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康泰股份拟IPO 三类股东、募投项目合理性等被关注。
此前,康泰股份2018年2月提交过招股说明书,彼时拟登陆中小板,公司关联交易、三类股东、募投项目的合理性等被关注。
12月24日,康泰股份发布关于上市辅导备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以下简称“辽宁证监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并于 2019 年 12 月20 日收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辅导备案登记回执》。
目前,公司正接受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提醒各位投资者注意,公司已进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辅导阶段,公司将在完成辅导验收以及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前提下,择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有权审核机构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如获受理,公司将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暂停交易。
公司主营业务为润滑油添加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并为客户提供方便易行的润滑保养解决方案。润滑油添加剂是用于生产润滑油,润滑脂等各种润滑介质的核心技术产品,赋予各种润滑材料及介质不同特性以满足其适用于各种润滑保养环境,为车辆、船舶、列车、各种工业设备及金属加工环境提供润滑养护。
财务数据显示,2019 年上半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 27385.81 万元,同比上升 15.35%;实现营业利润 3012.07 万元,同比上升 59.51%;公司营业成本 21130.29 万元,同比上升 12.85%;实现净利润 2498.37 万元,同比上升 62.53%。
记者注意到,此前,康泰股份2018年2月提交过招股说明书,彼时拟登陆中小板,公司关联交易、三类股东、募投项目的合理性等被关注。
在彼时招股说明书的反馈意见中,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曾在新三板挂牌。证监会要求发行人补充说明:(1)追溯至自然人或国有股东的实际股东情况,历史上或目前是否存在故意规避证券法关于200人规定的情形;上述股东是否存在需要划转社保持有的情形。(2)发行人股东是否存在契约型基金、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3)发行人股份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的交易情况。(4)挂牌期间的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停复牌等事项,对以上信息与本次申请文件和财务报告所披露内容存在差异的部分,列示对照表予以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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