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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利福尼亚州房主的人权法案成为法律

来源:时间:2021-07-29

加利福尼亚州州长杰里·布朗(Jerry Brown)刚刚签署了《房主权利法案》。这是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全国性法律,只要满足某些条件,就限制了放贷人对房主提起诉讼和进行止赎行动的能力。

新法律通常将禁止贷方进行双重追踪,要求寻求防止抵押品赎回权替代方法的借款人需要单点联系,在赎回过程中为借款人提供某些保障,并赋予借款人对违反此规定的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法。

该法律将于2013年1月1日生效,并规定了以拥有1-4个住宅单位的自有物业担保的第一批信托契约。要符合资格,借款人必须是自然人(而不是公司,信托或其他法人实体),并且可能有资格参加贷方提供的止赎预防援助计划。它不保护申请破产,进行过契据或与外部止赎辩护公司或律师合作的人。

这意味着贷款人同意允许借款人进行卖空,并且交易的所有各方也都同意了卖空(第二抵押权持有人,抵押保险公司等),并且找到了购买者如果提供了完成卖空交易所需资金的证明,那么贷方不能在卖空待决期间同时进行止赎行动。这可以防止放款人拖出卖空过程,以便他们的止赎行动准备好实施卖空失败的第二秒。在此期间,贷方还必须取消或取消任何待处理的受托人的出售。

仅这项规定就值得立法的全部内容。任何已经违约并试图与贷方达成安排的借款人都会告诉您,最大的问题之一是人与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混乱,这取决于您碰巧是星期几打电话给贷方。您几乎永远无法连续两次与同一个人交谈。新法律规定,抵押服务商必须在借款人要求采取防止赎措施后,迅速建立并提供与单一联系点的直接联系方式。单点联系必须保持分配给借款人的帐户,直到抵押服务商提供的所有减轻损失的选择用尽或借款人的帐户变为最新为止。

图说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