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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化北厂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

来源:时间:2013-09-09

太化北厂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

规划范围

西起大井峪路,东至西中环路,南起南中环街,北至市府南街北侧20米城市支路,地块总用地面积141.16公顷。

土地使用规划

1.居住用地

(1)居住用地规划

居住用地59.33公顷。

(2)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003地块配套居住区卫生中心,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配建居委会,建筑面积800平方米,配套派出所,建筑面积800平方米。007地块配套居住区文化中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各地块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同时需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太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执行。

中小学托幼的配套需求可按照控规方案配套的中小学执行。

1.中学:规划使用014地块规划配建中学(72班)。

2.小学:规划使用004地块规划配建小学(72班)。

3.托幼:托幼使用005地块幼儿园(30班)和013地块幼儿园(30班)。

2.公共设施用地

在该修改地块内,按照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规范的要求,配建相应规模的居民健身设施,便民店、垃圾收集点、居民存车处、公共厕所等,同时依据建设指标配建相应规模的组团公共绿地。

3.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按照市政要求,配建相应规模的变电室、开闭所、燃气调压站、垃圾收集点等市政设施。

4.土地细分

规划地块内包含13个地块,其中002、003、005、006、007、010、011、012、013地块为规划居住用地,001、008、010地块为沿街公建用地。规划范围内001、008、010地块为商业金融用地,用地面积13.34公顷。为临市府南街、吴家堡南街、西中环路的临街地段,001地块结合商务区东西向绿轴沿线城市设计重点布置商务办公场所,008、010地块重点布置温泉城、会所、茶馆、咖啡厅等休闲场所,使温泉城用地和周边住宅开发、商业、配套酒店及现状保留的工业遗址公园融为一体。

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区范围内道路等级为四级:即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

(1) 城市快速路2条

南中环街规划道路红线50米;

西中环路规划道路红线50米。

(2) 城市主干路1条

大井峪路规划红线50米;

(3) 城市次干路4条

市府南街规划红线30米;

吴家堡北街规划红线30米;

吴家堡南街规划红线30米。

西中环西侧规划南北向城市次干路,规划道路红线30米;

(4) 城市支路2条

西中环西侧规划南北向城市支路,规划道路红线20米;

市府南街北侧20米城市支路。

地块指标控制一览表

地块编号

地块性质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限高

(m)

绿地率(%)

备注

001

B2/B1

4.78

2.5-5.0

45

——

25

1.地块建设高度需结合城市设计高度最终确定。

002

R2

8.86

2.0-3.5

28

100

35

1.公建兼容比例≤30%;

2.点位控制一处派出所、街道办用地,建筑面积均800 m2.

003

R2

11.60

2.0-3.5

28

100

35

1.公建兼容比例≤30%;

2.点位控制一处居住区商业用地,建筑面积1500 m2.

3.点位控制一处居住区医疗用地,建筑面积2000 m2.

004

A33

3.00

0.7-1.0

30

25

35

规划小学,规模72班

005

R22

0.72

0.7-1.0

30

16

40

规划托幼,规模30班

006

R2

8.22

2.0-3.5

28

100

35

公建兼容比例≤30%

007

R2

8.33

2.0-3.5

28

100

35

1.公建兼容比例≤15%;

2.点位控制一处居住区文化中心,建筑面积1500 m2.

008

B1/B2

5.85

1.0-2.0

40

100

30

009

G1

2.32

——

——

——

——

规划居住区公园用地

010

B1/B2

2.71

1.0-3.0

40

100

30

011

R2

8.45

2.0-3.5

28

100

35

1.公建兼容比例≤30%;

2.点位控制一处居住区商业用地,建筑面积1500 m2.

012

R2

5.45

2.0-3.5

28

100

35

公建兼容比例≤30%

013

R22

0.72

0.7-1.0

30

16

40

规划托幼,规模30班

014

A33

4.00

0.7-1.0

30

25

35

规划中学,规模72班


注: 1. 各地块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需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太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执行。

2. 009地块规划为居住区公园用地,地块内保留两栋原太化集团行政办公楼和图书馆,作为我市重要工业遗产建筑,地块周边建设时建筑高度、建筑风格应与工业遗产建筑风貌相协调。

3. 修建性详细规划时中学、小学、托幼等公共配套设施用地在用地规模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位置可结合总平面布局在地块内进行局部调整。

4. 008、010地块在满足自身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另需配置500辆停车位,为周边配套服务。

公 示 时 间:2013年9月6日-2013年10月6日

网 址:www.tygh.gov.cn

意见反馈电话:0351-4220770

意见反馈地址:太原市桃园二巷市政府四号楼一层、太原市城市规划展示大厅 030001

意见反馈邮箱:ghgsY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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