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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IPO开闸难解PE退出近渴:GP更希望转让股权

来源:时间:2014-01-17

A股IPO开闸难解PE退出近渴:GP更希望转让股权。

对于被“套牢”的PE们来说,A股开闸或许并不能让他们彻底释然。

“苦苦等待IPO重启的排队企业创始人和投资人终于看到了曙光,但他们并不敢完全放弃考虑和寻找其他的退出途径。”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时,专注PE二级市场的香港新程投资合伙人及大中华区联席主管林敏表示。

过去一年,经济增速放缓的预期,加上A股IPO持续冰封,给投资中国的私募股权基金带来越来越大的募资以及退出压力。IPO停摆前,通过IPO退出占比约70%,而去年前11个月以来,并购与IPO退出占比基本持平,各占约40%。

去年11月30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A股IPO新政陆续有来。市场预期随着内地IPO重启,会逐渐出现IPO退出的回流趋势。而在林敏看来,在仍有较大存量的情况下,PE投资者人等待IPO退出的道路依旧漫长曲折,充满了不确定性。

“无论是1月开始上市的50家企业,还是超过700家正在排队等待审核的公司,相对于超过5000个未退出PE项目的存量规模而言,都不过是九牛一毛。”林敏坦言,证监会审批得再快,也不意味着大批PE投资人能够通过被投企业上市迅速退出。

证监会推出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中,不乏旨在限制不健康的一、二级市场差价的措施,如限制创始人和大股东减持的时间和价钱等。此外,新政中也提高了针对拟上市公司的股东的披露要求和承诺要求。

例如要求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开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对少数股股东,则要求发行人应当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拟上市公司的股东和投资人必需认真考虑这些新的要求对于他们退出时间的影响。”林敏指出,另一方面,证监会也明确了对借壳上市的审核将参照IPO标准,对很多PE投资人来说,希望通过借壳快速退出的希望也破灭了,“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落地后,这些要求仍然会驱使一些公司和股东重新考虑上市是否其最佳选择。”

IPO停摆让PE投资人过了一年难捱的时光,部分GP希望通过转让项目股权退出的意愿也越来越强烈。“在美国和欧洲,通过二级市场出售退出的比例超过50%。而在中国则仅为10%。”林敏表示。

去年,在IPO出口受阻的情况下,内地的PE二级市场开始进一步显出活力。7月,招商昆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了一只目标规模为50亿元的私募二级市场基金,定位于PE二级市场和母基金二级市场。清科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10月新募集的基金中,也包括了一只外资机构发起的私募二级市场基金——Partners Group Real Estate Secondary 2013,主要投向美国、欧洲、亚洲地产行业的二级市场。

“通过PE二级市场交易出售其股份,为投资者提供了相对简单快捷的退出途径,也为那些在IPO之前需要较多时间发展、寻求更多资本或新投资者支持的公司创造了价值。”林敏认为,为了获取更多的流动资金,随着现有投资者转而选择其他变现途径,PE二级市场将进一步趋于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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