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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的“房产生意”:一年6次输血地产子公司,去年投资性房产增99.4%

来源:时间:2019-05-28

阳光人寿的“房产生意”:一年6次输血地产子公司,去年投资性房产增99.4%。

5月24日,阳光保险集团旗下的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发公告称,向其全资持股的海南阳光鑫海发展有限公司(阳光鑫海)增资1.5亿元。

公告称,本次增资款将用于支付全资子子公司阳光鑫海的在建工程款。阳光鑫海负责建设海棠湾国际酒店项目,公告称该项目资金呈现明显不足。

包含海南的海棠湾项目在内,近一年来,阳光人寿已通过现金增资、债转股、提供借款等方式6次“输血”地产类子公司。

相较于平安人寿、中国人寿等5家寿险龙头,阳光人寿的投资性房地产占总资产比重较高,且呈现出同比增99.4%的增速。其旗下29家非保险子公司中,11家为房地产相关行业子公司。

海南酒店项目资金不足

阳光鑫海为阳光人寿全资持股的房地产开发公司。2012年,阳光人寿以股权投资的形式,向阳光鑫海首期出资5.5亿元,于2015年12月31日前到位;第二期出资3亿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到位,两次共出资8.5亿元。

公告显示,阳光鑫海开发建设的项目为“海棠湾国际酒店项目”,位于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海棠南路,建筑总面积为7.7万平方米,总投资额17.27亿元。

三亚市规划委员会网站显示,阳光鑫海申请的三亚海棠湾阳光国际酒店项目一、二期均位于海棠湾C6片区,项目总用地面积10.1万平方米。一期方案由1栋主楼组成,二期方案由1栋会所及65栋低层独栋酒店组成,叠加一期建设内容后,总建筑面积7.05万平方米。

阳光人寿公告称,预计截至2019年底,酒店室内装修及外立面装修完成,市政工程完成并正式供水、电、气,室外景观工程完成,空调、电梯、消防等机电专业调试验收完成并于年底完成竣工验收,“达到营业条件”。

完工前夕,该酒店项目却现资金问题。“根据2019年5月至2019年底的资金预算,以及目前项目公司资金情况,显示出项目资金明显不足”,公告称。

公告称,此次阳光人寿向阳光鑫海增资1.5亿元为现金出资,主要用于支付阳光鑫海的在建工程款,其中包括开发前期准备费用、主体建筑及装修费用、主体安装费用及酒店开业筹备费用,预计于今年12月31日内完成全部实缴。

20亿元“输血”地产类子公司

除了1.5亿元增资海棠湾项目,近一年来,阳光人寿已向成都、南宁、广州等多房地产项目进行“输血”。

2018年11月27日,阳光人寿发公告称,拟向全资子公司成都阳光泰和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泰和)以现金方式增资2亿元,以债转股方式增资4.76亿元,合计6.76亿元。

上述2亿元现金增资旨在支付收购标的物业的购房款及相关税费、补充因获取项目收益所需缴纳的税费,其中“标的物业”指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金融总部商业区的高盛金融中心项目。

今年1月14日,阳光人寿发公告称,将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向其全资子公司南宁阳光嘉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宁嘉和)和南宁阳光钧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宁钧和)分别增资2.05亿元和2.92亿元。债转股原因系“优化资本结构、进行合理税务筹划”。

2015年,阳光人寿以股权加债权的形式设立南宁嘉和与南宁均和,用于购买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佛子岭路的综合体项目。

除了现金增资和债转股,阳光人寿还向子公司提供借款。

2018年7月,阳光人寿向成都通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成都通汇)提供不超过2000万的股东借款,用于后者日常经营需要。

成都通汇是阳光人寿持股99.635%的子公司,主营房地产投资。天眼查信息显示,成都通汇具备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许可内容为阳光保险大厦。

今年1月9日,阳光人寿与广州市和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和丰)签署《借款协议》,向广州和丰提供不超过5.5亿元股东借款,后降至4.5亿元,用于优化广州和丰的债务和支付后续建设的相关费用。

阳光人寿现持有广州和丰80%股权,后者负责广州市从化区凤凰颐养文化村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地上在建工程包括公寓、别墅、护理中心等。据媒体披露,2018年10月,阳光就该投资项目举办签约仪式。

此外,阳光人寿还在年内向海外项目增资。

今年3月13日,阳光人寿发公告称,拟对全资子公司Sunflower Bermuda Capital Ltd (Bermuda) 进行债转股,将1.15亿美元债权中的3000万美元(约合2.01亿元人民币)转为股权,原因为“增加流动性支持以提升美国水晶宫项目的经营能力”。

Bermuda由阳光人寿于2015年1月出资设立,通过SPV公司间接持有水晶宫酒店100%股权。阳光人寿公告称,水晶宫酒店是美国纽约曼哈顿地区唯一一家六星级酒店,据媒体披露, 2015年1月收购水晶宫酒店时,阳光保险耗资逾2.3亿美元。

上述项目汇总,阳光人寿通过现金和债转股的方式共计向地产子公司增资15.24亿元,向地产开发经营子公司提供4.7亿元借款,合计输血约19.94亿元。

2018年购置31.28亿元投资性房地产

阳光人寿3月15日披露的公告显示,阳光人寿旗下共29家非保险子公司,其中11家经营房地产相关投资与开发,包括上述的海南阳光鑫海、南宁阳光均和、成都阳光泰和、南宁阳光嘉和等公司。

截至2018年年末,阳光人寿投资性房地产余额为59.27亿元,较期初的29.72亿元同比增99.4%,年内购置额为31.28亿元。

与同行业相对比,2018年阳光人寿99.4%的投资性房地产增速显著高于平安人寿、中国人民人寿、新华人寿和太平洋人寿,低于中国人寿的218.11%,但中国人寿投资性房地产占总资产比重仍为5家险企中最低。

根据阳光人寿2018年年末总资产2348.97亿元计算,其投资性房地产占总资产比重约为2.52%。平安人寿、中国人民人寿、新华人寿、太平洋人寿和中国人寿5家寿险公司2018年年末投资性房地产余额分别为529.54亿元,61.52亿元、70.44亿元、55.34亿元和97.47亿元,分别占总资产比重的2.06%、1.57%、0.96%、0.5%和0.31%。阳光人寿投资性房地产占比在6家寿险中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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