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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归途

来源:时间:2013-08-01

光伏归途。

1.8%,持续近一年的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终于得到这么一个临时结果。

虽然结果并非是之前传言的47%,但经历一个多月的缓冲期后,这桩中欧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反倾销案件最终会以何种结局收场,仍是未知数。

“光伏‘双反’(反倾销、反补贴)案的形势依然严峻。”6 月14 日,在第七届新能源国际高峰论坛暨博览会上,中国光伏产业联盟秘书长王勃华也适时提醒与会企业,对于全行业而言,目前最重要的是把握住国内光伏市场发展的机遇。

类似声音并非第一次出现,当天的与会企业也对此予以支持,但中国光伏产业面临的发电量收购难、补贴发放不到位、企业融资困难等问题,让多数光伏企业难以坚定转战国内市场的决心。

不过,就在第二天,中国国家层面就传来利好消息。

6 月15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同时针对困扰中国光伏产业的种种难题提出了六项解决措施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一个月后,光伏业界期待已久的“新政”《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新政”明确提出完善电价和补贴政策、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等支持政策,并提出将2015 年国内光伏发电装机目标在2000 万千瓦基础上再上调75%,今后3 年将新增装机容量3000 万千瓦。

在此之前,国家能源局要求参会的北京、天津、河北、辽宁等10 省市和4 个计划单列市在7 月10日前上报第一批示范区项目,获批的示范区在7 月底前启动建设。

种种来自国家层面的利好消息让多数中国光伏企业最终下定了转战国内市场以“自救”的决心。

但清华大学经济外交研究中心主任、国家政策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何茂春也不无担心,他提醒说,开拓国内市场,不能忽视产能过剩问题。

“中国的光伏企业应该认识到,今天光伏企业的困局不是因为双反,是因为自身的盲目扩张和无序竞争。”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杨怀进直言不讳。

那么,内忧外患的中国光伏产业,何去何从?

壁垒新审视

光伏产业,这个兴起仅十余年的新行业,已经历了几轮此起彼伏的洗礼。

在最热闹的2004 年—2006 年间,光伏产业作为新能源系列发展规划中的重要一环,凭借着其丰厚的利润及无与伦比的市场前景,引来庞大的投资大军。彼时,卖鞋的、做化工的、搞电子的、做房地产的……都涌入这个行业。

但不久,疯狂的扩张在光伏产品价格急转直下的形势下瞬间烟消云散。尤其是金融危机之后的2009 年,全球光伏市场陷入低迷。无序发展的中国光伏产业开始陷入恐慌,大量企业开始减产、停产,观望市场复苏态势,不少血本无归的投资者们已开始陆续逃离。

直至2010 年,由于全球经济复苏以及欧美对光伏产品的需求增加,中国光伏产业重燃战火,一些始终坚守的企业激动不已,他们终于肯定,自己对光伏产业的判断非常准确。之后,这些企业重新开始了规模扩张,向银行大额举债、大量增加生产线,不断冲击海外市场。

遗憾的是,依靠低价取胜的中国光伏企业忘了,欧美市场的大门隐藏着可随时出现的壁垒。

2011 年10 月18 日,德国SolarWorld 美国分公司联合其他6 家生产商向美国商务部正式提出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申请。同年11 月8 日,美国商务部正式立案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2012 年10 月10 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中国光伏产品做出反倾销、反补贴终裁,征收14.78% 至15.97% 的反补贴税和18.32% 至249.96% 的反倾销税。具体征税对象包括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电池板、层压板、面板及建筑一体化材料等。

2012 年12 月7 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命令,自12月7 日起,开始向中国进口太阳能电池征收关税。

而就在美国“双反”调查尚未最终落槌时,一向跟风的欧盟也开始祭出了“双反”利器,斩向仍然单纯应对甚至仍不知所措的中国光伏企业。

2012 年7 月24 日,以德国SolarWorld 为首新成立的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EUProSun),向欧盟委员会针对中国光伏制造商的倾销行为提起诉讼。

2012 年9 月6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板、光伏电池以及其他光伏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当年11 月8 日,欧盟正式启动对华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

重庆大全新能源首席执行官姚公达认为, 此次“双反”的影响,“将远远超过前期美国对中国组件企业的‘双反’制裁。”

实际上,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中国国内一线光伏企业已尝试调整策略,在全球各地分散市场,以减少对欧洲市场的过度依赖;各大企业还纷纷到新兴国家寻找代工,通过消除“中国制造”印象,以绕过贸易壁垒,规避“双反”带来的不利影响。

但无论是专家还是业内人士都不认为这些措施能彻底解决中国光伏企业的困局。

“通过海外代工绕过欧盟贸易壁垒,只能是确保销售现金流的权宜之计。”天合光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海外代工的产品成本增加。

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的全球品牌总监钱晶则也坦承,用海外设厂的方式保住欧盟的市场份额并不现实,主要是成本问题,但不仅是简单的劳动力成本问题。“目前,中国企业不适于大规模扩张海外的产能,盲目押宝海外的风险很大。”

而且,如果欧盟最终裁定征收“双反”关税,即使中国海外代工的光伏组件产品能暂时绕过贸易壁垒,但中国国内配套的支架构件、多晶硅切片等也会面临高额关税。

显然,作为感受最深的光伏企业们非常清楚自己所走的路能有多远,他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欧美“双反”大棒带来的危机。

一位光伏企业的总裁比较直接:“市场不是这么玩的,现在其实就是欧美教你应该怎么玩。”

“洗牌”的必然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任浩宁提出一种比较理想的状态,即中国光伏企业70% 的产能内销,30% 的产能出口。

依靠自己的市场解决中国光伏产业生死危机,可行吗?答案不一。

对于陷入困局的中国光伏企业来说,国内市场的开拓自然利好,但这个过程并非短暂,种种制约性问题依然没有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

就在欧盟宣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11.8% 的临时性反倾销税的当天,有媒体报道江苏扬州供电公司与扬州江都区丁伙镇居民朱启杰签订了购售电合同,朱启杰自建的光伏电站正式向电网售电。这是江苏电网首次吸纳个人光伏发电。

报道称,江苏电网按0.46 元/ 千瓦时接纳个人光伏发电量,朱启杰将全部电量出售,两天收入24.84 元,据此计算,不包含设备损耗等,朱启杰需要15 年才能收回投入。

类似情况为数不少:2013 年初,山东青岛市民徐鹏飞就建造了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并成功并入电网;朱启杰所在的江苏省,在建的个人光伏发电站已有25 座,其中12 个即将并网。

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集团市场总监刘建力对此表示,个人光伏电站的发展,将开启一个巨大的光伏应用市场。实际上,这也是目前大多业内人士所认准的国内市场开拓的一个重要方向。

但从国内近两年连续出台光伏发电扶持政策和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的步履蹒跚看,这个方向的拓展难度不小。

据统计,以工业和能源消耗大省的江苏为例,去年用电量是4000 多亿度,煤炭消耗了2 亿多吨,而其中清洁能源比重极低,光伏发电则仅占五千分之一。

电力入网、补贴发放等制约性问题也是中国光伏企业考虑转移市场的关键因素。

应该说,就在欧美“双反”谈判期间,中国光伏企业都紧盯着分布式光伏补贴政策何时成型。

实际上,中国国家层面也希望国内光伏产业快速发展,但前提是健康、有序。

“中国光伏市场的发展已经是在跑步前进了,再快就要出问题了。”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时璟丽解释说,从2012 年11 月开始,中国政府出台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确定大型光伏地面电站上网标杆电价后,中国光伏市场每年在接近100% 的速度激增。

就在2013 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能源局将全年新增光伏装机提高到1000 万千瓦。而2012年的装机目标仅是450 万千瓦。

而7 月15 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则并提出将2015 年国内光伏发电装机目标在2000 万千瓦基础上再上调75%,今后3 年将新增装机容量3000 万千瓦。

“这已经是中国光伏市场能够提供的极限了。”时璟丽透露,目前国家能源局现有审批工作能力已经接近极限,审批的光伏项目和补贴的规模已经与财政预算的补贴能力出现脱节。原国家电监会2012 年12 月发布的节能减排电价执行情况监管通报显示,2010 年10 月至2011 年4 月的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一直到2012 年11 月底才发布交易方案,超出正常发放周期一年多。

“ 补贴资金迟迟不能到位, 已经为中国激增的光伏市场埋下了隐患。继续加速启动中国光伏市场, 几乎没有可能。” 时璟丽表示。

如此现实之下,即使决定要转战国内市场的中国光伏企业,也要谨慎对待产能过剩的问题,也要有一番血雨腥风的大洗牌。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曾表示:“尽管光伏产业发展是光明的,但并不是任何企业前景都是光明的。”

6 月15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出台的六项措施中,其最后一项也非常明确,“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做优做强,抑制产能盲目扩张”。

体制待变

针对上述六项措施,业内人士分析,新政策要求我国光伏行业努力巩固国际市场的同时,用改革的办法、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着力激发国内市场有效需求,推动产业升级。

实际上,中国关于光伏产业的扶持为数不少,但由于僵化的管理体制和缺乏系统化的弊端,来自国家的政策并未与疯狂扩张的中国光伏企业规模匹配。

从2006 年开始全面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开始,国家层面的针对性扶持政策就从未间断,其中力度最大的就是补贴政策。

资料显示,目前,中国国内光伏应用市场电站建设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大型荒漠光伏电站建设,另一类是如“金太阳”示范工程的屋顶光伏建设。为了推进这两类光伏应用市场的发展,2009 年,国家相继对这两种光伏电站项目出台了相应的补贴政策。时隔数年后,对这两类项目的扶持政府也出现不同争议。

彼时,随着光伏电站建设成本的大幅下降,高额补贴产生的巨大利润空间吸引了各方投资,纷纷涉足大型光伏电站建设分食补贴资金。由此,国家补贴资金的缺口愈来愈大。2010 年度,资金缺口已达20 亿元左右;2011 年,缺口更达100 亿元左右。

2013 年6 月5 日,意大利能源管理机构GSE 宣布停止光伏项目的补贴申请,因为已经达到67 亿欧元上限,政府已无法承受,将不会提供进一步对光伏发电装置的鼓励政策。

有业内专家分析称,今天对新能源行业补贴的目的,是降低或取消今后的补贴。光伏市场的规模扩大应该以补贴逐渐减少为前提,而不应是高补贴成为刺激光伏规模扩大的条件,否则这既违背了国家扶持新能源的初衷,也增加了国家的负担,浪费国家的财力。

“不管是有没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都能领到补贴,这种补贴不仅没有起到最大限度地激发优秀企业的效果,反而成了维持落后生产力的推手。”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李胜茂就曾针对性提出这一问题。

他认为,现阶段新能源发展离不开政府补贴,但补贴政策要破除行政因素,体现效率原则,引进竞争机制,这样才能激发企业自身的造血功能。

李胜茂建议,首先要实现总量控制,每年的补贴力度一定要和光伏发展的目标结合起来,而发展目标的制订,又要和电网的消纳能力结合起来。更为重要的是,光伏产业的发展一定要把目标放在惠及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上去。其次,要像比利时等国的“绿色证书政策”一样,用光伏发电的补贴设计出一种优胜劣汰的机制,让有限的资金运用到有真正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上去。

除了补贴缺口巨大而造成发放不到位,光伏电站发电并网也是一个制约国内市场发展的关键因素,而这个难题本质也直指能源管理体制。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智库光伏产业研究所研究员江华看来,当前我国光伏发电最核心的障碍还是光伏并网难,解决问题仍需从国家层面上推行电力机制改革,确定独立的输、配电价,还原电网企业的输、配电功能,使垄断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离,电力调度机构与盈利主体分离,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实现电网的公平开放、公平接入,给可再生能源一个适宜的发展环境。与此同时,智能电网的建设要提速,从技术上加大并网的可能。

因为目前光伏发电总量较小的原因,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并网已有实践证明了可行性,但一旦光伏发电规模扩大至一定程度,体制弊端带来的隐患将集中爆发。

去年10 月,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了《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

“此前国网对待分布式光伏并网一直持消极态度,在这方面没有做太多准备和研究。由于政策变化太快,且要求县级电网公司接受申请提供并网服务。政策宣贯需要经由国家层面到省、市、县级层面,短时间内政策执行会遇到一些问题。”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表示。

对此,中国光伏产业联盟建议,国家制定出长远、稳定的产业政策,而这些政策应结合更多的市场机制,有清晰的执行细节和评估程序。例如,设置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以及光伏发电配额制度,从政策和制度上明确国家及地区电力组成中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光伏能源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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