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人物 >

个人是否可以发动创业基金会分会

来源:时间:2013-08-06

个人是否可以发动创业基金会分会。

近期通过创业基金会接到很多关注天使基金设立分会的咨询,关于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如何设立分基金会,做一个解答。

答:根据《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分会管理办法》,关于分会设立的如下解答:

第二章 分会的设立

第五条 分会的设立可以但不限于由以下主体向基金会提出设立申请:高校、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等。

第六条 申请设立分会的基本条件:

(一) 资金。由申请主体提供资金,金额不低于两百万元人民币,专门用于项目资助及相关管理费。

(二) 工作团队。申请主体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天使基金的宣传、项目受理、评审、资助、资助后管理及服务、退出等相关工作。

(三) 孵化场地。申请主体需提供创业项目入驻所需孵化场地。

(四) 项目来源。申请主体需具备寻找稳定创业项目数量的能力,一般天使基金项目申请数量在分会设立的第一年不低于十个。

第七条 设立分会的基本流程:

(一) 由申请主体提交设立申请,填写申请表。

(二) 由基金会组织安排调研,确定满足设立分会的相关条件,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

(三) 由基金会与申请主体约定合作细节,包括合作出资比例、资金使用方式、资助管理方式、资助项目范围等细节,并拟定分会设立的合作协议。

(四) 基金会与申请主体签署合作协议,并确定分会负责人、总干事、联系人。因工作变动,应及时更换或替补。

(五) 分会正式启动运作,申请主体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在指定期限内,将相应资金划拨到基金会开设的资金专户。基金会将按照约定比例,将配套资金划拨到该资金专户。

热门推荐

推荐阅读

图说财富

最新报道

热门阅读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