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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金融“筹投贷”模式势在必行

来源:时间:2016-03-09

文化金融“筹投贷”模式势在必行。

过去的2015年,也是我国众筹行业巨变的一年。根据零壹财经的报告,2015年众筹市场规模超过了100亿元。据新元文智的中国文化产业投融资数据平台显示,股权类众筹事件共有起,同比增长362.5%,募集资金总规模达亿元,同比增长1389.18%;奖励类众筹事件共有1792起,同比增长50.46%,募集资金总规模为为2.9亿元,同比增长510.2%。总体上,年,我国共完成文化类众筹事件1940起,募集资金总规模达9.58亿元。

在去年11月份举行的关于创立中国文化金融50人论坛的一次商讨会议上,央行金融研究所姚余栋谈到,当前资本市场总体模式是“投资信贷模式”,在中国当前的形势下这种模式很难解决根本问题。他提出,未来的模式应是“筹投贷模式”,他特别强调说,尤其文化产业,最适合“筹投贷模式”。在此之前,他提出的“54321模式”,重点强调了股权众筹的作用,提出将股权众筹打造为资本市场新五板的建议。随后在2015年12月3日的一次金融论坛上,姚余栋公开阐释了这一模式:“金融助力科技创新不仅需要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特别是以股权众筹为代表的五板市场,而且要有筹投贷金融新催化模式创新。”在2016年1月23日中国文化金融50人论坛成立大会上,姚余栋结合文化创意产业特点,发表了《文化产业金融的核心是筹投贷模式》的演讲,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本文我重点阐述一下我对筹投贷模式的一些基本认识。

大力发展众筹的必要性

当前文化产业最主要的矛盾是什么?是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要和文化生产力不足的矛盾。其背后是什么?是急剧日益增长的文化产业资本需求和资本供给乏力之间的矛盾。筹投贷模式是对资本供给体系的一个设想,其基础是大力发展众筹。而当前要大力推动众筹行业发展,是基于以下一些环境条件。

第一,当前我国金融大环境与文化产业发展的关系。宏观金融环境形成的约束条件以及和文化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从来没有今天这样重要。各类资本对文化产业“追逐”看起来热烈,但是与其他行业比较起来是很小的一部,信贷、风投看起来都不可靠。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的根本出路是金融主体多元化,需要激活民间资本,这在文化产业也是如此。但为什么这么多年进展不大?主要原因是还没有找到真正的突破口,而互联网金融带来了新的契机。如果说互联网金融是新金融的一种形式,那么众筹就是这种新金融的主体形态,所以众筹是文化产业新金融的突破口。

第二,民众日趋旺盛的投资理财愿望。我国进入“准中等收入国家”,民众的理财和投资欲望急剧增强。有人说美国人80%是金融资产,中国的资产80%是房产,说明投资渠道太少了,现在房产也不是最佳选项了,民间资本未来会去哪里?这就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关键所在。

第三,新技术环境倒逼新模式的诞生。不是新模式需要新技术,当前的形势是新技术倒逼资本市场新模式,互联网技术、大数据、云技术、区块链,这些技术的应用,已经使得众筹这种民间资本活力的形态成为一种趋势,只有规范的必要,没有控制的可能。

众筹功能多元化是基本前提

筹投贷模式中,众筹需要前置是因为其功能开始多元化,尤其是非股权类众筹,如产品众筹、奖励众筹或两者的混合。前置功能除了融资功能以外,它还是前置检验器,是资本风向标,是市场民主投票箱。

第一,对于项目或产品的运营者,项目推向市场总是有风险的。通过众筹模式往往可以降低这种风险,因为很多项目只要有个想法和架构就可以发起众筹。比如一个项目上线后通过网络众筹平台直接接触投资者,凡是众筹参与者都愿意给它测试,网络中参与众筹中的牛人远远超越投资人中的专业水平,这样不仅能减少成本,还能清晰把握改进方向。

第二,对于风投以及银行、担保、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来说,一个已经成功众筹的项目当然更具有价值,可以作为一种评估加权,可以减少投资风险。当然不是所有产品都适合众筹,但对一些具有众筹特性的项目,将众筹作为评估标准之一是可行的。如果一个项目连小额众筹都不能完成,那我们还有必要投资和贷款吗?所以,它可以成为资本流向的方向标。

第三,对于市场来说,众筹是一种市场决策投票箱。众筹使得消费者参与到产品生产过程中来,这是一个伟大的变革。众筹体现了小而美的真正互联网精神,众筹规模虽然小,不仅是资本的“众人拾柴火焰高”,更是民意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要相信群体智慧,相信市场的力量。通过这个投票箱,相信众筹不仅促使根据市场需要进行创新,同时也促进其公司治理模式上的创新与突破。

推动“筹投贷”模式的关键点

如何推动筹投贷模式?根本点还是解放思想,积极创新,优化机制,创造积极的制度环境。在这个关键节点上,我们不能失去创新的欲望和动力。我认为有几个关键点:

第一,微观上重视文化创意产业众筹专业性和特殊性。文化金融本质上是“产业金融”,文化金融之所以被我们作为一种专有概念来讨论,正是由于其作为产业金融具有文化产业的一些特殊性,最重要的是内容决定了文化产业众筹的功能多元性,所以更适合产品众筹和奖励众筹,具有很多投资之外的收益。

第二,中观上进一步优化资本市场机制:筹投贷不是资本重要性和先后顺序的简单再排列,而是在充分发展众筹基础上的多层次资本平台对接机制。三者之间没有耦合性,筹投贷就不成其为一种模式。风投和信贷对众筹的功能必须首先有清晰的认识,然后才有与众筹平台对接的动力,所以推动筹投贷模式,首先是推动扩大众筹市场规模,然后就是推动匹配模式。多大的众筹市场规模比较适合呢?以今年文化产业资本流入量规模看需要多少呢,我看至少需要亿元。

第三,宏观上进一步推动制度优化,明确金融监管政策,明确众筹的法律地位。我们当前一边在推动众筹发展,一边又心怀顾虑,总体“看多”预期在弱化,这不是好现象。如果监管明确了,则诱导性政策设计会随之而来。例如,我们曾讨论对众筹项目进行补贴的财政政策设计,贴息不如贴筹。

所以,众筹是一种趋势,筹投贷模式是一种必要。群体加互联网,本身具备了很大的风险特性,但这不是阻碍其发展的理由。众筹有风险,但不众筹就得走老路。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GDP占比为3.76%,规模约27000亿元,其中内容产业部分约占一半以上。这个比例不高,规模也不大,但增长很快。这种发展趋势,没有一个完善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是难以支撑的。我们希望通过倡议筹投贷模式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寻求一种新路径,愿与各位同道共同努力。

金巍

中国文化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中国传媒大学文化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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