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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泰电器重组标的非法占地被通报

来源:时间:2016-09-17

正泰电器重组标的非法占地被通报。

用地存瑕疵 正泰电器重组标的非法占地被通报

吴可仲

9月8日,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电器”,601877.SH)发布公告称,经证监会审核,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

根据重组预案,正泰电器作价94亿元收购控股股东正泰集团等持有的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源”)100%的直接和间接权益。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在上述正泰新能源资产中,部分项目用地权证存在瑕疵。其中,甘肃永昌二期100MW项目因非法侵占国家公益林地被国家林业局通报,且迄今未能获得相关手续。

多处电站用地瑕疵待解

截至2015年年底,正泰新能源累计已投资建成2500MW光伏电站,预计今后5年,仅国内每年将实现1000MW的新增装机容量。 不过,在正泰新能源电站规模日益扩增的背后,其部分项目用地权证存在的瑕疵问题至今仍未解决。

今年5月20日,证监会曾对正泰电器的重组预案连发37问,对正泰新能源的部分土地、房产的权属证书办理情况,以及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标的资产业绩情况等进行问询。

8月12日,正泰电器对上述问题回复称:“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已并网电站占用土地中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共计4处,面积共计约4420亩,约占正泰新能源总使用土地面积(包括组件制造工厂、并网电站、在建电站及办公用地)的8.32%,其中甘肃永昌县河清滩二期10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面积为3988亩,约占正泰新能源及其境内下属公司使用土地总面积的7.50%”。

记者获悉,正泰新能源甘肃永昌二期项目由于林业部门在林地概念、范围的界定上与国土部门存在分歧,其所占用土地在林业部门被认定为国有林地。因此,该项目长时间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2013年12月,国家林业局曾对上述项目进行通报,称该项目自2012年5月以来,未办理占用征收林地审核(批)手续,在永昌县非法占用国家级公益林地62.9534公顷。 正泰电器证券代表潘浩在回应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土地权证办理情况在公告里已经写清楚了,事情还在推进,如果有相关进展会有公告。

8月1日,根据永昌县国土局出具的《关于永昌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永昌县河清滩二期10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情况的说明》,该项目用地面积265.59公顷,项目及用地符合《金昌市光伏电站规划报告》,现已建成并网发电。但因涉及公益林地(低矮旱生灌木林地),林业部门正在审查办理林地调整手续。

除此之外,正泰新能源青海共和二期10MW项目、鄂托克20MW电站项目、浙江安吉天子湖20MW项目的用地也存在不同的瑕疵权证问题。

不过,正泰电器表示:“除甘肃永昌二期项目外,上述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面积约占正泰新能源及其境内下属公司使用土地总面积的0.81%,瑕疵权证占比较小;上述项目用地均已经取得相关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函,办理不存在法律障碍,除甘肃永昌二期项目用地的办理权证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外,其余项目不能如期办毕的风险较小。”

西北项目仍会推进

尽管部分项目用地权证存在的瑕疵问题至今仍未解决,但正泰电器对正泰新能源的未来收益情况似乎仍充满信心。根据重组预案,正泰新能源承诺,在2016~2018年,其净利润水平分别不低于7亿元、7.5亿元和8亿元。

值得指出的是,在2013~2014年,正泰新能源已分别亏损1.21亿元和0.74亿元。对于亏损的原因,正泰电器表示,一方面是正泰新能源自主开发的地面式光伏电站主要分布于甘肃、宁夏、青海等西部地区。从2014年起,由于上述地区因自身电力消纳能力小以及电网建设滞后等原因,存在不同程度的“弃光限电”,导致部分电站发电量未达到设计电量,从而使得部分电站效益低于预期。

正泰电器同时表示,“弃光限电”状况在逐步改善,今年1~6月,正泰新能源发电业务实现收入约5亿元,毛利约3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5.82%和35.03%。不过,根据国家能源局通报,今年上半年西北五省弃光电量32.8亿千瓦时,弃光率19.7%。其中,新疆、甘肃光伏发电运行较为困难,弃光率为32.4%和32.1%。

不过,潘浩向记者表示,甘肃在建电站还会按计划往前推进。“弃光限电就是这一两年的事,而电站有25年的运行期,我们还会按计划进行,不会撂挑子不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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