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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互联网金融将百花齐放 央行承诺鼓励发展不动摇

来源:时间:2014-03-21

今年互联网金融将百花齐放 央行承诺鼓励发展不动摇。

3月20日,业内人士告诉记者,3月19日下午,央行的确在京召集包括腾讯、阿里、百度、宜信等涉水金融的互联网公司召开座谈会。会上,除了沟通讨论《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之外,还提到央行牵头成立互联网金融协会,且已基本获得国务院批复,不久将挂牌。

“互联网金融协会是一级协会,而之前的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是一级协会下面的一个工作委员会,监管层重视程度会不一样。”易宝支付首席执行官唐彬告诉记者。

针对之前关于支付业务的相关问题,宏源证券研究所副所长、互联网金融千人会秘书长易欢欢则指出,非正规披露的只是意见稿,内容尚需要反复沟通讨论,至于叫停二维码支付是出于安全考虑,而虚拟信用卡本质没有问题,会尽快推动起来。对于互联网金融,央行牵头、分业监管是主流。

此外,一位上述会议参会人士还透露,座谈会还提及银行卡收单业务“721”(即7归发卡行,2归收单方,1归银联)利益分配不合理的问题。

从暂停线下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再到《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第三版征求意见稿曝光,过去一周,人民银行素来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形象,在一部分人心中有了动摇。

3月18日以来,央行连续几日密集召集部分第三方企业、专家、媒体就支付机构创新业务监管紧急座谈,而央行主管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副行长刘士余也曾多次坦言自己近期遭遇的舆论压力。

刘士余此前一贯主张,互联网金融作为包容性金融和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留有一定观察期。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确定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政策基调。

3月20日,多位参加央行座谈会的人士向记者透露,包括第三方支付业务在内的互联网金融,到底要不要管及如何监管一直是座谈会的焦点,在央行看来,“尽管效果不好,但央行确实是在不适当的时间点,用不适当的方式做了一件应该做的事。”

对于引起广泛质疑的《办法》第三版征求意见稿,参会人士也透露,央行表示,办法还有一定的修改余地,外界争议的限额管理也可调整,“目的希望不太影响普通用户的感受。”

上述人士透露,经过三轮征求意见后,央行亦考虑年内正式出台《办法》。


网络支付办法年内出台

19日专家和媒体座谈会上,央行对近期暂停虚拟信用卡、线下二维码以及上述《办法》一一释疑。


为何暂停虚拟信用卡?

3月14日,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周金黄作出合理解释,虚拟信用卡已突破现有信用卡业务模式,在落实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保障客户信息安全等方面尚待进一步研究。

“因为不能面签,这动摇了金融账户实名制的根基。”3月19日的专家座谈会上,央行官员重申了这一原因。

正如一位股份行信用卡负责人所言,风险主要来自于提交办卡申请环节,传统方式是要提供纸质版且带本人签字的申请表,以确保是本人行为。但网络信用卡可以通过网络(或微信等APP入口)提交申请,这样就存在假冒他人身份申请信用卡的风险,而银行如果没有安排后续身份验证,潜在存在风险。

对于阿里巴巴和腾讯所关注的虚拟信用卡是否可以重启的问题,央行座谈会上给出了明确回答:这需要和线下信用卡监管规则上实现统一,可以考虑把虚拟信用卡理解为“弱实名信用卡”,在功能和金额上加以限制,以防范洗钱和造假风险。

相较虚拟信用卡,影响面更大的举措是央行暂停线下二维码业务。央行在座谈会表示,已经关注到各地出现的二维码支付诈骗案件,央行坚定认为二维码支付“有很大技术风险”。

“这也与目前央行支持NFC移动支付标准有关,两者在应用场景上类似,但NFC对硬件有更复杂的要求。”一位参与座谈的人士表示。

3月16日,《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第三版征求意见稿曝光,其对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和消费采取更为严格的限额管理措施,引发了市场更大的震荡。

正如前文所言,办法尚有一定的修改余地,限额管理也可进一步调整;但舆论压力也并不妨碍监管机构对第三方支付的整体定位。

该征求意见稿拟要求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消费方面,个人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

上述参会人士透露,央行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历史定位很明确,第三方支付作为商业银行的补充,且由于支付机构是先诞生后补发的牌照,必然存在一定的先天不足。

“如何把住产业发展大方向,平衡产业各方利益是关键。”一位央行内部人士坦言,丢给市场最简单,但却需忍受市场失效时的种种弊端,忍受市场自我修正所经历的漫长与疼痛。此时需要相信市场最终会走向符合产业发展整体利益的信念和定力。

“政府干预的适度性,需要决策者的智慧,也需要产业各方的大局意识。此二者缺一不可。”上述人士说。


为何余额宝应缴纳部分存准

参与座谈会的人士也向记者表示,央行反复表示,对于互联网金融,央行鼓励发展的思维和理念不会变,互联网金融作为包容性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客观存在的,也是市场需要的,应当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应当给予支持。

但鼓励创新与适度监管,两者并不冲突。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另一大焦点,聚焦在对金融运行影响较大的余额宝类产品上。

3月18日,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发表题为《余额宝与存款准备金管理》的学术文章,盛建议,应对包括余额宝在内的货币市场基金投向银行的协议存款实施存款准备金管理,藉此缩小监管套利空间,“让金融市场的竞争环境更加公平合理,让货币政策的传导更加有效”。

在盛松成看来,余额宝资金以协议存款形式进入银行体系恰恰涉及货币创造和货币乘数问题。由于不缴纳准备金,这部分资金在理论上可无穷创造货币,货币乘数可变得无穷大。

盛的这一观点引发巨大反响。3月20日,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吴晓求对此表示不同意见:“余额宝没有货币乘数问题,提存款准备金就有点外行了。”

然而,吴晓求的这一质疑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如果观察货币创造的过程,准备金率影响到货币乘数和货币供应量。

假设一家银行拿到100元存款,存款准备金率20%,这意味着银行只能贷出80元,存款准备金率越高,意味着银行能贷出去的钱越少,企业拿到的钱也就越少,然后进入银行创造的钱也就越少。

余额宝等货币基金的出现改变了这一过程。储户将原本存入银行的100元转而购买余额宝,即天弘基金货币基金,最后天弘基金又以90%-95%同业存款的形式存入银行,银行贷出的钱远大于原先的80元。

由于余额宝存入银行的资金不缴存准备金,理论上这部分资金可以无限派生、可以无限创造货币供给,由此影响货币政策调控的有效性;其后果可能有三:第一,它可以无穷创造货币;第二,不缴纳存准+不受利率管制,使得余额宝和银行处于不公平竞争状态;第三,助推了整体利率水平上涨。

因此,在一位银行高层看来,在打击货币空转和影子银行的大环境下,未来一年,各种宝缴纳存准的政策有望落地。

针对外界质疑,3月20日,盛松成表示,上世纪70年代起,美国就开始研究对货币市场基金进行准备金管理,目前未付诸实施的原因也很简单:不同于中国货币基金80%以上投向银行协议存款,美国货币基金的资产配置中,绝大多数是购买美国短期国债。购买国债当然不存在货币创造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协会系一级协会

今年1月下旬,坊间便有消息称,央行将牵头成立全国性的互联网金融协会,是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课题的内容之一。

昨日,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证实,央行的确在发起成立互联网金融协会,基本已经获得国务院批复,不久将挂牌。

“这是一级协会,那个(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是一级协会下面的一个工作委员会,重视程度不一样,因为现在政府已经将互联网金融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之中,变成国家战略,协会又是行业自制、自律非常好的载体。”唐彬指出。

唐彬进一步指出,该协会为互联网金融行业提供了自律平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因为监管有一定的滞后性,在具体监管政策没出来之前,通过这个平台大家互相协商,也有利于出台后的政策解读和完善,为监管和企业提供一个缓冲地带,更好的自律发展。

拍拍贷副总裁陈平平告诉记者,互联网金融协会如正式成立,从程序上讲,需要像支付清算协会一样先在民政部注册;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大势所趋,其规模和作用都需重视;行业协会的规范作用不容小觑,起码现在这个阶段可以发挥相当重要的作用。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亦指出,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是在现有情况下先集结人员,做一些行业自律的工作,为这次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立做一定铺垫和准备。这次要成立的协会是独立的,是一级协会,P2P、支付机构、众筹、征信等都会纳入协会之中。

黄震认为,该自律组织有利于规范行业,形成行业标准,有利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创新和健康发展,符合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此外,央行领导表示今后还会一如既往地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在可期待的未来,还会推动出台更加有利于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


收单业务利益分配受关注

此前,央行发布《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目前的第三方支付做出限制,比如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单笔转账不能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等。不少人士分析认为,这个规定过于严厉。

“这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的工作底稿,我们舆论有些过度反应和集体误读。一个重要政策法律文件的出台,需要反复调研、协商和论证等程序,短则一两年,长则三五年,甚至十年八年都很正常。而央行暂停还没有开展业务的虚拟信用卡和扫码支付也是出于安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考虑。”黄震告诉记者。

唐彬亦指出,目前比较明确的是央行在征求意见,并不是最终稿,以后肯定会有所修改,使其更加符合市场的需求。

此外,上述参会人士还向记者透露,会上还讨论了银行卡收单业务“721”利益分配不合理的问题。

上述参会人士指出,之前采用这个“721”利益分配规则,是为了鼓励发卡,但现在发卡已有几十亿张,收单这块市场利润太薄,无法支撑良性发展。目前,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改变,一种方式就是把利益分配的比例进行调整,让收单方得到更多利益的分配,收单过程中就能得到相应的利润,否则由于发展空间受限制,机构就容易冲破底线,走灰色地带;另一方式就是完全市场化,即不硬性规定比例。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指出,这个利益分配完全是商业化的东西,采用商业化运作,涉及的相关方可以去谈(如何分配),并不是什么大的问题。

据了解,银行卡收单业务的利润主要来源于结算手续费。根据行业不同,费率分别为0.5%-4%不等。


观点:今年互联网金融将百花齐放 不应被套上存准枷锁

在20日举行的“2014中国普惠金融论坛”间隙,广东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宝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4年将是互联网金融百花齐放的一年。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839家,贷款余额8191亿元,全年新增贷款2268亿元。受制于融资渠道的缺乏,小额贷款企业普遍存在资金饥渴的问题。为缓解小贷行业的融资难问题,一些创新手段在部分省市中出现突破。小贷公司期盼已久的设立再贷款公司、发行私募债券等融资方式创新,相继在一些省市实现了破冰之举。

同时,近年来中国普惠金融体系发展迅速,尤其是2013年互联网金融呈爆发式增长,小微金融亦纷纷“触网”,寻求业务创新,探索与互联网金融的“竞合”模式。在20日举行的“2014中国普惠金融论坛”上,与会人士就此展开了精彩的讨论。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吴晓求认为,互联网金融没有无限创造货币的功能,不应该被套上存款准备金的枷锁。监管互联网金融最重要的标准是透明度,不是用传统商业银行的标准,一定要有视野看待互联网金融。

“任何金融活动都有风险,互联网金融核心风险主要有三类。”吴晓求说,第一类是技术、操作性风险。传统银行有技术风险,银行卡也有技术风险,不能因此否定互联网金融发展;第二是流动性风险,尤其是余额宝,在和支付宝的无缝链接里面有某种流动性风险;第三是信用风险,所放贷款能不能收回来。但因为大数据,互联网金融信用甄别手段和水平高于传统金融,不良率低于传统行业,因此信用风险相对低。

“互联网金融的流动性风险才最值得警惕,控制此类风险的核心是技术资产结构匹配。”吴晓求说。

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微博)看来,目前普惠金融不普惠的原因在于,金融多样化程度不够明显,且小微企业、草根金融一直受银行体系冷落。要发展普惠金融,首先必须实质性推进金融多样化改革,增加市场竞争力,其次必须开拓政策金融体系创新。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表示,互联网金融是大趋势,其发展必将经历由野蛮发展到规范发展的转变。如何保证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从实体规范到程序规范、完善监管协调机制、从机构监管到功能监管、从硬法制度到软法制度、从无形监管到有形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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