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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自强:证券行业研究机构 应重视政策研究

来源:时间:2013-11-28

陈自强:证券行业研究机构 应重视政策研究。

应重视政策研究

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一期证券行业研究机构联席会议昨日召开,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陈自强在会上表示,证券行业市场化改革、创新发展,需要证券行业研究机构的研究支持。证券行业研究机构应该重视政策研究,推动行业业务转型,拓展研究价值。

陈自强还透露,2014年协会将以从业人员管理作为自律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以修改《证券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为契机,对证券行业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规范。同时还拟研究对证券分析师进行分级,并考虑吸收部分个人会员加入证券业协会。

来自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及私募机构代表等30人参加了上述会议,并在会上围绕证券行业当前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证券行业研究机构联席机制、证券研究机构在行业创新中的作用,以及明年需要重点研究的课题等议题进行了讨论。

陈自强表示,证券行业市场化改革、创新发展,需要证券行业研究机构的研究支持。当前证券行业正处于加快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新阶段,对发展和改革中遇到的问题需要进行基础性和前瞻性的研究。

“10年前证券公司的研究职能之一就是做政策研究,但目前证券公司研究所在这方面很薄弱,基本上对证券行业改革提不出意见。只有重视政策研究,才能够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创造新的商业模式,拓展研究的价值,这是券商研究在新金融改革时期一个很重要的责任和使命。目前证券行业研究机构联席机制也提供了这样的条件。”他说。

陈自强还谈到,同证券行业创新转型发展一样,协会在推动行业创新发展和私募市场建设过程中,也面临着监管转型的问题,协会自律管理的努力方向包括如下三个方面:一是顺应市场化改革方向,尽量清理和取消审批性的制度;二是加强私募市场监测中心系统的建设,为私募市场的转型发展做基础性建设工作;三是推动牌照管理。

陈自强表示,根据去年协会针对证券公司和投资咨询公司进行的调研,证券行业研究尚存一些问题,包括研究部门定位不清,盈利模式单一;行业研究同质化严重,面临产能过剩的现实情况;研究业务较传统,对创新性、基础性、国际性问题研究不足,对政策性研究支持和影响力不够;研究质量的控制缺乏明确的标准,研究报告的质量有待提高;研究员水平参差不齐,从业人员心态浮躁;现行的研究评价机制不完善;上市公司和基金公司过度强势,研究业务独立性不强;研究报告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落后等。

在会议讨论中,多数参会代表认为,有必要通过协会提供一个证券行业研究机构联席平台,组织行业研究机构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提升行业研究视野与水平,促进行业研究多层次职能发挥,提高行业研究机构地位,促进行业研究机构全方位发展。同时应当加强与上市公司协会、基金业协会等金融行业内机构的联系与沟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会议特别将“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证券行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列为重点讨论问题。今年9月协会起草了《关于证券行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征求意见稿)》,从证券公司资管业务、直投业务、私募债业务、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股权质押融资业务、行业增信机制等11个方面提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具体建议,陈自强表示,征求意见完成后将尽快上报证监会,获批后拟由协会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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