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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巨亏甩锅子公司? 普莱德硬扛:不认可不背锅

来源:时间:2019-05-07

东方精工巨亏甩锅子公司? 普莱德硬扛:不认可不背锅。

5月6日,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德”)召开媒体说明会。普莱德管理层在会上表示,东方精工于2019年4月17日及2019年4月27日披露的相关内容存在与事实真相不符的情况及误导投资者的嫌疑,普莱德管理层郑重表示不认可东方精工上述报告中涉及普莱德公司2018年业绩及商誉减值等相关内容。

4月17日,东方精工公告称,由于动力电池系统公司普莱德2018年净利润为亏损2.19亿元,对普莱德计提38.48亿元商誉减值,由此,东方精工2018年归属净利亏损38.76亿元。

普莱德管理层人士昨日对东方精工在其2018年年报中披露的普莱德经营业绩的部分情况予以否认,表示并不存在东方精工年报材料中所说的关联交易不公允、返利比例过高及存在严重的产品质量等问题。

普莱德管理层方面称,过去三年来,普莱德公司表现出了良好的成长性,包括产量、销售收入及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保持了大幅度增长,2016年至2017年均实现了重组时的业绩承诺。2018年,普莱德公司应承担的业绩承诺义务为4.23亿元,虽然受行业补贴政策的影响,普莱德公司管理层认可的普莱德2018年净利润也完成承诺利润指标的近80%。

“普莱德公司2018年与2016、2017年的业务模式并未存在重大差异,东方精工年报中所说的关联交易、返利和质保金等事项也都一直存在,但东方精工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信”)在2016、2017年却并未对相关事项进行所谓的调整。因此,普莱德公司管理层基于对普莱德现有业务的了解以及未来行业发展的准确研判,认为东方精工年报中对于普莱德公司财务数据的调整缺乏合理依据,系东方精工管理层为了配合商誉减值而做出的极其不负责任的做法,严重损害了普莱德和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普莱德管理层人士说。

据普莱德方面介绍,普莱德公司2018年12月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三方战略合作协议,该协议将普莱德公司未来五年核心原材料供应(电芯)、产品销售及研发等作出了约定,确保普莱德公司未来五年业绩保持稳定增长。基于此,普莱德公司管理层认为普莱德公司不具备计提大额商誉减值的前提和条件。

记者还从普莱德方面了解到,在立信和东方精工对普莱德报表作出审计调整和计提大额商誉减值后,普莱德管理层多次书面要求与立信、东方精工方面进行沟通,并提出了希望通过与管理层、相关方访谈等方式积极沟通解决存在的分歧,但立信和东方精工一直回避沟通。

普莱德管理层认为立信和东方精工对普莱德报表的调整缺乏有力证据,商誉减值的测试及计提过程也缺乏依据,相关事项明显不符合普莱德发展现状及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昨日晚间,东方精工发布《关于子公司普莱德召开媒体发布会的说明公告》,公告称,本次媒体发布会的召开和管理人员声明的发布,均系普莱德原股东(即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普仁智能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统称“普莱德原股东”)推荐至普莱德任职的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单方面发起之行为,召开媒体发布会的行为及管理人员声明的内容均未经普莱德董事会批准,未获得普莱德股东确认和授权。

东方精工还称,关于普莱德2018年财务数据的审计调整事宜及业绩补偿承诺人的业绩补偿事宜,公司与普莱德原股东及其委派的普莱德管理人员沟通,但由于业绩补偿事项与普莱德原股东存在重大利益冲突,目前依旧未能达成一致。

据记者了解,东方精工2016年7月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普莱德公司100%股权。根据重组时协议约定,业绩对赌期为4年,即3+1,2016至2018年需累计实现利润9.98亿元(按年度分别为2.5亿元、3.25亿元及4.23亿元),如果不能实现则应按照4.25倍进行赔偿;2019年需实现利润5亿元,如果不能实现则应按照单倍赔偿等额的现金。

4月17日,东方精工披露2018年年报,年报显示,东方精工去年实现营业收入为66.21亿元,同比增长41.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76亿元,同比降低890.22%。

年报同时披露普莱德2018年业绩:经公司聘请的年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审计确认,2018年普莱德实现营业收入42.44亿元,净利润为亏损2.19亿元。

但目前按照普莱德方面的披露来看,普莱德2018年并未亏损,而是盈利逾3亿元。

东方精工在2018年年报中称,在2018年动力电池电芯产能结构化影响凸显、高端电芯供应紧张的局面下,普莱德优先保证核心客户的产能供应,其销售收入的90%以上来自于单一客户北汽新能源,与此同时,对核心供应商宁德时代在电芯采购和BMS采购上的依赖程度也进一步提高。普莱德在对核心客户依赖程度提高的同时,报告期内新客户拓展方面未能取得实际成效。

受国家打击新能源汽车骗补行为、新能源商用车补贴大幅减少等因素影响,普莱德商用车动力电池PACK业务也受到了一定影响。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商用车行业市场持续低迷,在内外部因素综合影响下,2018年度普莱德商用车动力电池PACK业务持续萎缩,其商用车动力电池PACK业务的收入在普莱德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从两年前的40%左右下降为2018年的5%左右。

东方精工还在年报中披露,普莱德重要管理层及核心人员发生变动,人员离职数量增加:2018年7月,普莱德董事长兼总经理高力辞任,其董事长职位由来自北汽集团的马仿列接任,总经理职位由来自宁德时代的刘畅延接任。同时,自2018年7月起,来自宁德时代的14名管理人员进入普莱德公司的产品研发、生产、采购、销售、质量控制、售后服务、经营管理等关键部门工作。

2019年4月,普莱德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再次发生变动。马仿列自2019年2月起担任北汽蓝谷总经理,并于4月1日辞任普莱德董事长,由高力接任董事长职位。2019年4月1日,刘畅延总经理辞职,由来自北汽新能源的张小虎接任总经理职位。

此外,东方精工还指出,普莱德与宁德时代发生的关联交易存在价格不公允情形。报告期内,普莱德向宁德时代购买动力电池产品再销售给福田汽车(由宁德时代直接发货给福田汽车)产生营业收入的情形,经年审机构立信会计师审计确认,该笔代销交易毛利率显著高于2017年的同类交易、也显著高于普莱德公司自己生产直接销售给福田汽车的产品毛利率,因此该笔代销产品形成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利润,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不予确认。

商誉方面,东方精工在其年报中称,根据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所持有的普莱德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为人民币5.97亿元。鉴于公司所持有的普莱德资产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03亿元,全部商誉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1.42亿元,因此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为人民币38.48亿元。

东方精工年报还称,根据公司收购普莱德的交易中与所有普莱德原股东签署的交易协议,所有原股东方对普莱德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共计四年的经营业绩做出了承诺。在普莱德未达到所承诺的业绩的情况下,按照协议,普莱德原股东应按约定对东方精工进行业绩补偿。如业绩补偿到位,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商誉减值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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