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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雨伞能成功吗?失败了就当拿钱证明此路不通

来源:时间:2017-07-06

共享雨伞能成功吗?失败了就当拿钱证明此路不通。

2017年6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武林广场出现一批共享雨伞。市民可以通过扫码获得密码开锁,每半小时5角。(视觉中国/图)

2017年6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武林广场出现一批共享雨伞。市民可以通过扫码获得密码开锁,每半小时5角。

近日,约有5万把共享雨伞现身杭州街头,它们分布在杭州的火车站、地铁站、商场等区域。在使用模式上类似共享单车,市民们通过手机扫描、身份认证、交押金充值等步骤,对共享雨伞解锁;获得使用权后,租金为半小时五毛钱。但记者随后了解到,在杭州的一些地铁站点,共享雨伞已不见踪迹,是被城管执法人员收走了。执法人员认为,共享雨伞在户外公共区域投放时,存在占用公共设施的情况。共享雨伞能复制滴滴快车、共享单车那样的成功吗?

正方:

共享雨伞要顺利投放,有比共享单车更麻烦的法律障碍,故而连连碰壁。2017年5月,曾有企业在上海浦东投放了一批共享雨伞,将雨伞绑在人行道栏杆上,但“由于共享雨伞不允许绑在市政设施上”,结果是投放企业自行整改将这些雨伞全部收走。杭州执法人员收走共享雨伞的理由有二,一是占用公共设施,二是《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道路两侧护栏、电杆、树木、绿篱等处架设管线,晾晒衣物,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反方:

首先,有障碍不等于没空间。针对有一批伞被杭州城管执法人员收走的情况,投放企业负责人表示,知道是因为摆放存在问题,“我们到时候会放一批桶,把伞放在桶里。”合法经营的边界在哪里,是大家一起探索出来的。其次,当初在一些地方同样发生过共享单车投放后被收走的情况。但2017年5月国家十部门共同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各城市要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规范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对城市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应当规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规范自行车停放”,赋予“占用公共设施”的共享单车合法地位。

正方:

共享单车能获得合法地位,根本原因在于其给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难题提供了一种解决方案,有使用方便、成本低廉且比较环保等优点,以商业方式弥补了公共服务的不足,故而获得民意的支持、执法上的变通及立法上的跟进。但共享雨伞的公共价值可能没有这么高。下雨忘了带伞临时买一把新的花不了多少钱,也不算浪费。暴雨突然来袭,多等一会儿对普通人来说也不是多大的事。另外,租用共享雨伞到目的地后雨伞就完成了使命,谁来负责回收雨伞?

反方:

在共享单车刚出来时,也有许多人质疑共享单车的商业价值及公共价值。但共享单车合法化靠的不是说服这些人,而是靠企业在市场跌爬滚打,不断调整运营策略赢得用户认可。同样,共享雨伞究竟有多少商业价值及公共价值,这一模式的得失成败,市场的检验是唯一的标准。

正方:

共享单车的使用场景比共享雨伞比多,使用频率也更高。上班族一天使用两回共享单车很正常,但大家下雨没带伞的情形一年之内也没有几起。有随处可租可用可还的共享单车,家庭置办单车的必要性降低了。但就算共享雨伞随处可租可用可还,其经济性总体上也比不上自购自有雨伞,便宜的雨伞十元钱就可以搞定。总之共享雨伞的成长性与想象空间似乎不大。

反方:

在没有充分探索之前不要轻易否认一项商业模式。共享雨伞未必能从押金沉淀与租金收取中获得盈利,但也许可以通过使用时播放广告与对用户数据进行合法商业开发找到生存之道。即便失败了,投资打了水漂,也相当于给市民做了公益慈善,也给后来的创业者提供了用真金白银砸出来的宝贵教训。商业模式的进步需要不断的试错。别人出学费自己学何乐不为?

【点评者说】对创业者始终抱有敬意。创业成了,为推动社会进步做了贡献;失败了,也是拿钱补贴社会、拿钱证明“此路不通”,总之对社会都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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