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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分析师泄密 丽珠集团高管称无法理解

来源:时间:2014-06-10

中信分析师泄密 丽珠集团高管称无法理解。

丽珠集团今日公告称,因正在筹划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停牌。而上周末有媒体曝出,中信证券医药行业首席分析师张明芳在微信群中发布丽珠集团未公开的股权激励方案。

证券时报记者昨日向丽珠集团一位高管求证此事,该高管并没有否认被泄密方案的真实性,对于方案被公开散布,他表示对分析师行为无法理解。

该高管告诉记者,对于股权激励方案,公司和中介机构最近两个月召开了多次会议,知情人并不少,虽然公司已严格按要求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但很难保证信息不会被泄露。

他表示,最近几个月,张明芳并未到访丽珠集团,目前公司也不知晓张明芳是从何渠道获取了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信息。

该高管同时认为,作为分析师,不管有意或无意获取到上市公司重大未公开信息,都应该自觉保密,在微信群里公开散布这些信息,他本人也觉得此举不可思议。

丽珠集团的投资者关系记录表显示,最近两次调研记录分别为5月14日和5月8日,参与总人数超过20人,但其中并没有中信证券人员,记者在各大资讯网站也没有找到张明芳近期撰写的丽珠集团研究报告。

中信证券董秘郑京昨日也回应媒体表示,中信证券正在核查事件的真实性,要查清是不是只是个人行为。

网络的微信截图显示,6月6日上午,张明芳在一个微信群里发布了关于丽珠集团的“管理层限制性股票+期权方案”重大非公开信息。

一位私募基金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从6日的微信截图来看,该微信群人数超过百人,一般而言,这种消息不会第一时间与这么多人分享,可能这则消息此前已在更小的圈子内传播了。

张明芳为何会在上百人的群里发布重大非公开信息,上述私募人士分析称,分析师行业竞争非常激烈,有些分析师会采取打擦边球方式,有可能对这类消息属于重大非公开信息的敏感性不够,希望通过在较大范围的圈子内发布,以印证自身对上市公司“超强”的预测能力。

根据《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规定:证券分析师应当通过公司规定的系统平台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不得通过短信、个人邮件等方式向特定客户、公司内部部门提供或泄露尚未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内容和观点,不得通过论坛、博客、微博等互联网平台对外提供或泄露尚未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内容和观点。

在行业人士看来,如果张明芳发布的内容可以视为一篇网络简约版的研究报告,那张明芳不仅泄露了上市公司重大非公开信息,而且违反了发布报告的规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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