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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与“创新红利”不矛盾

来源:时间:2021-05-11

反垄断与“创新红利”不矛盾。

本期封面文章关注的是平台经济和反垄断话题。

监管部门对阿里巴巴182 亿元的天价罚单应当成为一记重拳,能让除阿里之外,仍想在垄断之路上狂奔的企业真正有所警醒。

垄断不是平台经济特有的现象,它可能出现在任何领域,其原因也不仅仅是市场或者技术使然,非市场因素更可能造成垄断,同样对民众福祉造成损害。因此,反垄断的态度必须坚定而持久。

其次,平台经济中的垄断不是少数企业的专利,当平台搭建者把“价格话语权”当做目标之一的时候,垄断的种子就已经播下。因此,平台经济的反垄断乃至延伸监管,不仅有必要,而且十分迫切。这些年我们目睹了大量资本无序扩张,企图垄断某一市场的案例,在扭曲的市场生态之下,很多新兴行业以惨痛的方式迅速“崩塌”灰飞烟灭。因此,监管的有效介入能够最大程度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

我们为市场的每一次进步感到欣慰,但对打着市场幌子的恶行深恶痛绝。

让我们重温梯若尔的观点。他说,自由竞争的市场能够保护消费者免于游说团体的政治影响,并迫使生产者按成本提供产品和服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市场经常是失灵的。出现市场失灵、竞争受到削弱的时候,怎么办?就要有公共政策约束市场势力,维护市场竞争。公共政策的要点,就是捍卫消费者利益和社会福利,采用正确的方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需要指出的是,公共政策也存在边界问题。企业的创新活动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它的超前性决定了无论是监管者还是创新者本身,都无法清楚地预料创新活动带来的市场结果。因此,市场的红线,抑或说监管的边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是市场所有参与者充分博弈后找到的。如果各方对边界都有清晰而稳定的预期,那么“认打认罚”并不影响产业和企业的健康发展。反之,则会出现抑制创新冲动的情况,这对社会经济也是不利的。

对监管者而言,必须承认企业的创新活动具有很强的冒险性质,绝大多数创新者倒在路上, 大量的失败代价不为人所知,少数成功者享受红利是市场机制的一种自然反馈。

对企业而言,这种市场的超额红利必须有时有度,控制好边界才能生存长久。

只有理解了这些,各方才能放平心态,用更积极的态度面对市场。

图说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