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地产 >

近日思明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厦门市湖滨片区改造提升项目房屋的征收决定

来源:时间:2021-07-29

海西晨报 · ZAKER 厦门 记者 廖赐贤

元宵节刚过,作为 " 岛内大提升 " 的主战场,思明再次传来重磅消息!近日,思明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厦门市湖滨片区改造提升项目房屋的征收决定和征收通告,这意味着,作为厦门有史以来涉及住户最多、范围最广的旧城改造项目,在历经十个月的努力后,终于取得突破性进展,正式进入实质性征收阶段。

近日思明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厦门市湖滨片区改造提升项目房屋的征收决定

2 月 27 日,思明区政府作出了《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湖滨片区改造提升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厦思政征〔2021〕36 号,以下简称《征收决定》),发布了《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湖滨片区改造提升项目房屋征收的通告》(厦思政征〔2021〕37 号,以下简称《征收通告》):因厦门市湖滨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对位于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筼筜街道办事处一里社区、四里社区范围内,占地面积约为 304500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同时,思明区政府还发布了《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湖滨片区改造提升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生效事宜的通告》(厦思政征〔2021〕38 号),宣布经审核通过的搬迁补偿协议在本通告发布之日正式生效。

根据《征收决定》和《征收通告》,此次征收范围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湖滨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征收范围的通告》(厦思政征〔2020〕46 号)载明的征收范围为准,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组织实施单位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筼筜街道办事处,厦门兆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此次房屋征收的具体实施单位。

《征收通告》中明确,搬迁补偿协议已审核生效的被搬迁人(含公房承租人)应在征收决定所确定的最后搬迁期限(2021 年 6 月 30 日)内完成搬迁。在预签约阶段未签约的被征收人(含公房承租人),应在《征收通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最后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组织实施单位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完成搬迁。

此外,《征收通告》还明确了湖滨片区改造提升项目的安置房地点,征收范围内的安置房:湖滨地块安置房 ( 暂定名 ) ;征收范围外的安置房:轨道 1 号线文灶站公交地块安置房、东坪花园 A1 地块安置房、东坪花园 A2 地块安置房、东坪安置房小区 A2 地块安置房。

近日,记者实地走访湖滨片区发现,部分居民已经开始着手搬迁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部分居民之所以想赶在 " 搬迁高峰期 " 来临前腾空房子,早点搬完,是为了避免到时人多拥挤、扎堆搬家。此次《征收决定》和《征收通告》发布,更加速了片区居民搬迁的脚步。居民们普遍认为,片区改造已成大势,尽早搬迁,尽早交房,片区就可以尽快改造建设,大家就能早日回迁,住上新房了。

图说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