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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超华:混合所有制改革谨防“一哄而上”

来源:时间:2014-06-26

涂超华:混合所有制改革谨防“一哄而上”。

改革潜力与不确定性并存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于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激发积极因素推动社会财富创造,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等,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非公有资本、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可以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逐渐成为上到央企、下到地方的改革探索重点。

“混合所有制是当前我国企业改革的重要选择。中国经济走到今天,无论是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还是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都将有赖于混合所有制的发展。”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说,混合所有制经济能达到多赢的目标,不仅可为社会资本创造更多的投资空间,还有利于国有资本提高投资效率。

正因为看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巨大潜力,多地多部门在今年先后出台文件推进这项改革。中石化率先揭开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序幕,中石油、中海油、中冶、中国铝业等4家央企紧随其后,更多央企的改革方案也正在酝酿期。与此同时,广东、天津、湖南、贵州、河北、重庆、黑龙江、江西等地的国资改革方案陆续出台。

社会对此项改革的担忧也随之而来。一些地方改革方案普遍将当地混合所有制企业比例作为改革的考核指标,有些给出了明确参股比例要求:河北要求2至3年内完成70%以上二级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任务:重庆计划力争3到5年使2B左右的国有企业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80%以上的竞争类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实现证券化;广东计划2020年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超过80%,二级及以下竞争性国有企业基本成为混合所有制……

明确的指标和任务时间表,反映出地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决心,但行政计划性的推进方式也有可能带来不确定性的风险。“各地强推这项改革可能会使社会资本的担心和顾虑增大。”迟福林说,改革的目标是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给社会资本拓展空间,如果沿用计划经济传统思路,在指标设计上过细或缺乏科学性,往往会事与愿违,不利于这项改革的深化。

民企怕“羊入虎口”,国企忧“国资流失”

在今年的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混合所有制经济成为不少与会民营企业家谈论的焦点话题之一,一些企业家们对此持谨慎态度。据一份针对现场50多名与会人员的调查显示,超过6成的民营企业家选择暂时不会进入逐渐开放的垄断行业,认为需要等待制度明确或先完善自身条件之后再做考虑;相当部分民营企业家认为进入垄断行业的发展前景不甚乐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表示,由于在公司治理中不是主导者,缺少话语权,对于混合所有制怎么搞,大部分民企心里没底,就怕“关门打狗”人财两空。

民企担心“羊入虎口”,国企担忧“国资流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分析,混合所有制改革因为目前还没有相关限制,空间很大且充满想象力,但也有可能出现新一轮私有化的倾向。在此过程中,国有资产能否合理定价评估,确保不会流失,是当前很多国企和相关部门心存忧虑的考量。

“混合所有制是一个希望获得两全其美效果的制度设想,推进得好确实能够促进不同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不过实现这样的互补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金碚认为,不同所有制必然具有不同的制度逻辑、行为特征和企业文化,实现有效的制度衔接、行为规范和文化融合是非常不容易的。“因此,发展混合所有制应稳妥推进,不可急于求成。”

改变政企不分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的重要目标之一。迟福林说,一些地方出现下指标、分任务的推进方式,实际上还是用政府主导的行政手段去做本应由市场来完成的事情。这样的做法不仅难以让企业达到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还有可能回到原来的老路上。

规则先行,循序渐进

部分专家在接受半月谈记者采访时表示,发展混合所有制,数量和目标不是重点,应戒急戒躁。应在选择试点、制定具体规则和程序、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细则的前提下稳步推进,保证其在制度和法律框架下规范运作。

迟福林认为,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先立规矩,尤其是立法,如果相关规则缺失,则有可能出现一窝蜂式的混乱。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所以需要加快推进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的改革,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前提条件。

“此外,服务业市场要加快开放。中国经济从工业主导向服务业转型,服务业的垄断现象还比较突出,尤其是在体制和政策上仍有很多硬性规定的阻碍。”迟福林说,服务业的开放既是经济转型的客观需求,又是能够拓展社会投资的重要领域。

有专家表示,建立混合所有制,难点在于如何保持国有和私有投资者的资产安全和权利平等。“上下结合”的改革路径既能调动基层改革创新的积极性,激发经济活力,又能实现改革的有序性,避免出现一哄而上的倾向。

刘纪鹏认为,发展混合所有制需要循序渐进,特别是在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的情况下,要将混合所有制和股份制改革结合起来。目前,公司法、证券法等针对股份制公司的法律相对完善,很多时候可以避免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无法可依的尴尬。

同时,刘纪鹏建议在推进国企发展混合制经济时,尽量从垄断产业的下游端、子公司层面开始,慎重对待一上来就从集团公司层面推进改革的做法。“在这一过程中,产权的界定、评估和转让要多选择产权交易所和第三方中介机构,做到信息公开、及时披露,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刘纪鹏说。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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