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再收关注函 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利用信披拉抬股价。
中弘股份30日再收深交所关注函。关注函要求公司对加多宝是否已经解散等情况做出说明,同时对公司报备的黄伟清《委任书》效力问题以及黄伟清基于该委任书的具体职权范围,与加多宝总裁李春林的职责是否存在冲突做出说明,并要求公司聘请律师对黄伟清的委任书效力以及其代表加多宝签署《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的效力发表专项意见。
关注函还要求结合公司目前状况、《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的效力及约束力、加多宝的财务状况等明确说明公司及公司实控人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影响证券市场抬拉股价的动机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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