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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房地产中介整治大限将至 拒整改将重罚

来源:时间:2013-09-16

太原房地产中介整治大限将至 拒整改将重罚。

我市为期3个月的房产中介摸查工作已接近尾声。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截至9月15日,本市存在违规行为的房产中介如拒不整改,将会受到房管和工商部门的严厉处罚。

房地产中介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来,房地产中介市场迅速发展,在活跃房地产市场、提高交易效率、保障交易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房地产中介市场仍存在着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协助购房人骗取购房资格、违规组织“群租”、泄露或不当使用委托人信息等突出问题,亟待清理整顿和规范。因此,从今年6月起,市房管、工商部门对房地产中介市场进行了联合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查处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行为;采取内部认购或雇人排队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以及通过炒卖房号非法牟利的行为;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规避交易税费的行为;违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为不符合安全、防灾标准的房屋提供租赁经纪服务以及低价收进高价租出赚取差价的行为;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行为;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强制提供代办贷款、担保服务并额外收取费用的行为;泄露、出售或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未取得营业执照或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行为;借用冒用房地产经纪人员名义签署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以及租借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或注册证书的行为等。9月15日前,由市房管、工商两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已在全市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中介公司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如实申报、且已经纠正的,依照法律法规从轻或免于处理;而中介公司针对自查中的问题迟迟没有改正,以及在全市联合检查中被发现问题、却不主动或不愿整改的,按照管理职能,将由房管、工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监管部门也十分欢迎市民针对有问题的中介公司进行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351—7234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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