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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存单计划总额近万亿国有大行冷淡应对

来源:时间:2014-05-19

同业存单计划总额近万亿国有大行冷淡应对。

杨柳晗

5月份以来,银行同业存单发行主体开始加速扩围。除了10家试点银行外,《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获悉,浙商银行、平安银行、上海银行和江苏银行也于近日相继公布了2014年同业存单发行计划。

据本报计算,这14家银行2014年发行计划总额达到9800亿元,接近一万亿。然而,截至5月18日,从已经发行的额度来看,仅为600亿元,不足全年计划额度的7%;其中,国有大行“冷淡”应对同业存单发行。

同业存单扩围加速

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成为同业存单发行主体首轮扩容的主要对象。

5月14日,上海银行和江苏银行相继披露2014年同业存单发行计划,正式加入同业存单发行行列。其中,上海银行今年同业存单发行额度为300亿元;江苏银行今年计划发行额度为100亿元。平安银行5月13日也披露了该行2014年700亿元的同业存单发行计划。浙商银行5月6日公布的2014年同业存单发行计划额度为100亿元。

10家首批试点银行分别为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信、兴业、招行、浦发和国开行,首批10家试点银行2014年计划发行额度共计8600亿元,加上近期公布计划的四家银行,14家银行2014年发行额度总计达到9800亿元。

央行在2014年《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下称《报告》)中称:“随着金融机构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不断发展完善,将吸纳符合审慎评估要求的更多金融机构作为自律机制基础成员,在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后可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同业存单。”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此前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同业存单主要是银行之间的一个同业业务往来,如果使同业存单发行比较容易,同时具有高流动性的话,那么同业存单在银行流动性方面可以发挥比较大的作用。所以,既要重视同业存单的发行,又要重视流动性,使其逐渐成为流动性管理工具。发展成熟以后,可以考虑向企业和个人扩围。”

央行《报告》也表示,下一步在总结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将逐步推出面向企业、个人的大额可转让存单,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负债类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有序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

分析人士认为,在发行主体拓展至城商行之后,下一步可能向农商行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扩围。

去年年底,央行就明确表示,同业存单推出初期,发行主体为满足条件的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未来,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可视市场发展情况及本行经营策略,授权其分支机构发行同业存单。

国有大行“冷淡”应对

但今年年初以来,仅浦发、兴业、中信、招商、农行和浙商六家银行在披露计划之后发行了规模不等的同业存单,国有五大行仅农行发行了55亿元,其余四家国有大行尚未发行。

此外,截至5月18日,浦发、兴业、中信、招商、农行和浙商同业存单已发行规模分别为115亿元、230亿元、105亿元、80亿元、55亿元和15亿元,累计为600亿元,尚不足14家银行年度计划总额度的7%。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同业存单投资和交易主体均为银行间市场成员,同业存单的发行主体为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和交易对象为银行间拆借市场成员、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类产品。

同业存单是一种主动型负债工具,《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查阅各家银行历年财报得知,最近几年城商行的同业负债扩张较快,占总负债的比例也在持续上升,逐渐成为盈利的主要支柱来源。但大型国有银行的同业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相对较低,也没出现持续上升的趋势。

“与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相比,大型国有银行并没有很强的动力把同业存单的规模做得很大。发行主体拓宽到其余的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之后,同业存单的发展速度可能会加快。”一名银行业管理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同业存单并非一般性存款,对于同业存单的会计处理原则,央行去年12月初发布的《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指出,同业存单在会计上单独设立科目进行管理核算;在统计上单独设立存单发行及投资统计指标进行反映。

央行去年年底还明确表示,金融机构通过同业存单所筹集的资金,存单持有人为保险(放心保)公司的,需要交存准金;持有人为非保险公司的,不需交存准金。

“相比于国有大行,中小银行对于同业存单的积极性更大,尤其是央行等监管部门大力整顿同业业务的背景下,同业存单可以成为银行目前同业业务的一个替代性产品。”上述银行业人士还称。

5月16日,央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指出,金融机构在规范发展同业业务的同时,应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常规发展,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积极参与银行间市场的同业存单业务试点,提高资产负债管理的主动性、标准化和透明度。

有分析人士表示,在央行此番示意下,多家银行尤其是国有大行,下半年有望加速同业存单发行。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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