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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光集团地产业务将借壳迪康药业 交易价格80亿

来源:时间:2014-06-04

蓝光集团地产业务将借壳迪康药业 交易价格80亿。

迪康药业6月3日晚间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根据方案,此次重组为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蓝光集团、平安创新资本、杨铿合计持有的蓝光和骏100%股权,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华衡评估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准,为79.05亿元。

同时,公司还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即不超过26.35亿元,按照配套融资发行底价4.20元/股计算,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62734.28万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颐明园项目二期、空港项目7-12期这两个刚性需求住宅项目及商业项目的开发与建设。

较之2013年11月出炉的重组预案,蓝光和骏存续公司100%股权预估值由90.22亿元降至79.05亿元,配套募资总额由不超过30.07亿元降为26.35亿元。

据新方案,公司向交易对方蓝光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蓝光和骏75.31%股权;向平安创新资本发行股份购买蓝光和骏16.44%股权;向杨铿发行股份购买蓝光和骏8.25%股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为4.66元/股。

蓝光和骏2014年度预测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高达93966.36万元。交易完成后,迪康药业2014年度预测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5983.60万元。而在2013年,公司净利仅为2252.86万元。

另外,交易对方蓝光集团及杨铿同意对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3年内(即2014年至2016年)注入资产实际盈利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予以股份补偿,蓝光集团及杨铿与公司签署了《盈利补偿协议》。根据蓝光和骏关于标的资产盈利预测的说明,注入资产在补偿期2014年至2016年的净利润预测数分别为93966.36万元、121150.07万元和160271.92万元。补偿期限内,若蓝光和骏截至某一年度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低于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公司将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向补偿人回购补偿人应补偿的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

对于此次重组,公司称,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得到较大提高。但同时,公司亦指出,房地产行业未来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如果公司不能有效把握市场及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不能抓住核心决策要素导致投资决策失误,将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重组前,蓝光集团为迪康药业控股股东。重组完成后,蓝光集团仍为迪康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关系不变。由于此次重组构成借壳上市,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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