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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儿童医院晋源区新院项目 环境评价与公示

来源:时间:2014-07-31

省儿童医院晋源区新院项目 环境评价与公示。

近日,山西环保厅公示山西省儿童医院新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3年初,省儿童医院新院项目正式启动,并在2013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中被列为重大民生项目。省儿童医院新院是继山西大医院之后,我省又一重大医疗卫生建设项目,新院区位于晋源区五府营村,北起龙山大街、南至纬三路、西起晋源区实验三中、东临鹅归店村,占地面积300余亩,规划床位1500张,预计建设周期3年。

山西省儿童医院新院项目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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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儿童医院新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及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相关规定,现将山西省儿童医院新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山西省儿童医院新院项目拟选址于太原市晋源区,北起龙山大街(规划中),南至阳光地产地界,西起规划50米城市主干道,东至规划20米城市支路,规划总用地面积20.07公顷,净用地16.19公顷。

主要建设内容为门急诊楼(4层)、住院楼(2栋,12层)、医技楼(2栋,3层)、感染楼(2层)、行政办公楼(4层)、地下车库、锅炉房、开闭所等及项目建设范围其他配套公共建筑。

项目总投资8亿元,总用地面积20.07公顷,净用地面积16.19公顷。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床位为800床。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

表1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土方、结构、装修过程中的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废水、施工扬尘和建筑垃圾等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影响。

营运期:营运期锅炉烟气、食堂油烟气、汽车尾气、恶臭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食堂含油废水、生活污水、医疗废水若不处理直接外排会对周围的水环境产生影响;医护人员及就诊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在随意堆放的情况下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扬尘防治严格执行及遵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晋环函[2010]136号文)。

运营期间,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经生物除臭塔除臭后,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锅炉使用燃气锅炉,锅炉烟气经排气筒排空。

2.施工期,施工场地应建临时水冲厕,并设专人负责冲洗,不随地大小便,保持建筑场区清洁干净。施工场地建设化粪池;在施工现场设置专门清洗点清洗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作施工物料混合用水、降尘、喷洒,不外排;含油废水或废弃物可用容器收集或建小型隔油池进行处理;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应在专业厂家进行,防止施工现场地表油类污染,以减小初期雨水的油类污染物负荷。

运营期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医院污水严格按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中的规定对医院污水进行分类处理。传染性医院污水应经过预消毒后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非传染医院污水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消毒工艺。其他特殊性质污水如酸性污水、含氰污水、含铬污水等分类收集,单独预处理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医院污水处理站出水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工艺为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经处理后污水中各污染物浓度能够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开挖土方用于绿化覆土及道路铺设。

营运期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油脂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医疗废物和污泥由山西省儿童医院派专车统一收运进行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4.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在施工作业避免夜间(22:00~06:00)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夜间严禁打桩作业。

运营期间,项目各设备连接处设柔性减振接头,各类机房采用吸声、消声材料处理,对所有泵类系统作消声处理,同时采用双层墙夹吸音材料等,各设备噪声通过减振、消声、隔声和距离的自然衰减后,能够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要求。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选址合理,满足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施工期间和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其对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在公众可接受范围,在切实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建设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公众对于该项目是否认可;

(2)公众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所持的意见;

(3)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公示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一系列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以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建设项目补充信息的期限为:本公告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山西省儿童医院新院筹建处

联系电话:0350-6836323联系人:闫主任

评价单位: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0351-3982150。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后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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