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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融资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分析

来源:时间:2014-03-27

民间借贷融资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分析。

一、导言

众所周知,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力量,其对中国经济的贡献已超过了半壁江山。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占到企业总数的99%,为社会新增就业岗位占到3/4,对GDP的贡献达到60%,对外出口约占全部出口额的70%,贡献的税收达到了50%。而且,我国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也都来自于中小企业。可以说,没有中小企业的发展,就没有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今天。在当前要保增长首先就要保中小企业。

但目前随着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我国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恶化,中小企业融资难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制肘因素。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很好的融资方式,因其具有及时、简便、灵活的特点,同时对银行信用起着拾遗补缺的作用。而且借贷双方较为熟悉,信用程度较高,对社会游资有较大吸引力,可吸收大量社会闲置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之效用,所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从而拉动经济发展。但是,凡事有两面,中国的民间借贷制度尚不完善,民间借贷过于发达、频繁,将会影响国家或局部地区的宏观调控 ,因此,如何利用好民间借贷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则是理论研究的重中之重。

因此,充分了解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找到问题所在,选择施之有效的合理方法,并对这些方法进行全面的研究则是十分重要的。本文对这些内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


二、当前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

目前全球性金融危机尚未见底,给各国经济带来了极大风险。原材料涨价,劳动力成本上涨,出口需求下降,融资困难使得我国中小企业的日子越来越艰难,不少企业因融资等困难而停产或倒闭然,根据相关调研显示,2011年,90%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虽然2009年1月份全国新增贷款量高达1.62万亿元之巨(这相当于2008年全年贷款增量的三分之一)。然而,贷款资金的高速增长并未使广大中小企业得到惠泽。由于贷款主要集中在票据融资和中长期贷款上,国有企业和基本建设项目成为商业银行贷款投放的主要领域。而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依然“嗷嗷待哺”,其融资困难的状况并未有明显好转。也就是说,大量的贷款资金投放大部分仍然流向了大企业、大项目,民营中小企业仍难从中分得到一杯羹。资金短缺,融资困难,融资渠道单一等一系列问题始终得不到明显改善。而与此充裕的民间资本却缺少投资渠道。经过10余年的高速发展,国内民间资本已达到30万亿,其中大部分都进入银行垄断体系,不能有效地配置到实体经济。


三、当前中小企业融资结构

(一)当前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的特点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资产规模小、经营不确定性大、财务信息不透明、承受外部经济冲击的能力弱等制约因素,加上其经营灵活性的要求,其融资模式与大企业相比存在较大差异。总的来说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第一,在融资渠道上,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比大企业更多地依赖内源融资。但是据调查显示由于中小企业自我积累和盈利能力差导致内源融资源头不畅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中内源融资的比重还不足20%。

第二,在外源融资方式选择上,中小企业更多依赖债务融资,在债务融资中又主要依赖来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但是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银行贷款在融资结构中所占比重不足10%。

第三,中小企业的债务融资表现出规模小、频率高和更加依赖流动性强的短期贷款的特征 。

第三,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更依赖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设备租赁等来自非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及民间的各种非正规融资渠道。另外民间的借贷历史悠久,民间资金充足,民间金融机构与中小金融机构相对比较发达。加上民间借贷手续简便、利息支付方式多样等特点。

(二)当前中小企业融资结构存在的问题

1)自我积累和盈利能力差导致内源融资源头不畅。与西方发达国家内源融资比重较高的融资结构相比,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中内源融资的比重不足2%,几乎完全依靠外源融资。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只要企业不是处于简单的再生产状态,对资金的需求将会不断扩大。如果我国中小企业不从自身积累健全造血功能,而是一味地选择高负债经营,就会陷入到恶性负债——经营——还债的循环中。

2)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渠道不畅,但资产负债率偏高。在分析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时,反映最明显的是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银行贷款在融资结构中所占比重不足10%。

3)有价证券在融资结构中所占比重较低,债券融资更是微乎其微。我国股票市场起步较晚,国内虽然有两个全国性的股票市场,但在政府对股票市场实行隐性担保契约的条件下,我国股票市场上出现了逆向选择现象,大多进入股票市场的是绩效很差的大中型国有企业,而绩效优良的中小民营企业反倒难以进入股票市场进行融资,市场资金持续向少数非优质的大中型国有企业集中。同时,中小企业海外上市的道路同样也是荆棘漫布,我国的债券市场中,债券融资作为直接融资的另一种形式,与股票融资相比虽具有税收挡板作用、财务杠杆效应、不分散企业控制权以及更能解决信息不对称的优点,但我国企业债券融资这种方式始终给人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感觉,在融资结构中较比例不高的股票融资还要低很多。

而且中小企业在资产规模和销售收入等方面达不到资本市场的融资要求,特别是刚成立的中小型企业。我国《证券法》规定:“公司发行股票前一年末的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的比例不高于20%,发行股票的公司在近三年窑连续盈利,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能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法》规定:“发行债券的企业累计债券总额不能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且发行前三年连续盈利”。法律规定的标准将中小企业排除在资本市场融资之外。

(二)中小企业融资结构形成的原因分析

1、中小企业自身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非公有经济发展迅速,每年数以万计的中小民营企业的创办和发展带动了极大的资金需求,但由于经营规模小、组织结构简单、经营品种单一、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低、生存和发展的不确定性突出等原因,它们难以进入利润丰厚的垄断性行业,从而很难具备较高的抵押信用能力和经营信用能力,因而也很难通过正规渠道得到金融机构的融资。而中小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拒绝率一般是大企业的2-3倍以上。

2、正规渠道融资困难

我国金融管理制度长期以来是保护正规金融的垄断地位的,如《银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个人不得设立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不得经营金融业务;非金融机构也不得经营金融业务。”因此,在正规金融不能满足中小企业信贷需求的情况下,民间借贷便以“地下灰色”的形式存在了。中小企业大多是由民营企业组成,其市场淘汰率远高于大中型企业。即使在市场经济最发达的美国,其中小企业存活率在5年以上的仅占32%,8年以上的占19%,10年以上的只有13%。所以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常常要承担更大的风险。银行在选择中小企业贷款对象时,往往会非常小心并从严筛选

从银行角度来看,安全性、流动性、赢利性是银行贷款的基本要求,而中小企业一般存在较高的经营风险,抵押担保物的价值又往往不足,管理成本也高。银行从趋利避害角度出发降低对中小企业放贷的安全性会比较高。

同时,国外的银行给中小企业比较高的贷款利息,用高收益来平衡中小企业的风险,而我国的银行实行的是贷款终身负责制,出了坏账,上到银行行长、审批人员,下到客户经理、一般信贷人员都要层层追究责任。

因此,对一些高收益高风险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银行信贷人员在承担着高风险的同时,也只能获得相对固定的利息收益,而无法分享企业成功带来的高额利润,导致银行风险与收益的不平衡这也是银行信贷人员更愿意去营销大项目、大企业而对中小企业贷款缺乏积极性的重要原因之一。

除此之外,中小企业的诚信问题也会提高银行贷款的成本。中小企业的信息往往透明度不够。相比大企业而言,银行常常要花费更大的精力来了解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中小企业的采信与监督成本大约是大企业的5-8倍。商业银行在信贷人员有限的情况下,往往会优先将人力资源配置到大企业营销和管理上面,而对中小企业常常会有所忽略。由于告贷无门,中小企业旺盛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民间借贷市场应运而生也就成为必然。

3、直接融资渠道狭窄

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国家的资金大部分集中在银行手中,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源也总是优先保证大中型企业,最后才会考虑到民营和中小企业。在融资市场上中小企业根本无力与大企业抗衡。

首先,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一般比较畅通,主要包括股票上市、发行企业债、商业本票、创业风险投资和企业股权柜台交易等,由于融资渠道很多,大企业不一定要找银行融资就可以低成本借到钱。而我国目前的债券市场是非常薄弱的,企业缺乏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大企业除了银行外基本没有更多的融资渠道。由于大企业主要还是依靠银行贷款。对银行来说,在信贷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它当然首先会满足大企业需求。中小企业基本就是弱势一族。

其次,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都具有强烈的偏向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的倾向,中小企业很难进入,更谈不上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我国《公司法》关于拟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得少于5000万元的规定,在相当程度上限制了中小企业实现股权融资。至于债券市场融资,也是一个实际上至今仍未向中小企业开放的领域。国家关于拟发行企业债券的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不得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等规定,同样限制着中小企业利用这种融资手段。

所以,中小企业除了依靠银行给予少量融资外,转而不得不通过提高利率的高成本贷款途径寻求民间融资。民间借贷手续简便、操作灵活、方便快捷的固有优势适合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之间的资金调剂,与银行信贷相比,是一种更为有效的融资方式。

此外,2003年以来,国家扩大了贷款利率浮动幅度,银行贷款利率与民间借贷利率的差距有缩小趋势,使得广大中小企业更倾向于民间融资。

(四)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问题的对策

企业的融资方式的需求是多样化的,不同国家的企业、不同行业的企业、不同规模大小的企业及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其融资需求都存在着差异。下面就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1、从根本上提高中小企业素质,提高自我积累得能力中小企业应不断改革,加快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培育企业自我积累的能力。努力提高自身管理和技术水平,规范运作,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降低管理和财务风险,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另外,中小企业要强化金融意识、自我积累意识,使中小企业积极、主动地通过多渠道融通资金。

2、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打通间接融资渠道。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渠道不畅的主要原因是缺乏信用担保,因此,要通过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来解决这一瓶颈。首先,要建立信用担保的风险控制与防范体系。从选择担保对象的源头上控制,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对中小企业进行正确的资信评估。其次,要多渠道筹集担保基金,保证担保基金有长期稳定的补充资金来源。最后,要建立不同模式的信用担保机构,推动担保产业化发展。

3、加快债券市场建设及完善步伐,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研究结果表明,发行债券能够增强对管理层的激励与约束,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进一步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可以使企业获得较高的净资产收益率。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发展极不平衡,存在着严重的“金融跛足”现象。股票市场发展迅猛,而债券市场尤其是企业债券市场发展严重滞后。我国目前发债及拟发债企业主要集中分布在交通运输、钢铁、能源等具有相对垄断地位的基础性行业,大多属于特大型企业,覆盖的范围很小


四、中小企业选择民间借贷融资的原因

(一)民间借贷融资的特点突出

1、民间借贷具有灵活、方便、利高、融资快等优点,运用市场机制手段,融通各方面资金为发展商品经济服务,满足着生产和流通对资金的需求。

2、民间借贷出于自愿,借贷双方较为熟悉,信用程度较高,对社会游资有较大吸引力,可吸收大量社会闲置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之效用。且其利率杠杆灵敏度高,、随行就市,灵活浮动,资金滞留现象少,借贷手续简便,减去了诸多中间环节,提高了资金使用率,资金使用效益得以发挥,这在目前我国资金短缺情况下,无疑是一有效集资途径。

3、民间借贷吸引力强,把社会闲散资金和那些本欲扩大消费的资金吸引过来贷放到生产流通领域成为生产流通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蚵压办,对抑错消费扩大亦起了一定作用。

4、它向现存的金融体制提出了有力的挑战,与国家金融展开激、烈竞争,迫其加快改制。

(二)民间借贷融资的优势

1、民间借贷种类多样

民间借贷融资根据交易主体、融资用途与利率水平不同主要可分为四种类型:

1)互助型借贷:主要用于亲友之间、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互助,融资双方相互较了解,用以解决生活、生产上的困难,融资规模小且大多不计利息,期限长短不一。

2)长期信用借贷:体现一种长期投资关系,以关系、信誉为基础。一般表现为亲友和民营企业之间合作做生意,或者约定利率形式的长期借贷方式借出资金,收取适当利息,融资利率水平主要依据借款人实力、信用情况商定,利率等于或稍高于市场利率。这种以信用交易为特征的利率水平较高的借贷是民间借贷融资重要方式之一。

3)中介型借贷:资金用于短期回报较高的行业,风险较高,容易引发金融风险。包括借助于典当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乡镇企业投资公司、担保中介公司等正规中介机构和非正规中介组织的融资行为,具有固定的资金运作规则,整个融资模式类似于银行信贷。此种借贷金额一般较大,利率根据市场资金供-求情况随行就市,一般利率较高。

4)企业内部集资:许多中小民营企业常以保证金、职工集资、召股经营等形式直接从民间筹集资金,用以维持或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在许多地方这种企业内部集资自发地承担起了创业投资的任务,众多中小企业才能发展壮大。

2、手续简便、资金到位及时

民间借贷的主体一般为亲友、关系紧密或者是通过中介机构担保而进行借贷的客户,相互间比较了解或具有一定的担保保障,因此操作手续比较简便。除个人和企业间直接借贷、企业集资以外,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自发性金融与产业协会组织等机构大量参与民间借贷,组织化程度有所提高,大大简化了民间借贷的操作手续。民间借贷的这种操作方式适应了民间借贷需求“短、快”的要求,满足了短期借贷市场的要求,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3、借贷资金用途重点突出

民间借贷的用途比较广泛,企业借贷用于开办企业、日常流动资金周转、扩大生产等,但是借贷用途主要用于解决流动资金不足。总体上看民间借贷生产性融资比重高,随着居民财富的增长与积累,生活互助性的民间融资逐步萎

4、社会传统习惯

我国民间借贷其实一直非常活跃,是广大中小企业融通资金的主要来源。民间借贷是经济生活中最早出现的信用形式,它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而产生,并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我国的民间借贷在建国初期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前一直比较活跃,但在计划经济时期规模和范围被缩小了,可以说已经基本消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间借贷逐渐发展起来由于中国传统社会是典型的“乡土社会”,因而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很强的家族血缘意识,加上亲朋好友之间互相了解,交易成本低,从而为民间借贷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所以,尽管民间借贷在我国至今尚未获得合法地位,但是在沿海等许多地区的发展仍呈生生不息之势。


五、民间借贷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

(一)民间借贷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影响

1、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局面,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往往是资金不足,而这种情况又很难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得到缓解。民间借贷则为一些求贷不能的中小企业解了燃眉之急。从某种意义上说,民间借贷填补了正规金融的缺失,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从而给中小企业带来了发展信心及动力。

2、民间借贷有助于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意识。在民间借贷市场上存在一种社会担保机制,借贷双方存在信用关系的同时,更是处在社会联系中,这种社会联系就是种无形的资源,会给双方带来精神或者物质收益。反之,违约的风险是相当巨大的,信誉差的企业将丧失社会联系,难以立足。因此,通过民间借贷融资的中小企业会更积极关注自身的信誉,树立诚信观念。

3、民间借贷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民间借贷是一种合约双方自愿达成交易的市场化融资机制,由于地缘、人缘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贷款人对借款人的资金用途和所投资项目风险有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因而有利于其作出正确的融资决策,并对借款人在资金使用上予以实时监督。对借款人来说,民间借贷强化了信用约束,促使借款人合理和高效率地使用资金。

(二)民间借贷的消极影响

近几年,可以说民间放贷进入了“高铁时代”,飞速发展的背后酝酿着巨大的风险。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认为,我国由于民间融资带来的案子层出不穷,是源于国家垄断资金。政府不许搞民间借贷,导致市场上僧多粥少,资金紧张,所以民间利率才会这么高,利率高,自然容易出事。尽管民间借贷已成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问题依然存在:

1、民间借贷容易造成企业持续发展的恶性循环。人力成本上涨、市场需求下滑各种因素导致的中小企业负担加重,许多中小企业现在连正常经营都很难。员工工资、福利要持续上升,原材料价格涨幅越来越高,而不断紧缩的货币政策,导致资金的使用成本大幅提高,这对利润微薄的中小企业的打击,几乎相当于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当民间融资年利率越来越高的时候,长期借高利贷成了实体经济不可承受之重,中小企业主便可能难以支付如此高的利息,只有缩小规模,或半停工,或停产,资金链一旦断裂,最终导致“跑路”,公司解体,这对中小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造成极大的破坏和冲击。

2、民间借贷可导致产业空心化。有些原始积累之后的企业,都将钱投向了来钱快的行业,向银行贷款之后转而投资房地产等其他行业,导致产业空心化。另有,在银根收紧之后,贷款变得艰难,很多中小企业又急需资金,一些不缺钱的中小企业开始将钱拿出来做起了高回报的担保、放贷等业务。这又加剧了中小企业的生存风险,一旦与其有担保关联的一家企业出问题,另一家企业也会受牵连。一旦民间资本借贷出现问题便会像多米诺骨牌一般引发一连串的问题,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上游下游都会随之出现不良运转,那么中小企业的倒闭潮或会如滚雪球一般越来越大。

3、民间借贷的负面效应比较大。由于民间借贷机构属于非正规金融组织,必然蕴藏一定的风险性,违约率高,易受市场形势和政策变化的影响。它吸引了城乡居民大量闲置资金,长期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形成监管真空,存在着交易隐蔽、监管缺位、法律地位不确定、风险不易监控,以及容易滋生非法融资、洗钱犯罪等问题。

4、民间借贷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成本。大多数民间借贷的利率高于官方利率,甚至不乏高利贷,这势必增加了企业的成本支出,使原本就实力不强的中小企业承担过高的负债风险。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也许会是中小企业产生“不成功则成仁”的这种赌博心理。

5、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效果。民间借贷具有自发性、盲目性、逐利性,因此大部分资金都流向门槛低、短期内能看到收益的行业。当民间借贷的资金配置与国家产业政策、经济政策相抵触时,国家出台的宏观调控政策就难以落到实处。此外,由于民间资金未纳入国家统计范畴,金融监管部门、经济综合部门不能及时掌握其具体动向,容易影响国家对宏观经济、金融运行的准确判断,造成决策的偏差。


六、更好利用民间借贷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对策

(一)培育和建立合法的民间金融服务体系,推进利率市场化。

第一,在正规金融不可能包打天下的情况下,民间借贷融资自有其存在的空间和合理性,若能将民间资本纳入规范化管理,正视其非正规金融的身份,专门立法,专项管理。发放中小金融机构牌照,加强对民间金融的监管。一是要对正常的民间借贷阳光化,使借款人必须抵押、担保,合法化经营,从而整体上降低民间借贷的风险;二是要设定门槛,将真正具备条件合法经营的民间借贷纳入规范渠道;三是尽量防止高利贷的普遍化。这样充分发挥民间借贷信息和成本优势,提供地区金融服务。

第二,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变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间不平衡的现状。我国的利率双轨制,存在着受管制的存贷款利率和已完全市场化的回购利率两种利率体系,简而言之就是官方利率和反映实际需求的黑市利率并存的状态体制外的企业融资成本高,体制内的企业则享受基准利率的低融资成本,这种融资上的双轨制是造成民间借贷的体制根源,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去除体制内外资金价格存在的巨额差距,加速利率市场化,令利率水平逐渐反映市场的真实需求水平。

(二)从法律上正确对待民间借贷的合理性

通过制定针对民间借贷的政策法规,规范市场准入、借贷范围、风险控制、内控制度、市场退出机制等,也是对针对民间借贷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没有法律制度上的规范必然会导致民间资本运行的混乱,进而导致矛盾的突出,影响社会的稳定。应尽快制定针对民间借贷的法律规范形成完善的立法显的十分重要,有利于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的正常有序发展,为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做有益补充,有效弥补金融资本对中小企业资金供应不足的状态。建立健全相关民间借贷与中小企业融资研究法律、法规体系,营造民间借贷发展的法制环境,就要做到:从法制观念上正确对待其发展承认民间借贷在金融体系中的合法地位,给民间借贷发展一个法制活动平台;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民间借贷的法律地位;界定民间借贷范围、推动民间借贷走出灰色地带。打击违法金融活动、保障民间借贷合法权益,规范民间借贷健康发展

(三)建立适合民间借贷发展的监管机制。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金融活跃地区的监测,尽快建立有效的监测系统,尤其是建立一种有效的民间借贷信息收集机制,定期采集相关数据,全面掌握民间借贷的运行情况,并以此制定适合的政策法规。

(四)引导成熟的民间借贷组织逐步演化为规范化的民营金融机构。当前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真正能够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商业银行数量太少。应引导民间借贷组织逐步演化为规范化运作的、定位于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民营金融机构,使得民间借贷“浮出水面”。可以在民间借贷活跃地区率先搞一些民营金融机构试点(如广东江浙一带),将一些高价值或者龙头性的民间借贷组织纳入政府监管的范围。

(五)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许多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往往是由于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不真实、融资渠道狭窄等因素造成的。因此,中小企业首先应当通过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健全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企业信用意识、保证对外信息的真实性等措施,来改善中小企业自身的融资条件以赢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支持。政府应发展以民营资本为主的民间担保基金,重视并支持民间信用担保机构的业务发展,积极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拓宽渠道。

(六)优化中小企业生存的整体环境。除了长期的税收、财政补助、专门的金融扶持机构等政策之外,要全面清理中小企业的各种负担,为中小企业减负,这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出台长期的有稳定预期的举措及制度方案,加以扶持,从而为它们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减少企业对民间借贷的需求,真正将中小企业提升到地方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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