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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纲领性监管办法即将公布 概念股或受益

来源:时间:2015-07-13

互联网金融纲领性监管办法即将公布 概念股或受益。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7月13日讯 央行条法司司长张涛昨日在“2015.上海新金融年会暨互联网金融外滩峰会”上透露,由央行牵头制定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望于近期正式公布。

据上证报消息,《指导意见》将为互联网金融监管设定总体基调,划出不能碰的红线,明确各个业态的监管部门。由央行牵头,则是基于发挥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

在《指导意见》的基础上,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将分别出台关于P2P、股权众筹和互联网保险的监管细则。针对支付行业的新挑战,央行还将出台网络支付的管理办法。

张涛还指出,要使政府、市场和社会各归其位、各得其所。在进行监管时,应明确政府应该为、必须为的正面清单,市场主体不可为、不应该为的负面清单。同时,也要发挥好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方正证券认为,互联网跨界的特性带来了金融资产流转原有模式的升级以及存量的变革,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的应用正在突破传统金融资产流转过程中的平台割裂、渠道割裂的局面,带来了巨大的成长空间。

从互联网金融的四大基础设施出发,方正证券提示出基础设施中的投资机会:(1)征信:银之杰、飞利信、三联虹普、广联达、安硕信息、东方国信等;(2)支付:腾邦国际、用友网络、苏宁云商、新大陆、证通电子、恒宝股份等;(3)交易和托管结算:恒生电子、中科金财、信雅达、赢时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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