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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华控股:子公司申华发展担保责任及风险全部解除

来源:时间:2020-12-22

申华控股:子公司申华发展担保责任及风险全部解除。

申华控股12月21日晚在回复上交所监管工作函中表示,沈阳广泰已补足所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资金,开票银行解除了公司全资子公司申华发展对沈阳广泰的质押担保责任,申华发展担保责任及风险全部解除。本次违规担保未对公司造成经济上的实质损失,申华发展正常获得银行期间存款利息收益147.62万元。此外,经自查,截至目前,除本次违规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此前,申华控股公告称,6月29日,申华发展向银行存入一笔1.59亿元的结构性存款,以此为沈阳广泰向银行开具的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该笔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属于违规担保。

对于此次违规担保的产生,申华控股称,沈阳广泰经营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相关业务。年内,申华发展业务董事通过个人介绍与沈阳广泰取得联系,希望促成申华发展与沈阳广泰开展汽车购销业务。6月24日,沈阳广泰因融资需求主动联系到申华发展,希望申华发展向其提供一笔短期融资。为拓展业务渠道,考虑到沈阳广泰系大连国资下属企业可靠性较高,同时不影响正常获取理财利息收益,申华发展同意并于6月28日将自有资金1.59亿元在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并质押给银行,为沈阳广泰向该银行开具的承兑汇票提供担保,变相帮助沈阳广泰获得资金。

此外,申华发展的该笔担保,只经过了申华发展董事会审议,由申华发展2名时任董事签署表决后实施,未上报公司总部知晓,且未经上市公司相应审议程序审议并披露,属于违规担保。申华发展时任分管领导未及时予以上报;申华发展继任分管领导在后续管理中亦未及时排查发现该笔违规担保。

申华控股表示,在发现了本次违规担保事项后,公司再次开展了全面严肃自查。经自查,除本次违规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违规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申华控股称,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15亿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为14.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78%;为合营联营公司的担保额为4.5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68%;对购买相关房屋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的担保额为70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3%。

此外,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为7343.95万元。其中,为子公司陕西申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保逾期金额为1689.47万元,担保到期日为2020年9月20日;为子公司慈溪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担保逾期金额为1089万元,担保到期日为2020年11月11日;为原子公司上海华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担保逾期总额为4565.48万元,担保到期日至2020年7月27日全部到期(公司于2018年末将华晨租赁转让给关联方沈阳华晨金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转让协议约定了金杯汽销将为公司向华晨租赁的存续担保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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