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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白药含草乌为何不能公开?

来源:时间:2014-04-16

云南白药含草乌为何不能公开?。

云南白药含“断肠草”之事自年初曝光之后,持续发酵。甚至有相关媒体给这一有着111年历史的老药挖掘报道了几例致死的官司。一时间,话题大热,人人自危。毕竟这是一种再寻常不过的药物,几乎可以说家家必备。含毒却不公开,群众情何以堪。

不过,笔者查阅资料发现,其实云南白药“含毒”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近年来时常有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矛头所指多半都是其神秘的、不公开的“国家保密配方”。而这一配方中含草乌成分也已经在去年被打假斗士方舟子进行了披露。这一次云南白药被迫正面做了确认,不过,事儿还没完。因为中成药“含毒”并不是云南白药这一孤例,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已发布关于修订含毒性中药饮片中成药品种说明书的通知》的当下,舆论争锋的焦点落到了保密中药配方是否应该公开上。

不管是护身符也好,营销噱头也罢,“国家保密配方”带给云南白药们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名正言顺,品牌和收入双提升;对于中药产业来说,确立了名品医药的优势地位,涤清了仿制的弊病,促进了中药产业的健康发展;但对消费者而言,虽然可能是极少的案例,但不知情的伤害也是实实在在的。因此,笔者以为针对保密配方是否应该公开,进行辩证地、历史地争论是这一话题的深化,也将有利于事态最终的和谐解决。

不能公开的“秘密”

追根溯源,可以发现,1989年,我国卫生部针对中药产品移植、仿制成风的状况,提出了中药品种的保护问题;1990年下发文件给予行政干预,并起草了《中药保密、保护品种管理办法》,于同年5月向一些大中型中药企业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1991年,国务院法制局牵头主持修改审定之后,形成了《中药品种保护条例》。1992年10月14日,《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签发,199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至此,建国以来第一部有关中药品种保护的行政法规诞生了。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我国传统的医药管理模式纳入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对规范中药品种的仿制与管理,调动科研单位和生产企业开发研究新药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条例不仅使国公酒、龟龄集、福字阿胶、云南白药、片仔癀等传统名贵中成药受到了保护,地奥心血康胶囊、复方丹参滴丸等一大批新药行政保护期届满的中药新药也获得了《中药品种保护证书》,数百个优秀中药品种免除了被低水平移植的厄运。

“1990年,我国产值超亿元的中药企业仅有3家,1993年以前没有一个单品种年销售额超亿元。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后的1994年,我国产值超亿元的中药企业一下子突破16家,并出现了单品种产值超亿元的品种2个。1997年发展到53家企业和17个品种,1999年发展到107家和28个品种。2006年的调查显示,年销售额在亿元以上的中药保护品种生产企业有114家,单品种年销售额过亿元的达到47个,还出现了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中药保护品种生产企业8家。这就是《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实施后,中药生产企业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曾用一连串数字向媒体道出了《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对中药产业产生的重要意义。

公开的现实要求

不得不说,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对于保护历史悠久的民族品牌,扶植中药产业健康发展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但在现代医学高度发达,跨国药企依靠专利和标准攻入国内市场,日韩中药占据90%国际中药市场的当下,更科学、公开、标准化的中药管理制度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去年,云南白药、同仁堂牛黄解毒片和牛黄千金散、华润三九正天丸、汉森制药四磨汤等中成药,因使用毒性饮片或一些含毒的药材并标识不清,都曾引发不小的舆论波澜。在食药监总局要求含毒性药材的中成药说明书增警示语后,包括同仁堂、广州白云山在内的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已经完成或是正在对说明书进行修改。

其实本次事件真正将云南白药推入负面舆论漩涡的,并非毒性本身,而是“内外标准有别”。修改说明书之前,国内版云南白药产品说明书中从未标注成分及含量。但在美国版云南白药说明书中,皆按照当地监管机构要求标注了成分及含量。其实不管法律和消费习惯如何不同,消费者对配方成分的了解是用药安全的基本前提,这一点上是没有差异的。

时至今日,为保证用药安全,公开中成药成分,尤其是含有毒性药材的中成药成分已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正如中国中药协会中药信息中心副主任贾海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中药作为我国几千年的历史瑰宝,保护它是我们应尽的责任,但是更要用科学的方法设定标准,去规范它。根据用药安全,适时修改产品说明书是非常有必要的。

毕竟,成分与中药配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中药成分的公开意味着中药配方部分信息的公开,但并不等于配方的全面公开。中药配方作为一个制备中药产品的完整技术方案,包括药味组成、药味配比、制备工艺和剂型等多种因素。也就是说,如果一个药品的工艺技术含量高,公开成分也不必担心产品完全轻易被仿制。

“这是我们中药企业本身的错误,不能都责怪是国内外的误解。”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季绍良在中国中药协会的一次内部会议上指出,中成药企业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没有勇气向社会公开自己的不良反应的情况。笔者在此,也希望中药企业以此为戒,更新观念,走上更标准化、国际化的道路。(北方企业新闻网编辑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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