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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地役权合同范本

来源:时间:2020-10-19

最近小编发现有诸多的小伙伴们对于地役权合同范本这个问题都颇为感兴趣的,大家也都想要及时了解到地役权合同范本相关信息,那么小编今天就来为大家梳理下具体的关于这个问题的一些消息吧。

1.地役权合同的模板是怎样的呢

地役权合同 立协议书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 x x x (以下简称乙方) 现为充分利用武汉市 区 街道 号 地块的综合效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签订地役权设定协议书,为保证各方履行并不再持异议,双方拟定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1、供役地所有人甲方,位于地役权人乙方所有的x x市x x号的土地侧(具体位置见本协议书附件,附件地图比例为1:10),为便于通行,将其名下具有合法权利的土地设定地役权供给乙方合法利用。

面积x平方米。 2、前述土地拥有地役权部分如下: 土地东部x x地号的边界线起,往西x x平方米,从乙方所有的土地边界线起向南方小公路30米,面积20平方米,具体指向见附图表于后,双方在本附图上签字盖章以资明证。

3、甲方对于前项土地的部分,以其费用,每年应定期进行养护一次,以便通行。 如甲方不进行此项养护,可以授权乙方进行,但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地役权进行相应的的补偿,按每年付人民币x元给甲方,于每年12月31日支付。为切实保护乙方利益,甲方同意如市场物价发生较大波动,为免甲方利益受到不合理损失,同意在条件充许的情况下在现基础上给予甲方五年一次的2%的额外补贴。

5、乙方若有两年以上不付前项酬谢金时,甲方可请求消灭地役权。 6、地役权有效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年为限。

7、在本地役权协议有效期间内,随与需役地同时移转,即使需役地所有人转移,地役权也不消灭。甲方赋有告之受让人的义务,乙方对其受让人亦有权利转让本协议所赋予的权利,但交纳费用的义务亦不得免除。

8、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9、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后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供役地所有人(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地役权(乙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 x x x年x月x日。

2.地役权合同

设立地役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 如果不写明当事人,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发 生纠纷也难以解决。

按照我国土地制度,地役权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可以是土地所有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和土地承 包经营权人等权利人。 因此,要将上述权利人或者使用人的姓名或 者名称和住所写清楚。

(2) 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签订地役权合同,应当标明供 役地和需役地两块土地的方位、四至以及面积,尤其对供役地的位 置更应记录细致,并尽可能绘图表。

(3) 利用目的和方法。 其利用目的,即设立地役权是为了通 行、取水、排水、铺设管线等。

如何使用供役地,比如设立了排水 地役权后,是用挖排水渠的方法,还是铺设排水管道的方法。 (4) 利用期限。

即利用供役地的具体起止时间。地役权的期 限是地役权存续的依据,应有明确的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确的,地役权人可以随时终止合同。 (5) 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地役权可有偿或无偿,主要取决于 当事人的约定。如果是有偿的,地役权人与供役地权利人在合同 中,应当明确约定费用的数额以及支付的方式,是分期支付,还是 一次性付清等。

(6) 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指合同争议的解决途 径和方式。

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和f、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 决争议。 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以在特定需役地和供役地上设立具 体内容的地役权。

因此,合同的条款是否齐备、准确,决定了合同 能否顺利地履行、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 物权法规定的地役权内 容,只是一般地役权合同应当包括的条款,但不限于这些内容,并 不是说合同中缺了其中任何一项就会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无效。

有 关合同主要条款的规定只起到提示性与示范性的作用。 地役权是由双方当事人通过约定设立的。

对于地役权的内容法 律不作严格限制,只要双方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就尊重当事人的约定。 但地役权也是受限制的,如果地役权人滥用 自己的权利,那么,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

对此,物权法 还规定,地役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的以及 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 未支付费用的,供役地权利人都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 消灭。

3.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地役权是用益物权,设立地役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地役权合同一般应当包括的几项条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 五十七条有着明文规定:(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如果不写明当事人,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 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 地役权合同的双方当事 人按照我国土地制度,可以是土地所有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宅基 地使用权人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等权利人。

因此,要将上述权利人或 者使用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写清楚。(2)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签订地役权合同,应当标明供役地和需役地两块土地的方位、四 至以及面积,尤其对供役地的位置更应记录细致,并尽可能绘图表示。

(3)利用目的和方法设立地役权是为了通行、取水、排水、铺设管线等利用目的。如 何使用供役地,比如设立了排水地役权后,是用挖排水渠的方法,还 是铺设排水管道的方法。

(4)利用期限即利用供役地的具体起止时间。地役权的期限是地役权存续的依 据,应有明确的约定。

地役权人有权随时终止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确的合同。(5)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当事人的约定是决定地役权是有偿还是无偿的主要方式。

地役权 合同通常是有偿的。如果是有偿的,需役地人与供役地人在合同中, 应当明确约定费用的数额以及支付的方式,是按月支付,还是一次性 付清等。

(6)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指通过合同约定争议的解决途径和方式。如双方 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仲裁等途径解决争议。

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以在特定需役地和供役地上设立具体内容的地役权。因此,合同的条款是否齐备、准确,决定了合同能否 顺利地履行、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

这里规定的地役权内容,也只是 一般地役权合同应当包括的条款,但不限于这些内容,并不是说合同 中缺了其中任何一项就会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无效。有关合同主要条 款的规定只起到提示性与示范性的作用。

4.地役权合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 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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