑人可能一时无法抓获。这种情况下,第三承租人就可能房子住不成,还要损失租金。

如果是将房子转租的违约行为,真房东可以通过起诉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第三承租人也可以起诉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付的租金。一旦发生诉讼,双方签订的合同、对方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欠条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供。

李春华律师表示,租房过程中有不少细节需要留意,仔细辨别房东真伪是最重要的。一般来说,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而原件与复印件相比更容易辨别;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如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第三,让房东多介绍一下房子和周边情况,从言谈间了解房主是否熟知基本情况。必要时,去小区物业或者辖区派出所,确定房东身份。

签订租赁合同是最重要的一环,在签合同时一定要把权利义务分清,例如房租、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如何缴纳,每月何时缴纳房租,房屋设施如果非人为损坏该由谁负责维修,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

此外,租房人最好是按季支付租金,而不要交付大笔的年租或半年租。租房时尽量找有资质的中介公司,因为小中介公司本身的合同不完善,可能没有经过律师见证,如果发生纠纷,很难保障消费者权益。

小编点评:

租房本来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尤其是在城中村,但一些见利忘义的“房东”竟然假借他人的名义挣不义之财,相信随着城中村改造的有序进行,房地产市场的正规化日趋完善,各方面管理也逐渐成熟,这样的事情会越来越少,还租房者一个放心的求租环境。

图说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